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对成都市鑫金工发投资有限公司《天宝路(金芙蓉大道至海滨堰段)道路及配套工程》进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宝路(金芙蓉大道至海滨堰段)道路及配套工程
建设单位:成都市鑫金工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回街道明月社区
项目性质:新建
总投资:1600万元
建设内容:天宝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0m,设计时速30km/h,道路长度为630m,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并配套建设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电力浅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施工期由于基础开挖、基础建设等工程施工将产生废气、废水、噪声、水土流失等环境影响。营运期主要的环境影响是道路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
(一)施工期拟采取的污染措施及防治对策
1、施工期废气治理措施
(1)施工扬尘
①材料堆放场应距敏感点≥100m,设在当地主导风向下风向处;
②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建议施工单位应暂停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
③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运输沙、石、水泥、土方等易产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严禁洒漏。
(2)机械废气
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和建筑机械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HC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由于其这一特点,加之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因此对其不加处理也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设备原料的利用率。
2、施工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施工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工程建设期间不设施工营地,系租用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施工噪声治理措施
施工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组织方案,禁止夜间施工,午间休息时段不得开启;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设备和施工机械,合理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进行控制,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等治理措施,可有效防止发生噪声扰民现象出现。
4、施工固废治理措施
施工期间将有弃土、建渣等固废产生,对该部分固废应妥善堆放、及时处理,并运送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埋场,在外运的建筑垃圾时采用用毡布覆盖、不允许超载等,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可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二)营运期拟采取的污染措施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进入营运期后,会改善当地交通环境,带来社会正效益,其对环境主要的负效应主要来自于过往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路面径流和汽车尾气。
1、过往车辆交通噪声
①加强对道路绿化带的建设。本项目道路两侧均种植有树木,应增加该绿化带两侧绿化密度,选择叶茂枝密、减噪力强的植物。街道两侧应适量增加绿化密度、种植叶枝茂密的植物。
②从环保角度指导、协调及完善沿线待开发的用地区域性详规,从规划角度调整沿线待开发用地的合理布局。在道路两侧预留一定宽度的道路缓冲区,避免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产生影响。
③加强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拥堵而造成噪声超标;加强车辆噪声监测,控制噪声超标车辆上路。
④加强对夜间车辆的管理,禁止车辆超速行驶。
2、汽车尾气排放与治理
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并在道路两侧边沟外种植绿化带,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
3、路面径流
为减轻路面径流对地表水体的影响,路面径流在工程设计中需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采用相应的工程措施,路面径流通过雨水管,水中的悬浮物、泥沙等经过降解或沉积,其浓度对河流的影响降低;加强营运期道路的管理,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保持路面清洁;有条件时可采用植被控制措施,即:在道路沿线两侧密植植物,通过吸附、沉淀、过滤和生物吸收等作用,能将污染物从径流中有效分离出来,达到改善径流水质和保护地表水体的目的。
四、主要评价结论及建议
天宝路(金芙蓉大道至海滨堰段)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符合成都市总体规划和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对加速当地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构造,加快城镇建设的步伐,是十分有益的。区域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周围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和对生态的破坏,营运期主要为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的污染。建设单位只要完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或消除。
故本次评价认为,拟建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周围地区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3、本项目的建设对你的影响
4、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
5、本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6、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
7、希望以何种方式减轻本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
8、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9、对本项目建设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一) 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成都市鑫金工发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是金区兴平路100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8—62563510
(二) 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39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88号汇融国际1号楼E座18F
联 系 人:何工
邮 编:610000
电 话:028-83395555
E-mail:red_hzh1986@126.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本次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