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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千万吨级炼油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2/9/29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2/9/29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河北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民有权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或意见。现在针对“中国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曹妃甸千万吨级炼油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对沿线环境造成的影响征求您的意见。
1.1. 项目背景及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1.1.1 建设项目背景
石化工业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安全的支柱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与石油产品消费密切相关的汽车、钢铁、有色金属、电力和运输等行业加速增长,我国石油消费需求持续攀升。
河北省曹妃甸地处环渤海经济圈,2005年10月,曹妃甸工业区被列为国家批发展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2006年3月,曹妃甸工业区被列入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2008年2月国家发改委批复了“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认为开发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是加快环渤海地区经济一体化发展,引导现代工业走循环经济之路做出的重大决策。曹妃甸港区位于河北省唐山市南部海域,深水岸线条件十分优越。河北省已将曹妃甸工业区及港口的开发列为近期发展建设的要工程之一。
为了保障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国石化制定了炼油发展的长远规划,以全面提高竞争能力为主要目标,合理有效地利用国内和国外两种资源,实现“科学、有效、可持续”发展。做大、做强、做精沿海企业是中国石化发展规划中重要的战略并一直在分步实施。为了进一步提高炼油集中度,增强炼化一体化集中度,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增强国际竞争力,中国石化在未来的发展规划中,将依托现有沿海企业的优势条件,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超大规模的炼油,提高中国石化的核心竞争能力。
中国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所在地环保容量限制,需异地发展。中国石化拟依托北京燕山分公司的炼油基础,在曹妃甸依托其独特的深水港址、便利的进口原油的输转及较大的发展余地,建设千万吨级炼油项目,可加快形成环渤海地区国有炼化企业集群,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国际竞争力、巩固对市场的主导力和控制力;满足北京及华北地区日益增长的成品油市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相关社会配套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方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的优化升级。
因此,在国家石油战略安全凸显、石化生产规模趋向大型化的新形势下,为满足2015年以后国内及北京地区成品油市场的需求,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环渤海地区石化产业带的形成和地方经济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实力,中国石化和河北省确定“十二五”期间,建设千万吨级炼油项目,建成竞争力的新型生态环保型企业和循环经济示范工厂。
本项目是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投资建设的大型炼油项目,以沙特进口原油为原料,采取常减压+渣油加氢+加氢裂化+催化裂化+芳烃联合加工方案,每年加工1200万吨进口沙特原油,生产满足京标Ⅴ质量要求的汽油和柴油及航煤、液化气和芳烃等产品。
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几个部分,依托厂外工程共7个,分别为原油码头(二期)、原油进厂管道、成品油码头、成品油管线、厂外排水工程、供电外线和厂外铁路。
本次环评报告为厂内工程、厂外原油码头、成品油码头及码头与厂区油品管线部分工程环评报告,其他厂外工程单独立项,单独环评。
1.1.2 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曹妃甸千万吨级炼油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园区;
年开工时间:8400小时;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项目总投资:2699529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
包括120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装置、150万吨/年航煤加氢装置、40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装置、400万吨/年渣油加氢装置、35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26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150万吨/年催化汽油脱硫装置、60万吨/年气体分馏装置、10万吨/年MTBE 装置、10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10万标立/时煤制氢装置、36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脱硫、脱硫醇装置、270万吨/年轻烃回收、溶剂再生装置、260吨/时酸性水汽提装置共16套工艺生产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厂界内储存工程和辅助设施。
1.2.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2.1施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
