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
吉林碳谷碳纤维有限公司 年产1000吨碳纤维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吉林碳谷碳纤维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吉林市 |
建设规模 |
占地面积为24176m2 |
||||
项目审批部门 |
吉林省环保厅 |
总投资额 (万元) |
43491 |
||||
环评单位 |
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 有限公司 |
环评负责人 |
杨立军 |
电话 |
0431-85913534 |
||
建设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吉林碳谷碳纤维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碳纤维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年产碳丝1000吨 建设地点:吉林经济开发区昆仑街西侧化纤纺织园内
|
|||||||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
|||||||
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如下: 废气:有组织源为生产工艺中排放的废气,主要成分为NOX、CO、CH4、HCN、NH3及少量有机废气,经焚烧炉(去除率大于99.93%)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无组织源为生产过程中原丝在通过各种设备进出口处排放极少量的HCN,通过集气管道进入焚烧炉。 废水: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排水管线排入吉林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 固体废物:废丝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送到填埋场处理;焦油为HW11类危废,收集后送吉林省蓝天固废处理;原料桶为HW49类危废,由厂家回收。 噪声:车间内泵、风机、卷绕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
|
|||||||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
信件反馈 |
邮编:130033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 收件单位:吉林省环保厅监督管理处 |
|||||
电话反馈 |
联系人:刘强 电话:0431-89963069 |
一、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碳纤维需求与日俱增,虽然国际上一些公司T300级原丝和碳纤维产品对我国开始解冻,但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生产是关系到国防建设的高科技技术,必须立足国内。目前碳纤维已被列为国家化纤行业扶持的新产品,研制生产高性能、高质量的碳纤维,满足军工和民用产品的需求,扭转大量进口的局面,是我国碳纤维工业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吉林碳谷碳纤维有限公司1000t/a碳纤维工程项目的建设,对实现我国碳纤维生产的国产化,促进我国航空航天、风力发电、汽车制造等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升高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2 项目简介及规模
建设项目拟建于吉林经济开发区昆仑街西侧化纤纺织园内。
建设项目总占地43491m2,新建碳丝车间及相关辅助设施等,引进国际国内先进设备,形成年产碳丝1000吨的规模;同时建设相关辅助设施;建设项目投产后碳纤维生产能力1000t/a,产品主要为3K、12K和24K碳纤维。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松花江吉林江段评价区域水环境质量较好,现有清源桥、哨口、溪浪口、白旗四个国控监测断面各水期各污染物浓度均不超标;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各污染物浓度均不超标;评价区内声环境质量较好,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均不超标。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5。
表5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因素 |
环境影响评 价关心点 |
距建设项目生产单元 |
环境功能区划 |
保护目标 |
|
距离(m) |
方位 |
||||
环境 空气 |
省农业科技学院(边界) |
155 |
西南 |
环境空气 二类区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 二级标准 |
省农科院(边界) |
410 |
西 |
|||
吉纤集团职工住宅区(边界) |
554 |
东南 |
|||
吉纤医院 |
955 |
东南 |
|||
吉林市局开发区分局 |
350 |
东南 |
|||
吉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355 |
东 |
|||
化纤社区 |
180 |
东 |
|||
噪声 |
公司厂界外1m |
|
四周 |
城市区域声环境3类区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
地 表 水 |
松花江吉林江段 清源桥~白旗 |
1400 |
东南 |
地表水功能区马家屯~通气河口二级区 |
清源桥、哨口、溪浪口、白旗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
吉林化纤集团生产取水口 |
2100 |
北 |
|||
吉林燃料乙醇生产取水口 |
1750 |
南 |
|||
龙谷公司生产取水口 |
1800 |
南 |
3.3按不同环境要素和不同阶段介绍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3.3.1施工期
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有施工废水、施工扬尘、平整土地水土流失、植被破坏、施工噪声及施工垃圾等。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线,刷洗工具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后也排入开发区污水干线,因此施工废水的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在施工前平整土地及工程进入施工阶段产生建筑渣土垃圾。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经城建专管部门批准后,送到规定的堆放场所。
工地产生的扬尘采取浇洒水的方式降尘,厂区内设置材料应有临时仓库,禁止水泥等物料随便堆放;可以减少扬尘的产生量。
施工机械设备和原材料运输车辆产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应在昼间施工,禁止夜间施工。
施工期污染具有暂时性,在采取适当的措施后,可将影响降至。
3.3.2运营期
1、废水
经预测,建设项目排放的废水对地表水产生的影响不大,不会改变下游地表水水质类别。
2、废气
经预测,建设项目正常运行时,各污染物排放浓度预测结果均符合相应的环境标准,所以建设项目的建设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经预测,项目投产后对各预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值影响均不大,各点位噪声值均不超标。
4、建设项目生产工序产生的废丝和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体废物,送到垃圾填埋场;焦油属于HW11类危险废物,收集后全部送吉林省蓝天固废处理;原料桶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原料桶由生产厂家回收。本项目各种固体废物均能合理的处置,不会对项目所在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5、地下水
