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环示[2013]188号
一.建设单位情况
主办单位:德清三源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姚小庚联系人:姚小庚联系电话:13867256327
通讯地址:德清县新市镇新千路18号
二.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国都商务大厦707
联系人:俞成伟联系电话:8830591
三.项目审批单位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联系电话:8072471、8063072
四.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水净化设备100套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德清县新市镇新千路18号
行业类别:通用设备制造业(C35)
建设规模:年产水净化设备100套
五.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工艺流程较为简单,均为物理过程。先将外购的钢材进行压焊切割,切割后进行部件加工工序,部件加工包括钻、铣、车、抛光工序,然后采用电焊机或氩弧焊机将钢材与管配件焊接成型,将支架与零件(各类零部件均为外购)组装后即为成品(该组装过程仅为设备支架的初步组装,大部分装配工作需在客户现场完成)。
六.污染物处理及其防治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纳入新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终纳污水体——京杭大运河水环境质量无影响,其水质仍可维持在现有水平。
②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金属粉尘
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在切割和金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金属粉尘。由于该粉尘的比重较大,沉降速度较快,因此在车间基本上能够得到迅速的自然沉降。厂界外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排放限值“1.0mg/m3”,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焊接废气
本项目使用不锈钢焊条,焊接过程中产生焊接废气的主要成份为焊接烟尘,该废气呈无组织排放形式,由于该废气产生量较小,在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强制扩散等措施后,废气厂界浓度能够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③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排放,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④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且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对夜间声环境无影响。因此项目建成营运后区域声环境质量能维持所在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总量控制:
本项目涉及的总量控制污染物有CODCr、NH3-N,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CODCr、NH3-N已纳入新市污水处理厂总量之内,因此,无需申请CODCr和NH3-N排放总量。
项目环境影响的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生产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较轻,只要企业重视环境管理,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在全面落实了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做好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在所选地址实施是可行的。
七.利害关系人的权利
该项目利害关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保保护工作。
八.该项目信息查询方式
1、县行政服务环保窗口
2、建设单位:德清三源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3、环评单位: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九.公示时间
2013年6月7日——2013年6月18日(7个工作日)
十.意见反馈方式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法规宣教科电话:8074515
德清县环境监察大队电话:7812369
德清县行政服务环保窗口电话:8072471
新市镇电话:8180001
乐安村村委电话:8440064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