施工过程中主要的大气污染源有:施工开挖机械及运输车辆所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开挖弃土的堆积以及运输过程造成物料的扬起和洒落;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和碳氢化合物(HC)等。这些污染物量很小,且周围村庄距离项目很远,周围居民基本不会受到影响,但会对施工人员产生一定的影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护措施。
2)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由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造成。主要机械在40m以外均不超过建筑物施工场界昼间噪声限值75dB(A),在1km外施工机械噪声均衰减至50dB(A)以下。
本项目周围近的敏感目标钢宿舍距离本项目3km以外,同时,施工噪声具有短暂性,一般在白天施工,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居民的生活影响很小。
3)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拌料、清洗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一般施工活动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悬浮颗粒物,经过滤沉淀后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生活污水含有BOD、COD和悬浮物,在施工生活区内应设置简易厕所和化粪池,对施工住地的食堂、浴室及粪便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后委托工业园区环卫部门外运处置;施工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水可集中至集油池,通过移动式油处理设备处理。
4)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施工中生活垃圾主要为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纸张、废包装材料、食物残渣等生活垃圾,施工现场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采用定点集中处置,由地方环卫部门的定期清运。
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垃圾主要是废包装物、边角料、焊头等金属类废弃物,不属于有、有害类垃圾。废边角料、焊头等金属类废弃物,在施工现场不得随意丢弃,每个焊接作业点配备铁桶或纸箱,收集金属类废弃物,施工结束后集中回收处置。其它施工废物及时收集,可再生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的垃圾站或填埋。
5)生态影响
根据现状调查结果知,本项目厂区外扩10k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珍惜动物栖息地以及珍惜或重要野生植物群落分布区等。
6)水土流失影响
水土流失过程是地表在风力或水力等外应力的作用下,土壤发生冲刷并随水分一同流失的过程。它是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综合作用下的产物,其影响因素包括气候、水文、地质、地貌、植被、工程建设、社会经济等。
在厂区建设过程中,由于修路、开挖、建房等活动,会导致土壤松散,在降雨作用下可能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当建设期结束后,随着植被的重建和土地的硬化,土壤侵蚀量也将随之下降。当施工期结束后,随着植被重建和地表硬化,土壤侵蚀量也将随之下降。本项目已做水土保持专项评价,在采取专项报告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后,项目在建设期新增土壤侵蚀量在系统可接受范围之内。
7)社会影响
①有利影响
A、施工期间可以安排当地居民业,解决剩余劳动力问题,增加居民收入;
B、施工人员的进驻,需要消耗大量食品及生活用品,有利于繁荣当地市场。
②不利影响
A、土地的开挖和建设产生的粉尘,影响居民健康;
B、大型装载机及运输车辆频繁进出,加重当地道路负荷,会损坏当地道路,影响当地居民出行,并加大当地发生交通事故的隐患;
C、地基开挖及道路铺设使用的机械噪声会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1.2.2运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大型炼油项目,其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污染型。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SO2、NOx、粉尘(烟尘)、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H2S、NH3等,这些污染物将随大气扩散到厂址周围的环境空气中,从而可能对大气产生影响。
正常工况项目排放的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各关心点预测浓度增量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评价区以及各评价点的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2)噪声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位于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内,周边近距离内无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自然保护区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或区域,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项目运行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海域环境影响
综合分析航道港池疏浚区域内施工产生的悬浮物对水环境的影响,浓度大于150mg/L悬浮物可能影响面积约为1.99km2、浓度大于100mg/L悬浮物可能影响面积约为2.77km2、浓度大于10mg/L悬浮物可能影响面积约为4.73km2;总之,大于10mg/L浓度的悬浮物对水环境的影响仅于工程周边600m范围内,并且随着工程完成,悬浮物对水环境影响也将消失。
施工期共造成底栖生物损失约为51吨,造成的鱼类损失折合成成鱼为125万尾,应采取必要的生态影响减缓及补偿措施。项目施工属于短期行为,虽然会对港区生态系统造成短暂的影响,但是施工并不会长期改变现有海洋生态系统组成及现有水生生物种类,从生态环境角度分析,本配套码头是可行的。
