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江阴扬子江置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00万元,在江阴市纵五路东、横一路南、纵六路西、横三路北新征土地50081.84平方米,新建黄山路地块商品房项目。本项目计容建筑面积为150200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402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用房10000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江阴扬子江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春,联系电话:1396162285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阴市格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庆华,联系电话:0510-86277292。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该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住宅生活污水,废气(包括厨房燃天然气燃烧废气、厨房油烟废气和汽车尾气),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噪声(主要为空调噪声、车辆流动、日常居民生活及商业活动噪声)。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各类废水经相应预处理后排该区污水管网,终汇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居民无影响。
2、废气:
①厨房间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收集和净化处理后,与厨房炉灶燃天然气废气一起通过附墙烟囱高出住宅楼顶排放,避开易受影响的居民住宅。
②集中式地下停车场设置换气次数为6次/时的机械排烟系统,汽车尾气经排风扇通过排风口排放。
3、噪声:
住宅楼均采用个体式家用空调,噪声主要为电梯机组、地下车库换气风机、高层给水泵等机械设施噪声、区内交通噪声、住宅室外空调机组,以及人群各种活动的社会噪声。建设单位根据本项目特点,采取的措施主要为各类机械设施严格按设备安装规范规定进行减振设计安装,并设置于室内,风机进出风风口安装消声器;电梯机组、地下车库换气风机设置在地下室设备房内。商业房噪声源符合《无锡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各类固废经综合利用或综合处置后,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本公司承诺,将确保废气、废水、噪声均做到达标排放,且不扰民。
公众意见反馈渠道:如公众对项目有意见或建议,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和江阴市环境保护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注明联系人、地址和电话号码),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若未递交书面意见,视为放弃权利。
本公示有效期为10天,若周边居民对本项目的建设有疑虑,请向以下部门反映或咨询:
江阴市行政审批环保窗口 86415082
江阴市环境保护局澄江分局 86400062
江阴市澄江街道环境保护管理所 86980070
江阴市格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6277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