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编制的《6411工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该项目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石家庄市环保局新华区分局进行反馈,提交书面意见,签署真实姓名,反馈时间10日。
建设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6411工厂
建设单位联系人:赵立彬电话:13630817871
地址:鹿泉市宜安镇北焦村北邮政编玛:050000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新华区分局联系人:王峰
联系电话:86952709、86952700(传真)
电子邮箱:xinhuaqu_hbj@126.com
地址:新华区康乐街1号,邮编:050051
附件下载:简本6411工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