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已基本完成广西北流市路宝水泥有限公司日产2×4500吨熟料新型干法回转窑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广西北流市路宝水泥有限公司日产2×4500吨熟料新型干法回转窑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
(2)项目简介
广西北流市路宝水泥有限公司决定作为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公司,建设两条4500t/d新型干法回转窑生产线。现有的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公司厂址地处北流市城北工业区内,已列入北流市城北区:“退二进三”规划,企业搬迁势在必行。根据国家水泥产业发展规划和节能减排要求,到2015年底全国的所有立窑水泥企业将全部淘汰。因此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在搬迁时进行异地技术改造,在北流市统筹安排下利用淘汰北流立窑水泥的产能作为新项目的等量淘汰产能。在等量淘汰产能的原则基础上建设两条4500t/d新型干法回转窑生产线。
技改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自石灰石破碎、辅助原料及燃料进厂至水泥熟料成品出厂(包括煤粉制备及输送)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并配备9MW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
二、环境现状结论
(1)大气环境现状
本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各监测点各监测因素SO2、NO2、TSP、PM10、氟化物的日平均浓度Pi值均小于1,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从单项质量指数来看,各测点各监测项目的单项质量指数以可吸入颗粒物,氮氧化物小,表明评价区域空气环境以可吸入颗粒物为主要污染物。
(2)地表水环境现状
本次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所有断面的各因子的监测结果全部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标准,悬浮物也可以达到SL63-94《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的相应要求。
(3)噪声环境现状
本次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厂区和矿山监测点昼间以及夜间噪声值均低于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允许的值;环境噪声监测点昼间以及夜间噪声值均低于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允许的值,噪声现状质量良好。
三、环境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正常排放时,距离项目500m的敏感点红岭脚TSP、PM10小时值有超标现象,北流市人民已承诺将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的敏感点全部搬迁,其余敏感点TSP、SO2及NO2各项浓度值献值叠加背景值(有背景值的均叠加)均未超过相应的执行标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均未有超标现象。因此,项目正常排放大气污染物中TSP、SO2及NO2不会使周边空气环境质量降级,对敏感点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水泥生产用水主要为循环使用的设备冷却水及生产设备喷水,其中,生产设备喷水为直流用水,生产过程中全部消耗;循环冷却系统除系统蒸发风吹损失和管网漏损外,需要定期补充,不外排。
余热发电化学水处理废水产生量约为50t/d,化学水处理采用反渗透工艺,制水过程中不使用酸和碱,废水pH值基本为中性,为干净水,可直接用于补充于生产设备喷水,不外排。
生活污水为35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往北流日用陶瓷工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标准后排放,对地表水影响不大。
(3)噪声环境影响
该工程营运后,拟建工程噪声与现状背景值叠加后,厂界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噪声预测值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项目生产噪声对周围敏感点影响不大。因而可认为项目投产后,厂区所产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生态影响
项目水泥生产线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低矮排放点粉尘、水泥粉尘对农作物及对农田的影响,但其影响范围很小,一般只在厂界周围一百米范围内。
(5)矿山工程影响
项目拟开采的石灰石矿区尚未开采,矿区山体的地貌、植被保存完好。粘土矿区,除小部分开采地表裸露外,尚未开采的矿区山体的地貌、植被保存完好。因矿石的开采,矿山自然景观地貌将发生强烈的、不可逆转的改变,同时矿山开采将破坏矿山原有地貌,使现有植被产生性破坏,因此,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对终止开采的地块应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及时覆土、复垦和恢复植被等生态恢复措施控制的,从而使矿山开采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降到。
四、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的治理
本拟建项目熟料生产线冷却器及仪表冷却水和余热发电系统设备冷却水经冷却处理回用,余热发电化学水可直接用于补充于生产设备喷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往北流日用陶瓷工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2)废气的治理
本工程所有排尘点均设置了收尘效率高,技术可靠的收尘器。对破碎机、储库、物料输送转运点等分散扬尘点设置各种袋收尘器,工程设计时力求合理的工艺布局,尽量减少粉尘产生量。按照《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二级标准来衡量,各废气排放点粉尘、SO2、氮氧化物、氟化物等的排放浓度均能达到标准规定限值要求内;
(3)固体废弃物的处置
拟建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采用带密封盖的垃圾箱收集,定期送北流县垃圾填埋场处理;
(4)噪声影响的处置
拟建项目矿山开采给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是粉尘、爆破振动、水土流失及植被破坏等。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可以将影响降到环境可接受程度。
(5)矿山工程环保措施
(a)粉尘污染防治措施
破碎产生有组织排放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现有工程实践表明,除尘效率可达99%以上,粉尘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而矿山挖掘、运输过程产生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采用洒水车喷洒,降尘效果明显。
(b)爆破振动减缓措施
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单段起爆药量,设计合理的微差时间,使用质量较好的以保证微差的控制,尽可能减少矿山爆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该工程采用新型干法工艺建设日产2×4500t水泥生产线,生产工艺先进,其能耗、物耗、排污指标达到行业的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工程选址合理,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所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实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厂址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营运中严格实施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及环境管理措施,解决好公众关心的各项环境问题,在污染达标排放,环境质量达标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①对工程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示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广西北流市路宝水泥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北流市二环北路38号
电话: 0775-6222508
联系人:潘伟胤
(2)评价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
邮编:530022
电话:0771-2286985
联系人:陈巧慧
电子信箱:cal9723@163.com
广西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北流市路宝水泥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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