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游艇观光
拟建地点:十堰市郧县头岭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租用郧县头岭码头200平方米作为办公场地,购置3艘趸船进行装修后从事餐饮活动,另购置10艘快艇用于游客观光。项目趸船固定停放于岸边,每艘趸船共三层,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设置16个包厢及一个大厅,项目餐人数约为900人。
二、项目建成后污染物产生情况及拟采取防制措施
项目所在厂区运营期将主要产生废水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分别采取的防治措施如下:
(1)废水:生活污水设置污水收集池进行收集,由吸污车每日运至郧县城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2)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烹饪油烟、燃料废气和快艇尾气。烹饪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燃料废气和快艇尾气产生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空调等设备噪声和人员活动噪声,辐射至近场界处噪声值远小于背景噪声值,不会导致背景噪声值的变化,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标准的范围之内。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泔脚料和废油脂。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泔脚料由专人负责收集处理,废油脂交给有废油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产生的固废不随意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建设项目在确保各项污染控制设施日后的正常运行后,营运期所产生的各类环境污染物对项目四周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星湖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千军(联系电话:13687212198)
五、审批机关、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审批机关:十堰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719-8116852
环评单位:十堰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电话:0719-8114343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拟建工程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公众认为拟建工程建成后将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
(3)公众对拟建工程选扯的意见;
(4)如何妥善解决拟建工程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5)公众对工程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来电、来函或预约上门交谈。
八、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