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单位将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公示金塔公园一期(健身公园)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塔公园一期(健身公园)工程
(2)建设单位:泉州市鲤城良信果蔬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泉州市鲤城区江滨路东侧,笋江桥以北,晋江下游金塔段驳岸上
(4)项目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及内容:金塔公园一期-健身公园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7.90hm2,项目将根据现有的客观条件和地形地貌特点,以健身运动、生态休闲为主题,突出以人为本,集景观、文化、垂钓、、品韵、旅游观光等功能为一体。公园内规划建设绿色步道、休憩平台、景观艺术小品,建设露天游泳池、喷泉池、南音广场、观潮台、祈福塔、钓鱼场、小码头游艇,同时建设宽敞的停车场所,配备有健身综合区、健身跑道和沙滩浴场等设施供不同年龄段人群运动锻炼。
(6)项目周围环境情况:项目位于晋江下游金塔段驳岸上,项目西侧为鲤城江滨南路、东侧为晋江干流,项目用地现状为半荒地、、果园及少量菜地。
(7)投资额及建设进度:项目总投资约13670万元。本项目计划于2012年8月开工,2015年7月底竣工,建设工期3年。
(8)本项目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表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 用地类型 | 数量(m2) | 比例(%) |
1 | 总用地面积 | 478961 | 100 |
2 | 架空式管理设施及亭廊占地面积 | 2950 | 0.62 |
3 | 道路面积 | 33936 | 7.09 |
4 | 广场铺装面积 | 70921 | 14.8 |
5 | 水系面积 | 55845 | 11.65 |
6 | 游泳池面积 | 27421 | 5.73 |
7 | 绿化面积 | 287897 | 60.2 |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泉州市鲤城良信果蔬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手机:13959898498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泉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地址:泉州市津淮东路环保大院
联系人:陈璋琪
电话:0595-22594280
传真:0595-22594285
四、环境质量状况
大气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评价区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区域环境功能区划二类标准要求,达到一类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大气监测结果引用泉州市环科所2011年4月编制的《南益鲤景湾清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晋江感潮段造船厂断面各监测指标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水质标准;鲟浦断面退潮期各监测指标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水质标准,涨潮期除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外,其他指标均符合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第三类水质标准。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域范围内噪声现状均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
五、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泉州市江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该项目的建设对提升江南新区城市品牌,改善周边的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条件,发展城市经济都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的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水土流失等的影响,运营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影响,周边道路交通噪声等对项目的影响。建设单位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的建设可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已由泉州市环科所编制完成,请需要查看电子版的公众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查询。
六、意见发表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本次公示时间从2012年8月20日至2012年9月5日。
泉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