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公园”居住小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次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镇市公园”居住小区
2、建设单位:贵州立祥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清镇市城区东门桥云岭东路CR-1131地块
4、环评单位: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5、工程概况: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规划用地面积
二、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
(1)废气:该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施工期间工程汽车排放尾气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施工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在土地平整和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
2、营运期
(1)废气:主要是居民及配套幼儿园产生的厨房油烟废气和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主要是居民生活污水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主要来自各类风机设备噪声,以及汽车出入小区、地下车库的交通噪声和人员社会活动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居民的生活垃圾、配套农贸市场产生的垃圾、配套社区卫生服务站产生的医疗固废及和公建设施产生的固体废物等。
三、环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间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在建筑物周围设置围栏、围网,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车辆出工地前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运输石灰、砂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蓬布。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的扬尘可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防治。
(2)废水:基坑废水和砂浆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固体废物:弃土和建筑垃圾外运至指定倒土场处置。
(4)噪声: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严格遵守关于《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规定要求,确保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90)规定标准噪声限值。
2、营运期
(1)废气:住宅设置专用烟道,由屋顶集中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废气利用排风系统从专用风井烟道排出。幼儿园产生的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由专用烟道排放。
(2)废水:小区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医疗污水经消处理后排入小区污水管网,然后进入清镇市朱家河污水处理厂,排入东门桥河。
(3)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医疗固废经分类、打包、消后送送贵阳市特种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等其它固废每天由小区物管部门收集后,由环卫公司运至清镇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统一处置。
(4)噪声:为降低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设计在临道路侧种植绿化带,树种可采用常绿和吸声降噪的树木为主,以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合理布置进出场道路,采用人车分流,并设置绿化带,减少车辆对居住环境的影响。对产生噪声的风机房、配电机房等机电设备,在满足工艺需要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合理布局,远离居住楼并采取隔音、吸声等防噪措施,使噪声达到《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④如需了解报告书的详细内容,可到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索取。
六、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将清镇市公园”居住小区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单位: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联系人:彭园花 电话:0851-5980245
建设单位:贵州立祥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顾辉,联系电话:13985046888。
贵州立祥开发有限公司
201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