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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建广水十里50MW风光一体化风电场工程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5/12/15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5/12/15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
  • 项目进程:施工在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由来

  风力发电是风能利用的重要形式,风能是可再生、无污染、能量大、前景广的能源,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是世界各国的战略选择。风力发电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是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体现,有利于缓解环境保护压力,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中电建湖北广水新能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拟在湖北省广水市建设广水市100MW风光一体化并网发电项目,本项目为50MW风电场部分。本风电场年理论发电量为143.805GW?h,年上网电量为102.95G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059h,容量系数为0.235。

  本项目的建设不仅可以提供大量绿色电能,还会促进地区相关产业发展,改善本省电网的能源结构,保护环境,为当地带来综合的经济社会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对拟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建设单位委托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接受委托后,通过对拟建地现场踏勘,在调查、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报告为简本。

  2、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水市应山街道办、十里街道办一带区域,距离广水市城区约8km,距随州市中心直线距离约52km。本项目拟在项目场区内山脊山顶上布置50MW低风速山地风力发电场,安装25台单机容量2MW的风力发发电机组。风力发电与光伏发电产生的电能共用一座110kV升压站(为一体化光伏发电工程内容)送出,发挥风光一体化的资源互补优势。

  3、项目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风力发电为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与当地风力发电发展规划要求,同时,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湖北省生态功能区划》及《湖北省主体功能区划》。

  二、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附近的主要水体为广水河与桃园水库,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相应功能区划要求。广水河BOD5超标,桃园水库CODMn、BOD5超标,主要原因是接纳了一部分当地居民生活污水。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1)陆生植物

  评价区内的自然植被可划分为3个植被型组、5个植被型、11个群系。典型植被类型有针叶林、阔叶林、灌丛和灌草丛,包括:马尾松林、马尾松林+栎类混交林、麻栎林、茅栗林、牡荆灌丛、小果蔷薇灌丛、金樱子灌丛、白茅灌草丛、五节芒灌草丛、狼尾草灌草丛、香薷灌草丛、千里光灌草丛。工程影响范围内未发现野生重点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的分布。

  (2)陆生动物

  评价区的两栖动物共有1目2科3种,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两栖类分布,有湖北省重点保护两栖动物有2种;爬行类共有1目6科11种,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爬行类分布,有湖北省重点保护爬行类3种;鸟类49种,隶属于7目25科,评价区内未发现国家Ⅰ级保护鸟类分布;有国家Ⅱ级保护鸟类1种,湖北省重点保护鸟类22种;兽类共有6目7科13种,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兽类分布,有湖北省重点保护兽类3种。评价区范围内陆生脊椎动物中,未发现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种:短耳鸮,湖北省重点保护动物30种。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废气

  本项目施工道路及裸露地面定期洒水,车辆加盖防尘布;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建筑材料堆场采取土工布围护,并由人工定期洒水,保持材料一定的湿度;对回填土、废弃物和临时堆料应在指定地点堆放,场地周围采取围挡措施。通过采取前述措施,将明显降低粉尘和废气浓度,改善施工劳动条件,废气对施工人员以及检修道路两侧居民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施工废水采用隔油、沉淀处理措施,尾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产生的废油作为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施工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绿化用水,施工完成后对化粪池进行清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机械作业尽可能放置于对场界外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合理压缩汽车数量及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必要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做好劳动保护工作,让在噪声源附近操作的工作人员配戴防护耳塞。

  根据类比调查,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与工程开挖弃土。

  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开挖土方经回填后,余土运输至专门的弃渣场堆放,弃渣场设置挡渣墙和排水沉砂设施,堆渣结束后进行表土返回复绿;风机区、升压站区和施工道路区剥离的表土施工期临时堆放于各项目区占地范围内并采取防护措施,后期用于各区植被恢复覆土。

  (5)生态影响

  本工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风机、道路、升压站和箱变基础区等建设需要永久占地,此外施工产生的噪声、废水、固废等将对生态环境尤其是鸟类、陆生植物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营运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鸟类迁徙和生存的影响。通过实施保存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熟化土、在风机的叶片上涂上能吸引鸟类注意力的反射紫外线涂层和鲜艳颜色等措施,可有效减轻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噪声

  运行期噪声主要包括风机运转噪声。

  风机在运转过程中单机噪声功率约为100dB(A),在约200m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项目风机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

  风电场风机200m范围内不宜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区。

  (2)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行期间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风力发电机组检修产生的废油与废蓄电池等危险固废,在采取妥善收集暂存措施后,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

  运行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鸟类迁徙和生存的影响。

  通过实施保存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熟化土、在风机的叶片上涂上能吸引鸟类注意力的反射紫外线涂层和鲜艳颜色、运营鸟类监测等措施,可有效减轻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落实了本报告所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之后,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3、水土保持

  根据本项目的《水保方案》结论,本项目的主体工程总体布局、施工方法及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设计基本能满足水土保持要求,从水土保持的角度来讲,工程建设是可行的,工程建设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

  4、环境风险评价

  施工期环境风险主要体现在施工期由于使用燃油,可能造成火灾环境风险以及生态破坏风险,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后环境可得到有效控制。

  运行期风机叶轮在风力作用下转动,通过齿轮箱把低速变为高速,并带动发电机转动,产生电能,不涉及危险化学物质及有毒、有害气体,风电场非重大危险源。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风电场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风电场占地将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和生境,在认真落实各项必要的生态保护措施、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该建设项目对区域生态系统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五、联系方式

  社会各界如有对本项目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或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和反映:

  1、单位名称:中电建湖北广水新能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新桥四路1号

  邮编:430040

  联系人:梁经理

  电话:18907136070

  2、机构名称: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新桥四路1号

  邮编:43004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7-61169163

  传真:027-61169144

  电子信箱:anyuanhb_hjsyb@163.com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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