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已承接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IT大道有轨电车市政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成都市IT大道有轨电车市政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址:成都市青区、金区、高新区、郫县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投资:333994.52万元(不含土地费)
项目概况:成都市IT大道有轨电车市政改造工程由系列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组成,线路呈Y型布局。主线起点为青区火车西站,主线终点为郫县西站,支线起点IT大道,支线终点为红光镇站。主线总共16条道路,总长26.9km,支线总共8条道路,总长12.1km,底层道路总长1.4km(除去主线及支线已含部分),线路总长40.4km。主线主要穿越郫县主城区,高新区工业区,青区;支线主要穿越红光、犀浦,在高新区内与主线连接,其中青区范围内线路长度约为0.5km,金区范围内长度约3.5km,高新区范围内长度约为17km,郫县范围内长度约为19.4km。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等。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施工期由于基础开挖、基础建设、箱梁架设等工程施工将产生废气、废水、噪声、水土流失等环境影响。
营运期主要的环境影响是道路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
(一)施工期拟采取的污染措施及防治对策
1、施工期废气治理措施
(1)施工扬尘
①材料堆放场应距敏感点≥100m,设在当地主导风向下风向处;
②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建议施工单位应暂停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
③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运输沙、石、水泥、土方等易产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严禁洒漏。
(2)机械废气
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和建筑机械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HC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由于其这一特点,加之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因此对其不加处理也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设备原料的利用率。
2、施工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施工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工程建设期间不设施工营地,系租用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施工噪声治理措施
施工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组织方案,禁止夜间施工,午间休息时段不得开启;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设备和施工机械,精心布局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进行控制,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等治理措施,可有效防止发生噪声扰民现象出现。
4、施工固废治理措施
施工期间将有弃土、建渣等固废产生,对该部分固废应妥善堆放、及时处理,并运送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埋场,在外运的建筑垃圾时采用用毡布覆盖、不允许超载等,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二)营运期拟采取的污染措施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进入营运期后,会改善当地交通环境,带来社会正效益,其对环境主要的负效应主要来自于过往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路面径流和汽车尾气。
1、过往车辆交通噪声
①道路单位打足噪声治理经费,加强对道路绿化带的建设。本项目道路两侧均种植有树木,应增加该绿化带两侧绿化密度,选择叶茂枝密、减噪力强的植物。街道两侧应适量增加绿化密度、种植叶枝茂密的植物。
②从环保角度指导、协调及完善沿线待开发的用地区域性详规,从规划角度调整沿线待开发用地的合理布局。在道路两侧预留一定宽度的道路缓冲区,避免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产生影响。
③加强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拥堵而造成噪声超标;加强车辆噪声监测,控制噪声超标车辆上路。
④加强对夜间车辆的管理,禁止车辆超速行驶。
2、汽车尾气排放与治理
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并在道路两侧边沟外种植绿化带,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
3、路面径流
为减轻路面径流对地表水体的影响,路面径流在工程设计中需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采用相应的工程措施,路面径流通过雨水管,水中的悬浮物、泥沙等经过降解或沉积,其浓度对河流的影响降低;加强营运期道路的管理,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保持路面清洁;有条件时可采用植被控制措施,即:在道路沿线两侧密植植物,通过吸附、沉淀、过滤和生物吸收等作用,能将污染物从径流中有效分离出来,达到改善径流水质和保护地表水体的目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IT大道有轨电车市政改造工程”的建设,符合当地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对改善当地的生活环境,加速当地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构造,加快城镇建设的步伐,是十分有益的。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噪声、固废和对生态的破坏,运营期主要为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的污染。建设单位只要完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或消除。故本次评价认为,拟建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稿已完成,如有意见请联系:
建设单位: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赖登斌
联系电话:028-68174828
环评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1号楼E座18F
联系人:赖亮、杨蓉
联系电话:028-83395555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本次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2016年1月29日~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