工程营运后对海洋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因子为生活污水、含油初期雨水、船舶压舱水均依托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在码头附近海域排放,不会对海水水质、海洋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排放水域COD本底浓度平均为1.52mg/L,采用污染物扩散方程进行COD扩散计算,叠加本底浓度,基本不会出现COD超一类海水水质标准(2.0mg/L)的水体,可见污水排放时,污水中COD对水环境的影响较轻微。
采用污染物扩散方程进行石油类扩散计算,叠加石油类本底值(0.048mg/L),超一、二类水体的面积约为3.82km2,超三类水体的面积约为0.16km2,超四类水体的面积约为0.74hm2,按港口功能区Ⅳ类海水水质标准评价,石油类对水环境的影响是较小可接受的。
4)固废影响评价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经过合理处置,满足固体废物减量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要求,在采取环评所提出的治理措施之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影响评价
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SO2、NOx、粉尘(烟尘)等,这些污染物将随大气扩散到厂址周围的环境空气中,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粉尘(烟尘)对植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覆盖在植物表面,从而影响植物的光合作用等。CH3OH等有机污染物排放有可能经一系列光化学反应而产生臭氧,从而对生态系统产生影响。
本项目距离唐海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25km以上,根据大气预测结果,本项目营运期排放的SO2、NO2在均能达到环境质量标准。因此,不会对保护区带来明显不良环境影响。
本项目距离唐海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25km以上,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基本不会对保护区的鸟类产生影响。
6)环境风险影响评价
(1)陆域工程
本项目涉及到的物料多数为具有易燃易爆、有有害特性的危险化学品,一旦发生火灾或泄漏事故,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通过对设定的可信事故(①富H2S酸性气分液罐至燃烧炉之间管线断裂,酸性气泄露,泄漏危险物质H2S;②煤制氢装置气化单元粗煤气中CO含量较高,设定粗煤气管线发生破裂,危险物质为CO;③苯、二甲苯储罐罐体破裂,苯、二甲苯泄露挥发至大气环境,造成大气环境风险事故)预测结果可知,由于各居民点距离风险事故源较远,各可信事故条件下风险值低于化工行业风险统计值8.33×10-5/年,因此本项目风险值水平与同行业相比是可以接受的。
拟建项目事故风险水平低于同类项目的总体水平,在进一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采取本报告书提出的有关建议、落实厂区项目排水设施的设计、事故池的设计与执行完整的前提下,基本满足国家相关环境保护和安全法规、标准的要求,本项目从环境风险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但企业仍需要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强化风险防范措施。
(2)涉海部分
计算表明,30WT航道交汇处发生溢油,油膜主要影响曹妃甸甸头南部两侧较大范围水体,对捕捞区水体产生直接不利影响,涨潮时油膜漂移距离约为12.3km,扫海面积约为26.0km2,落潮时油膜漂移距离约为14.6km,扫海面积约为33.0km2,在不利风况下,涨潮时油膜漂移距离约为15.9km,扫海面积约为34.4km2,落潮时油膜漂移距离约为17.2km,扫海面积约为37.2km2;5WT航道交汇处发生溢油,油膜主要影响港池及东侧航道周边水域,对其产生直接不利影响,涨潮时油膜漂移距离约为5.5km,扫海面积约为7.6km2,落潮时油膜漂移距离约为20.4km,扫海面积约为15.6km2。由于工程周边环境较敏感,应尽可能避免发生溢油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应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减小油膜的漂移扩散影响范围,并及时启动溢油应急计划,把油污染减少到程度,避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环境污染。
7)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厂址区的包气带防污性能、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环境特征和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等指标综合判定,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I类建设项目一级。
通过本次地下水环境调查及评价工作,本项目第四系孔隙潜水为咸水,无开采利用价值,且第四系孔隙潜水富水性差,地下水径流缓慢,污染物扩散、迁移等速度慢,易于控制,因此在项目采取报告中提出的防渗、监控等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程度小,在强化管理、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从地下水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1.3.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3.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含硫化氢气体处理措施
溶剂再生装置、煤制氢装置及酸性水汽提装置的酸性气送制硫装置回收硫磺,减少SO2的排放。
2)燃烧烟气控制措施
炼厂自产燃料气经脱硫后作为加热炉的燃料是炼油企业普遍采取的措施,燃料气脱硫采用常规胺法脱硫工艺,脱硫效率高,加热炉污染排放优于排放标准要求。
低氮燃烧器采用改变燃烧条件的方法来降低NOx的排放,是应用广,相对简单、经济,并且是有效的方法。目前各种类型的低NOx燃烧器NOx降低率一般在30%~60%。
3)催化裂化再生烟气污染控制措施
催化裂化再生烟气采用脱硫、脱硝、除尘等措施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
4)可燃气体回收利用措施
各装置安全阀启跳排放的烃类气体均排入新建的火炬系统。在事故状态下排出的烃类气体和开停工吹扫排出的气体也送入火炬系统。
全厂设置2座烃类火炬,高压火炬DN1200、低压火炬DN1400,配套燃料气回收设施,设20000m3干式气柜一座。正常情况下,管网中的烃类气体进入气柜,通过压缩机升压后进入双脱装置脱硫后进入燃料气管网,供装置作燃料。
