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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A-5-12、A-5-13地块建设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3/6/8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3/6/8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云南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建设项目名称
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A-5-12、A-5-13地块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A-5-12、A-5-13地块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
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马金铺街道办事处)A-5-12、A-5-13地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22641.04m2,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92917.38m2(终以规划部门审定为准),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69946.64m2,地下室约124243.13m2,多层住宅约85784.09m2,中高层住宅约64044.10m2,高层住宅约101298.60m2,商业约12555.31m2,公共配套设施约4992.15m2。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简述
1、施工期
(1)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放,对区域水环境产生影响小。
(2)环境空气影响
施工过程中的空气污染主要源自土方开挖、车辆运输中产生的地表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及各建筑装修过程产生的装修废气。
采取扬尘防治措施后,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将得到有效减缓,其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影响不大,环境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主要土建工程为主,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中以土石方、基础建设和安装阶段噪声影响为显著。采取环评中提出的措施后,可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
建筑施工垃圾包括大量废弃的土、砖石、水泥凝结废渣、废弃铁质或木质建材等。项目在施工期间无弃方产生。
生活垃圾由施工现场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并委托环卫站定期清运、统一处理。所以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2、运营期
(1)水环境影响
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污水处理厂。绿化、道路洒水用水采用的中水能够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02中的相关标准,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地表水产生的影响较小。营运期在做好污水管网、化粪池及中水站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
(2)大气环境影响
该项目为住宅区,使用天然气、电为燃料,属清洁能源。油烟排放为间断排放,其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轻微。
各地块地下停车场无组织排放的NOX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再经植物吸收和扩散,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环境影响小,可接受。
通过加强垃圾收集清运管理,项目垃圾收集箱产生的异味对环境影响很小,可接受。
项目中水站采用密闭设计,并远离人群聚集区,异味在空气中扩散,影响程度将大大降低,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3)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设置移动式垃圾分类收集箱若干。住户将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收集箱内,然后由保洁员将各部分垃圾集中收集,由委托环卫部门每天清运。化粪池、中水站产生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
项目运营期固废在做到及时收集、清运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人群活动的社会噪声、进入项目区汽车产生的交通噪声及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安装消声器、减震、植物吸收和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不大,可接受。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1)水环境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有污池收集后,其回用于洒水抑尘。地下渗水由抽水泵抽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后,近排至市政雨水管道。
(2)环境空气
做设洒水抑尘装置;设置汽车冲洗点;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点采用遮盖、密封处理。
(3)声环境
加强设备维护;24h连续作业需提出申请,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并张榜公布;调整设备位置,尽量入棚;出入车辆低速、禁鸣;及时与周边居民沟通,改进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临时堆土场在大风或降雨季节应使用土工布及时覆盖;施工现场设置的垃圾收集点收集,并委托环卫站定期清运、统一处理。
2、运营期
(1)水环境
实行雨污分流;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绿化及道路洒水采用中水站中水。
(2)大气环境
加强垃圾收集箱转运清理工作;公共卫生间喷洒消剂,放置除臭剂。
(3)声环境
控制商业经营活动中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小区内道路各拐点处设置禁止鸣笛、限制时速的标识;风机、水泵采用减震、安装消声器。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每天清运;化粪池、中水站产生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总体规划,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环保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区域功能区划;符合不降低当地环境功能;符合达标排放、总量控制以及公众参与等评价原则的要求。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建成后,正常情况下对当地环境质量及主要关心点影响很小。拟建项目只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三同时”原则,在项目建成后,要严格进行环境管理,保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以及相应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营,必须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安排、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使整个项目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到协调发展,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环境保护起到促进作用。拟建项目在采用实施本评价所提出的所有污染治理对策措施后,从环保角度评价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告知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从通过电话和邮件方式,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简本电子文档。
建设单位: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伟
联系电话:0871-68391799
通信地址:昆明市海源中路1520号C栋2楼
邮政编码:650106
评价机构: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德利
联系电话:0871-64138855
传真:0871-64138855
E-mail:568543006@qq.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南路9号
邮政编码:100176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可能受到拟建项目不利影响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看法、要求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个人意见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书面意见,可不留姓名和地址。团体意见以信函和传真方式提供书面意见,注明团体名称并加盖公章。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

项目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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