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赤峰市元宝山区君建家园低碳社区试点示范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招标项目编号: 2016-02(SG)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赤发改环资字[2015]1122号 所属行业: 市政建筑, 所属地区: 自治区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2016年06月14日 00:00 资格预审结束时间: 2016年06月20日 00:00 原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1900-01-01 变更原因:
招标内容:
赤峰市元宝山区君建家园低碳社区试点示范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02(SG) 一、招标条件 赤峰市元宝山区君建家园低碳社区试点示范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已由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赤发改环资字[2015]1122 号批准建设,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赤峰鹏程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市元宝山区君建家园低碳社区试点示范项目工程 2.2建设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宝西路东、宝山街南君建家园小区。 2.3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社区新建电瓶车、自行车租赁用房一栋;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一层。 二标段:购置电瓶车10辆;自行车15辆;安装电瓶车充电桩5座;安装电分户计量装置890套;节能管线500米;购置太阳能路灯12基;购置节水器具1800套;水计量装置890套;铺设节能管线1350米,透水路面铺装18500平方米;购置垃圾分类回收垃圾桶42个(可回收垃圾桶21个、不可回收垃圾桶21个);购置低碳节能宣传标识牌4块。 2.4工期: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6计划总投资:约320万元。 2.7招标范围:上述全部建设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企业在近三年工程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事故记录,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若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企业在近三年工程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事故记录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若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法定公休日不受理,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赤峰鹏程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 3、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的原件和二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到现场报名; 3.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3提交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或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3.4外省的施工企业须到赤峰市住建委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报名,(备案所需材料详见建设网(http://www.nmgjsw.gov.cn)。 3.5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投标人报名要求第3点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同时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 五、投标人资格复核 1、在报名合格后进行投标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须携带现场管理机构组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养老保险缴纳手册和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2、投标资格复核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20日17时。(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3、 复核地点:盖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星海小区二层商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资格复核者,请于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在盖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星海小区二层商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周六、周日正常受理) 2、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盖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星海小区二层商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赤峰鹏程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 联系人:刘艳军 电话:0476-8825177 13904763985 招标代理机构:盖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街路南天义路西侧众联商城1-4-04031 联系人:郑广艳 电话:13947623785 发布时间2016年6月6日 附:承诺书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承 诺 书 我公司 (公司名称) 承诺: 拟派驻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姓名),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盖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和盖章)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1、潜在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若在招标项目中预中标人公示为中标候选人任职。但项目停建或中标结果改变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市场行管部门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得投标报名。 2、若在投标报名后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任职,须主动向招标人提出退出投标,可以不受处罚。
单位名称: 赤峰鹏程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盖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招标师)签章: 王晓娜 地址: 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街路南天义路西侧众联商城1-4-04031 邮编: 024400 电话: 0476-8836289 传真: 0476-8836289 电子邮件: 2604422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