装置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大量放空气体排入火炬烧掉。
5)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 轻烃油品均采用浮顶罐储存;
? 液化气采用密闭装车;
? 装置中含苯物料采用特殊密闭采样系统,物料密闭循环回系统;
? 含烃物料均采用常规密闭采样器;
? 铁路、汽车装卸单元内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回收汽油、轻石脑油、苯在装车时产生的油气,二甲苯装车时挥发的少量油气集中引至高空排放;
? 成品油码头也设置油气回收设施,用于回收装船过程中逸散的油气。
6)恶臭污染控制措施
①干气、汽油、液化气进行脱硫和脱硫醇,去除干气、汽油、液化气的臭气。
②含硫污水密闭输送。
③污水处理场是石油化工企要恶臭污染散发源之一。本项目废气处理采用生物脱臭工艺,利用经过驯化后的微生物将恶臭物质氧化分解成为水和二氧化碳或其他简单物质,从而达到脱臭目的。生物脱臭法相对于其它方法不使用化学,能耗少,不产生二次污染物,的产物是良性的。生物脱臭为箱式一体化设备,设备的前部是加湿塔,中部是生物滤床,后部是掩蔽吸附床。废气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④酸性水汽提装置含硫污水贮罐排气经罐顶设置的安全水封罐和脱臭处理后排入大气。
⑤在事故状态下和开停工吹扫排出的气体排入火炬系统,避免直接放空带来的恶臭污染。为了减少酸性水汽提装置停工吹扫时向环境排放恶臭气体,建议装置在吹扫前先注加水稀释的除臭剂在系统内循环,将系统内硫化氢和氨洗净后再进行蒸汽吹扫,洗涤水排至含硫污水罐储存,待开工时与含硫污水一并处理。
1.3.2水污染防治措施
1)含硫污水、汽提净化水
各装置产出的含硫污水,密闭送至酸性水汽提装置。处理后的净化水大部分回用,多余部分排至污水场含油污水处理系列。
2)含油污水
含油污水主要来自装置的混合冷凝器排水,装置及各单元含油容器冲洗水,装置及单元内塔区,炉区、泵区、冷换区的围堰内地面冲洗水,机泵填料函排水,油罐切水及洗罐水,化验室化学废水;罐区、装置及其他单元的含油污水经含油污水提升泵站加压后,送往污水场含油污水处理系列。经处理后达到循环水补充水标准,作为装置循环水补充水回用。
3)含盐污水、生活污水
来自常减压的电脱盐污水、煤制氢气化排水、脱硫脱硫醇装置废碱处理后的排水、循环水场排污等,压力、密闭经全厂系统管架敷设送往新建污水场含盐污水处理系列。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泵提升去污水处理场含油污水系统生化处理单元统一处理。
4)初期雨水、后期雨水
装置内塔区、炉区、罐区、检修区及换热区围堰内污染雨水进入含油雨水调节池,再用泵提升到设置在新建污水处理场的含油雨水缓冲罐,进入含油污水处理系列处理。
厂前区、辅助生产区的清净雨水自流进入清净雨水调节池,经监控合格后后排海。
5)事故水系统
设置22000m3的雨水监控池,当发生火灾或泄漏等事故时,突发的受污染雨水、消防水及泄漏物料在装置罐区内无法地消纳时,事故水通过全厂雨水管网(清洁雨水和污染雨水管道)终汇收集到雨水监控池。事故后根据水质情况送污水处理场或外排,可确保事故情况下不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1.3.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计中对大于85dB(A)的噪声源,拟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1)加热炉采用低噪声火嘴。
2)各机泵的电机选用噪声较低的YB系列低噪防爆电机。
3)合理选择调节阀及变频调速电机,避免因压降过大而产生的高噪声。
4)气体放空口均设消声器以尽可能降低噪声。
5)在噪声超标地方设置人员进入限制区域,工作人员配备噪声防护装备。
1.3.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脱硫脱硫醇装置产生的碱渣采用湿式氧化工艺处理,碱渣经处理后,再限流排入含盐污水处理系统。
由于本项目碱渣酚含量较低,没有回收利用的价值,经氧化、中和后将其送含油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
2)污水场“三泥”
本项目污水处理场产生的隔油池底泥、浮选池浮渣、生化池剩余活性污泥、混凝沉淀池污泥,经泵提升送入两个浓缩池进行浓缩,浓缩污泥送往吸泥井,经搅拌均匀后用单螺杆泵送往离心脱水机脱水,脱水后泥饼含水率为85-88%,再用单螺杆泵送往回转窑式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3)废催化剂、废保护剂
本项目各装置设施定期更换的废催化剂在卸出之前都经充分的吹扫,以尽量除去附着在上面的烃类。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废干燥剂、废活性炭、废瓷球、废白土等无回收价值的危险废物,拟外送天津合佳威立雅公司进行处置。
4)灰渣综合利用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灰渣主要来自于煤制氢装置的气化渣和催化裂化装置的烟气脱硫渣,属于一般固废,可综合利用做水泥、制砖等建筑材料,拟送曹妃甸工业区林昊建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
1.3.5地下水保护措施
通过对项目建设区的水文地质条件调查分析,结合工程地质特点,建议对厂区采取污染控制和分区防渗措施。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在总图布置上划分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污染防治区又分为一般污染防治区、污染防治区和特殊污染防治区。污染区地面防渗方案设计是根据不同防渗分区分别设计相应的污染区地面防渗方案。建立覆盖全厂生产区的地下水监控体系,及时发现,及时控制。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以治理。
根据评价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及项目建设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建设区在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建立健全地下水水质监测系统,突发事件预警预报系统和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基础上,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内地下水造成超标影响,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1.3.6海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加强管理,施工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生活和生产垃圾等废弃物应全部由陆域接受处理,不得向海域排放。施工期共造成底栖生物损失约为51吨,悬浮物浓度增加造成的鱼类损失为125万尾,应采取必要的生态影响减缓及补偿措施。