建设项目运行后,正常工况下,本项目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均来自吉林化纤集团供水管线,吉林化纤集团引水取自松花江吉林江段,不使用地下水;本项目排水经吉林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吉林江段;生产中对地下水环境及土壤可能造成污染的设施(生产车间、原料库等)均采取防渗漏措施,故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可能性很小。
建设项目运行后,非正常工况时因排污管线损坏、生产装置跑冒滴漏物料等污水渗漏对地下水造成点状污染。因此,应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经管线送入吉林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经管线排入松花江。在排水管线设计、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采取可靠的管材和管道敷设工艺,并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和监控,可以有效地避免污水管线的渗漏,避免了废水对地下水的影响。强化生产装置防泄漏技术、管理措施。严防生产装置,生产物料相关的地上、地下设备、管道泄漏事故或人为泄漏。一旦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物料泄漏事故,应及时导入应急池,严禁随意无组织排放。
3.4.按不同环境要素介绍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及效果。
3.4.1环境空气
焚烧炉废气处理系统对于废气含有的污染物(NOX、HCN、CO、NH3、CH4)去除率大于99.93%,建设项目废气经焚烧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即氨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994年6月1日后新扩改建设项目,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NOX,HCN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Ⅱ时段二类区,1997年1月1日后建设,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CO、CH4无污染物排放标准。
3.4.2地表水
建设项目投产后年排放废水为生产、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线及开发区污水干线排入吉林市污水处理厂,经吉林市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水质符合吉林市市政公用局《研究吉林市污水厂水质指标暨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接入污水厂水质指标的有关问题会议纪要》中其他排污单位执行的污水排放标准。
3.4.3噪声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车间内放丝纱架、联机卷绕机、空压机、各种风机、泵、电机等,采取消声减噪的措施如下:
高噪声设备如泵、风机等,如方便生产,应设在单独的隔声间内,隔声量大于20dB(A);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并采用柔性连接;车间墙壁及顶棚采用厚4-5cm岩棉板等吸声材质进行吸声处理,使墙壁隔声量大于40dB(A);采用双层门,门板厚度3mm,中间填加超细棉80mm,隔声量42dB(A);门缝采用橡胶条处理,门与墙的综合隔声量为35dB(A);窗户要求:玻璃厚3mm,中间空气厚100mm的密封双层窗的隔声量42 dB(A);保证施工质量,要达到设计的隔声效果;厂界植树,也有减噪作用;一线作工人应佩带耳塞、耳罩等进行卫生防护。采取以上措施,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3.4.5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均有合理去向,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5.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3.5.1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
本项目生产车间预氧化炉、低温碳化炉、高温碳化炉集气管道气体泄漏为本次风险事故可信事故源强,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经过预测,氰化氢、一氧化碳、氨气在确定的泄漏前提下,浓度小于半数致死浓度及居住区容许浓度,对所在区域的人群无明显影响。
3.5.2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1、关于围堰与应急池的设置
(1)碳酸氢铵(桶装)存储在原料库的化学品间内,化学品间进出门口设置不低于0.2m高的门槛,防止破袋后腐蚀其他原料的外包装;另外碳酸氢铵易分解,存放时间长,有单体氨逸出,应设置通风设施。
(2)环氧树脂(桶装50kg/桶)存储在原料库的化学品间内,并设置防渗漏围堰,防治包装损坏后物料外泄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围堰表面材料设置应根据所围护装置中物料的性质选择;如表面材料为塑胶时可耐酸碱腐蚀,水泥、混凝土可耐有机溶剂腐蚀。
(3)柴油储存区设事故围堰及备用空桶,用于事故状态下泄漏物料的收集。
(4)因为建设项目装置均布置在车间内,可在车间内设置地沟与应急池相连及高门槛,保证事故发生时消防水不进入雨排系统,而通过地沟排入事故排水管线,进入项目配套的应急池(应急池容量应根据安评消防水用量设计,本项目建议应急池容积500m3)。
2、预氧化炉、低温碳化炉、高温碳化炉集气管道损坏泄漏应急处理措施
预氧化炉、低温碳化炉、高温碳化炉集气管道损坏泄漏时,应采取的泄漏应急处理、防护措施、急救措施详见表6。
表6 泄漏应急、防护、急救、灭火措施
指标 |
氰化氢、一氧化碳、氨气、甲烷混合气 (氰化氢占31.3%、水占24.77%、氨气10.72%一氧化碳占2.37%、甲烷占0.315%) |
泄漏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对现场150m范围立即隔离,严格限制出入。立即停车,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废气引入焚烧炉。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堰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应考虑将其引燃,以排除性气体的积聚。 |
防护 措施 |
作时应穿连衣式胶布防衣,戴橡胶手套。可能接触物时,应该佩戴隔离式呼吸器。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或5%硫代硫酸钠溶液彻底冲洗至少20分钟。医。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勿用口对口)和胸外心脏按压术。给吸入亚异戊酯,医。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用1:5000高锰酸钾或5%硫代硫酸钠溶液洗胃;给吸入亚异戊酯;医。 |
灭火 方法 |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专用防护服,佩戴氧气呼吸器,在安全距离以外或有防护措施处作。可用干粉、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对于因泄漏而燃烧的火源用水灭火无效,但须用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用雾状水驱散蒸气。 |
风险物质储备 |
生产车间应设置 |
3.6 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
本项目万元产值废水排放量为0.72吨/万元,环保投资为825万元,投资比例为2.53%,占总投资的1.95%。由此可见,该项目的环保投资是合理可行的,在保证环保措施、落实和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是统一的。
