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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6/3/22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6/3/22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湖北
  • 项目进程:施工在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名称:天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概要:项目选址位于湖北省天门市白茅湖棉花原种场,日处理生活垃圾800t/d。主要建设内容为2台400t/d垃圾焚烧锅炉,配1台15MW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处理、渗滤液收集、废水处理、飞灰处置等环保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施工期:施工扬尘、噪声等环境影响。

  2、运行期废气:在运行期,项目产生的SO2、NOX、烟尘、二噁英和恶臭气体可能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在采取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可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3、运行期废水: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均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不向自然水体排污。

  4、运行期噪声:全厂厂界噪声预测值为36.6dB(A)- 54.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不超过65dB(A);夜间不超过55dB(A))。排汽工况下厂界噪声预测值为54.2dB(A)-64.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关于夜间偶发噪声“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要求。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烟气采取“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烟气处理工艺,使得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并安装自动连续监测系统,与环保系统联网。

  2、各类废污水按“分类处理、用污排清、循环利用”原则设计,渗滤液及卸料大厅冲洗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天门污水处理厂接收纳管要求后排入天门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地磅区冲洗废水、富余循环冷却水等经收集后接入市政管网。对厂区垃圾车运输易造成污染的道路、运输栈桥、地磅区域的前15分钟初期雨水设雨水收集池收集后接入市政管网,不向自然水体排污。

  3、采用工艺先进、噪声小的机械设备,设备采购合同中提出设备噪声的限制要求,从噪声源头控制。对高噪音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发电机和水泵等设备外加噪音隔离罩;风机进出口、水泵进出口加装橡胶接头等振动阻尼器;水泵等基础设减振垫,从传播途径控制噪声的传播。

  4、项目炉渣拟全部综合利用,飞灰采用螯合+水泥固化处理,固化体成分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规定的标准后送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

  5、项目厂区设置一般防渗区和防渗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收集池、垃圾池和飞灰固化车间作为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防渗层厚度、防渗方式及其它相关内容依据有关规范标准设计。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天门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天门市城市规划,项目的建设方案、工艺、设备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符,也与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部环发〔2008〕82号)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在内的垃圾处理技术政策相符,本项目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及经营政策相符。

  本项目在采取本环评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控制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相应标准范围之内。在落实工程设计及本报告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天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发布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www.hbepb.gov.cn/),可供公众查阅了解相关情况;查阅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有关环境影响情况,可于该期限内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所在地和与项目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实名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门景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湖北省天门市竟陵办人民大道(中)128号;

  邮编:431700;联系人:朱总;联系电话:0728-5263926;电子邮箱:540426178@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

  邮编:430071;联系人:李工;联系传真:027-65262810;电子邮箱:lx5789@csepdi.com

  


附件:天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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