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黄山新城区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黄山经济开发区四期道路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黄山经济开发区四期道路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黄山新城区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60亿元。建设石岭路、谷棠路、翰林西路、田下路、阳山路5条道路,总长5.35公里,道路总面积12.284万平方米。桥梁3座,雨污水管线长10.7公里。附属工程有道路绿化、照明及标志线、信号灯。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黄山新城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梅林大道50号
联系电话:0559-2552010
联系人:吴鹏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130号
联系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8号
联系电话:0551-65865155
联系人:吴工
邮箱:swhj666666@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导则有关规定,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为:根据踏勘现场和收集相关资料,确定项目的敏感点和保护目标,通过有关环境监测技术和方法,分析项目区域的环境现状,并公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方法,收集广大专家、学者以及周边的群众对该项目的好的建议和意见,补充到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去,然后分析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污染物、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等情况,在此基础上运用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模式和方法预测项目建设可能给周边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带来的影响,再通过公告或公示形式发布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向公众阐明主要的环境影响程度,接受公众的反馈意见,从环境角度论证项目建设是否可行。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项目概况;
(2)项目的工程分析;
(3)调查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4)分析项目营运期对地表水、空气、噪声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并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相应的减缓措施;
(5)环境影响预测;
(6)分析本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7)项目的环境经济损益和公众意见调查分析;
(8)针对项目实施,制定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
(9)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人士。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您对您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您认为影响本地区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3、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是什么?
4、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生活质量的影响表现为哪些方面?
5、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是否支持?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黄山新城区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