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第六医院精神病房楼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告(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规定,对“永安市第六医院精神病房楼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永安市第六医院精神病房楼项目位于永安市曹远镇汶一村。规划占地面积50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550平方米,共四层,主要建设内容为精神病房及医生办公室等,设置病床180床。项目总容1.1,建筑密度<30.7%;绿地率>35%。年均门诊服务人数为20000人,年均住院人数1000人。
永安市第六医院原属福建纺织化纤集团职工医院,创办于1971年,2005年10月职工医院剥离更名为永安市第六医院。医院占地面积13181.39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5872平方米。
永安市第六医院,主要负责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业务辐射市区及其周边如大田、明溪、连城等地的精神病患者。目前医院核定人员编制48人,现有职工人数61人,年收治住院病人800多人次,其门诊量约10000人次/年。
永安市第六医院于2012年1月16日委托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永安市第六医院精神病房楼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安市第六医院
联系人:林敏
联系电话:1896532779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绿岩新村74幢 邮编:365000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0598-8212139 8242568(传真)
电子邮箱:christhxh@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要求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本评价在工程分析以及现状调查、监测的基础上,对水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噪声环境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环保对策和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周边居民、学校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12年2月9日至2012年2月21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永安市第六医院
201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