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纳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委托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年产5亿Wh储能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特此公告该项目的有关信息: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亿Wh储能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城东高新区国庆东路南侧、纵二路西侧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8.5,新建生产车间、综合楼等生产、生活等设施,总建筑面积55736平方米;购置搅拌机、涂布机、辊压机、分条机、制片机、卷绕机、超声波焊机、螺杆螺茨真空泵、机等生产、辅助设备540台/套;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5亿Wh储能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州纳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77575398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2号日月大厦16楼E座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5-84650067 邮编:210002
E-mail:92056296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在调查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工程分析,识别该项目污染因子和环境影响因素,确定“三废”排放量,预测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该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并对该项目选址及总体布局的合理性、环保措施的可行性作出评价,提出减轻和防治污染的具体对策及建议,为该项目的工程设计、环保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具体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当地环境的哪些方面(地表水、空气、声、土壤、地下水等),可能会造成污染危害/影响及程度;
(3)您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具体建议和要求;
(4)您对环保主管部门审批该项目时有何具体建议和要求;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支持或反对),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公告发布单位:泰州纳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