鉴于本海区环境特点和渔业资源人工放流成功经验,拟采取一定的增殖放流等补偿措施,即由建设单位出资,委托渔业水产部门在港区外的滩涂殖区内以每0.1公斤/平方米的密度,采用分期、多次投放本地浅海地方群的幼贝、鱼苗。生物补偿估算投资约151万元。本配套码头生态放流在施工完成后每年的休渔期(6~9月)在工程周边海域进行增殖放流,放流2年。
工程营运后对海洋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因子为生活污水、含油初期雨水、船舶压舱水等。30万吨级原油码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由新建污水管线收集后排至库区污水处理厂处理;5万吨级成品油码头生活污水排至化学产业园区的生活污水管网、初期含油雨污水与船舶压载水收集后提升输送至后方炼厂的污水场统一处理。
1.3.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拟建项目建设在唐山市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内,风险评价范围内除了钢宿舍外没有其他环境敏感目标,从环境风险的角度看项目选址是合理可行的。装置总平面布置符合防范事故要求,有完善应急设施及通道、应急疏散通道。
项目危险化学品贮运区域设置合理,设计符合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地点与环境保护目标和生态敏感目标的距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生产设施按规范设置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系统以及防火、防爆、防中等事故处理系统;应急设施及通道符合相关规范。
工艺装置发生风险事故,消防废水先进入装置区围堰,通过污水管线排入事故池,然后送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若储罐区发生风险事故,消防废水先进入防火堤内,然后送入事故池,送污水处理场处理。项目事故污水调储系统线路明确,容量满足,可有效防止风险事故废水出公司界区。
1.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是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投资建设的大型炼油项目,项目采取常减压+渣油加氢+加氢裂化+催化裂化+重整生产芳烃加工方案,每年加工1200万吨进口沙特原油,生产满足京标Ⅴ质量要求的汽油和柴油及航煤、液化气和芳烃等产品,不属于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区域发展规划。
环境质量基本满足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拟建工程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其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基本可行。
项目运行对周边地下水环境、海洋、生态、大气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的影响可以接受。
项目运行含盐污水依托的入海排污口已得到唐山市环保局预审同意,工业园区已委托相关环评单位正在进行排污口论证环评。
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通过河北省污染物总量交易进行排污交易获取。
因此,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建议,落实总量控制指标、落实污水入海排污口工程,确保本项目污水达标排放并满足海域环境控制标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1.5.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 您是否关注周围的环境?
A很关心□ B关心□ C无所谓□ D与我无关□
2. 您认为本地环境现有状况如何?
A非常好□ B好□ C一般□ D不好□
3.您关注的环境问题是?
A大气污染□ B噪声□ C土壤、地下水污染□ D固体废物污染□ E海洋环境污染□
4.如您遇到环境污染问题,您会采取以下哪些方式处理?
A居(村)委会□ B环保局□ C事故污染方□ D媒体□
5.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的环境问题产生什么影响?
A加重□ B缓解□ C无作用□
6.您认为环境影响评价中预测的环境问题全面吗?
A全面□ B不全面□ 请说明应补充哪些内容:
7.您担心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环境问题是:
A空气污染□ B水污染□ C施工期废料□ D噪声污染□ E海洋环境污染□ F地下水污染□
8.您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可能会对以下哪几个方面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大?
A环境空气□ B声环境□ C地表水□ D固体废物□ E地下水□F海洋环境□
9.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后,对您的生活环境产生影响?
A影响较大□ B影响较小□ C无影响□(请说明原因):
10.您认为本项目的选址是否合适?
A合适□ B不合适□ 请说明原因:
11.通过调查人员的介绍和您了解的情况,您对本项目的态度是:
A赞成□ B不赞成□ 请说明原因:

1.6.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反馈对项目的意见。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10-69344036
E-mail:wangqi01.yssh@sinopec.com 传真:010-69344036
环评单位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010-81348344
E-mail:fygzcy@163.com 传真:010-69346264
1.7. 意见反馈方式及起止时间
意见反馈方式及起止时间、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2012年8月29日至2012年9月15日期间,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反馈给我们。公众对建设项目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联系方式见上节内容。
本项目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注:请公众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备核实。

项目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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