3.8.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吉林碳谷碳纤维公司没有设置专门的环境保护处室,环保工作由生产处兼职管理。具体设置及职责情况见表7。
表7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机构人员设置及职责
机构设置 |
人员组成 |
主要职责及工作内容 |
综合处 |
主管环保工作副总经理1人(兼职) |
1.组织拟定公司环境计划。 2.负责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策划。 3.批准公司重大环境因素。 4.核准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及其修订。 |
生产处 |
处长1人 (兼职) |
1.主管全厂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2.收集、跟踪适合于公司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 3.对水、声、气等环境表现及整体运行的结果进行监测和测量,进行法律符合性评价。 4.制定有关的安全作规程,紧急避险措施,并且对紧急情况进行协调处理。 5.保存公司级的环境记录。 6.负责编制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并进行文件的控制(分发和管理)。 7.协调公司的环境和信息交流。协调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任务。 8.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监测处理等工作。 |
环保员1人(专职) |
1.作好员工相关环境知识的工作。 2.协助制定本部门有关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妥善管理并发放到各岗位。 3.负责对环境因素的管理和控制,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和监控。 4.负责监督和管理所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减少设备维护中造成的环境污染。 5.作好紧急事故的应急措施。 6.对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和纠正。 7.本厂环境监测组织执行。 |
吉林碳谷碳纤维公司没有设立专门的环境监测部门负责全厂生产设置的环境监测工作,并且已建项目厂址位于奇峰公司厂区内,所以其废水排放情况日常监测工作委托奇峰公司检验处水分析化验室负责,废气、噪声委托奇峰公司安环处负责。监测计划一并纳入奇峰公司监测计划内,建设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监测计划见表8。
表8 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监测时间、频率
类别 |
污染源 |
监测污染物 |
监测频率 |
监测机构 |
废水 |
总排口 |
COD、SS、NH3-N、BOD5 |
1次/半年 |
委托奇峰公司检验处水分析化验室 |
废气 |
焚烧炉废气 |
HCN、CO、NH3、CH4、NOx |
2次/周 |
委托奇峰公司检验处气体监测分析化验室 |
厂界、车间内 |
CO、HCN |
1次/半年 |
||
噪声 |
厂界 |
Leq[dB(A)] |
1次/季 |
委托奇峰公司安环处 |
固体 废物 |
生产车间 |
废丝、焦油、原料桶 |
1次/半年 |
|
生活垃圾站 |
生活垃圾 |
四、公众参与
4.1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方式等;
建设项目采取网上公示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
网上公示为两次,次公示期为2013年6月24日至7月8日,次公示期为2013年7月11日至7月23日,建设单位在二次公示后,即7月24日进行了现场问卷调查工作;
调查内容包括:①被调查对象对工程周围环境质量状况的态度;②被调查对象对工程的了解程度;③被调查对象对本工程所持态度等。
4.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形式等;
建设项目采取与当地公众进行交谈、问卷调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本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范围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省农科院、省农业科技学院、吉纤集团职工住宅区及该项目周围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4.3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
公众参与采用公众意见征询表形式进行调查,调查人员先向被调查对象发放介绍工程的基本情况资料,包括工程内容和规模及其可能带来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等,再由被调查人员自愿填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通过整理、汇总进行分析。
4.4.公众意见归纳分析,对公众意见尤其是反对意见处理情况的说明;
本项目公众参与共发放调查表30份,回收30份,回收率为100%,根据对回收的公众参与调查表进行统计分析,同意本项目选址的比率为100%,无反对意见,在满足公众的合理要求及建议条件下,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4.5从合法性、有效性、代表性、真实性等方面对公众参与进行总结。
本项目环境信息公示等内容符合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
本项目500米(本项目厂界至敏感点边界近距离)内的敏感点有4处,分别为南侧155米处的吉林省农业科技学院,东侧350米吉林市局开发区分局;东侧355米化纤宾馆及开发区管委会(二者为一座建筑);东侧180米处的化纤社区,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包括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省农科院、省农业科技学院、吉纤集团职工住宅区及该项目周围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和居民,选取的对象代表性强。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关于使用新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通知》吉林省环境工程评估(5月21日)要求在二次公示后,由调查人员向被调查对象发放介绍工程的基本情况资料,被调查人员自愿填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因此调查结果具有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所采用生产工艺属于国际先进、成熟工艺,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在各项工艺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处理措施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并执行“三同时”制度的条件下,吉林碳谷碳纤维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碳纤维工程项目的规模、选址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碳谷碳纤维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经济开发区昆仑街西侧化纤纺织园内
邮编132000
联系人:王继军
电话:0432-63502337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路565号盛世国际5024
邮编:130000
联系人:杨立军
电话:0431-85913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