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LYHJZB2016—021Z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疾病预防控制改建工程已由辽源市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17号批准,招标人及项目均为辽源市疾病预防控制,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辽源市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电路、采暖、消防、弱电系统改建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辽源市人民大街599号(辽源市疾病预防控制院内)。
2.3 标段划分:标段:实验室、电路及采暖改建工程;
标段:消防系统维护工程;
第三标段:弱电系统改造工程;
第四标段:工程监理。
2.4 招标范围:标段:实验室、电路及采暖改建工程(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消防系统维护工程(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三标段:弱电系统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四标段:工程监理。
2.5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 年 5 月 5 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 年 12 月 30 日,工期 242 日历天。
2.6 监理服务期:监理委托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 标准。
2.8 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四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三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小型项目经理或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第四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3.3 各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监)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
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6 拒绝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6 年 4_月_7 日至 2016 年 4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_11 时,下午_13 时 30 分至 16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标段每套售价 1000 元,、四标段每套售价 300 元,第三标段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 100 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6 年 4 月 27 日_13 时 30 分,地点为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标段不少于 6 万元、、四标段不少于 0.5 万元、第三标段不少于 1.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每个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每个标段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源市人民门户网、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辽源市疾病预防控制
地 址: 辽源市人民大街599号
邮 编: 136200
联系人: 肖海龙
电 话: 0437-6148270
招标代理机构: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邮 编: 136200
联系人: 段 连
电 话: 0437-3116563
传 真: 0437-3116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