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环示[2013]237号
一. 建设单位情况
主办单位:德清锦一纺织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林松 联系人:金芳 联系电话:13567262991
通讯地址:德清县雷甸镇双溪村
二. 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国都商务大厦707
联系人:俞成伟 联系电话:8830591
三. 项目审批单位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8072471
四. 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万件涤棉纺织品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德清县雷甸镇双溪村
行业类别: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C18)
建设规模:年产100万件涤棉纺织品
五.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加工过程较为简单,原料(本项目所生产的围巾、装饰皮带、装饰帽子所使用的原料均为布料)经裁剪、缝纫、车边后,再用烫斗(电加热)进行整烫,然后质检,包装即可得成品。
六.污染物处理及其防治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清运至雷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②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排放。
③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项目夜间不生产,对夜间声环境无影响。因此项目建成营运后区域声环境质量能维持所在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总量控制:
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委托雷甸污水处理厂处理, COD、氨氮总量纳入污水处理厂总量之内,因此,无需区域削减替代。
项目环境影响的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生产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较轻,只要企业重视环境管理,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在全面落实了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做好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在所选地址实施是可行的。
七、利害关系人的权利
该项目利害关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保保护工作。
八、 该项目信息查询方式
1、县行政服务环保窗口
2、建设单位:德清锦一纺织品有限公司
3、环评单位: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九、 公示时间
十、意见反馈方式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法规宣教科 电话:8070109
德清县环境监察大队 电话:7812369
德清县行政服务环保窗口 电话:8072471
雷甸镇 电话:8485010
双溪村村委 电话:8242061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