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环示[2012] 227号
一. 建设单位情况
主办单位:德清未科电机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炎明 联系电话:13905827603
通讯地址:浙江省德清县新市镇韶村村
二. 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11号1幢3楼
联系人:张迎喜 联系电话:0572-8063987
三. 项目基本情况
德清未科电机有限公司租用德清县新市镇韶村村村委闲置厂房,租赁建筑面积总计
项目产品方案为高性能散热风扇50万台/年,其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本项目生产工艺简单,先将漆包线绕制在定转子上,再将绕制后的定转子嵌入电机之中,通过焊锡(电线接头进行少量焊锡)、组装成电机成品,然后将风罩、风叶等配件和电机成品装配成风扇
2、项目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焊锡废气;
(2)废水:生活污水;
(3)固废:生活垃圾、废包装纸箱;
(4)噪声:机械设备噪声;
3、可能造成的影响
(1)产生的项目废水若直接排放于附近水体,对当地附近水体可能造成影响;
(2)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如项目不采取一定的措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产生的固废如随意堆放,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4、项目环境影响与污染防治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焊锡废气产生量(主要成分为锡)为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清运至德清新市乐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经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排放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四周敏感点昼间声环境贡献值与现状值叠加后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因此,项目正常运营时噪声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此外,由于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故夜间无噪声排放,对周围声环境无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均做到分类收集,妥善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5、结论
德清未科电机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台高性能散热风扇项目”建设符合生态功能区规划,各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可得到落实,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在现有水平;该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尚可;项目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以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企业必须依照本环评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认真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做到“三废”达标排放。
因此,本项目从环保角度上看是可行的。
四、利害关系人的权利
该项目利害关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保保护工作。
五、 该项目信息查询方式
1、县行政服务环保窗口
2、建设单位:德清未科电机有限公司
3、环评单位: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六、 公示时间
七、意见反馈方式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法规宣教科 电话:8074515
德清县环境监察大队 电话:7812369
德清县行政服务环保窗口 电话:8072471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