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及规定,现对金海棠大道建设工程进行次信息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海棠大道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成都市双流县
3、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道路长4.28千米,为城市主干道,路基宽80米,规划绿线范围为140米,沥青砼路面。主要实施道路、排水、照明、桥涵、绿化等工程。
4、项目性质:新建
5、总投资:46400万元
二、工程环境影响分析
有利影响:本项目建设可改善项目所在区域人居环境、减轻区域交通压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不利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中的施工噪声、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固废以及工程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中的噪声、废气等对环境的污染影响。
三、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致分为三个阶段:1、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因子,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编制监测方案,进行环评公众参与信息公示;2、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好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3、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四、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目的是征求项目所在地的有关部门、专家和可能受影响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是否了解拟建项目的建设?
2.您认为本地区的环境质量状况如何?
3.您对拟建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上有什么建议和要求?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自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有效,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意见的,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15年10月14日至2015年10月27日),可通过电话、信函、书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双流县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18280297679 联系人:王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828169754 联系人:刘工
邮箱:2542928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