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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安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3/8/29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3/8/29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重庆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重庆安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简本

                                                                          公示时间:2013年8月28日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重庆安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安美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缙云村1号
总投资:740万元
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本项目是对厂区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本次改造完成后,厂区主要产品类型无变化,包括标铭牌和印制电路板,各产品方案的设计生产规模有所增加,技改完成后厂区将形成57000平方米/年印制电路板和1200万件/年标铭牌的机加、喷涂、印刷生产能力。
主要建设内容:本技改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建厂房、不新增生产设备,仅在现有厂区内对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
(1)在现有的北碚区澄江镇厂址中对涉及重金属污染的生产线及部分重污染生产工段实施淘汰,具体淘汰内容包括印制电路板生产线的沉铜、图形电镀、退膜、蚀刻、剥锡、喷锡工段和标铭牌生产线的蚀刻、阳极氧化工段。淘汰的生产线拟在大足县邮亭工业园区厂址另行建设。
(2)对澄江镇厂址保留的生产线的生产规模进行扩能,主要通过增加生产班次来完成,不涉及设备的增加。
(3)根据现行环保要求,对澄江镇厂址保留的生产线中部分环保治理设施进行改造,以满足达标排放及现行环境管理要求。
劳动定员:本次技改后,澄江镇厂址劳动定员从现有的380人,减少到240人,其中生产工人200人,管理人员40人。
工作制度:本次技改后,厂区各生产线的生产班制均有增加,其中印制电路板生产线生产班次由两班制增加为三班制,标铭牌生产线生产班次由一班制增加为两班制,每班工作时间均为8小时。全年工作日不变,为300天。
项目实施进度:拟建项目建设周期为3个月。
工艺路线:
(1)印制电路板生产

本次技改后,现有的北碚区澄江镇厂址中原有的化学沉铜、图形电镀、退膜、蚀刻、剥锡和喷锡工段均将进行淘汰,在大足县邮亭工业园区厂址另行建设,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2)标铭牌生产
    本次技改完成后,标铭牌生产中的蚀刻工段,阳极氧化工段均将进行淘汰,在大足县邮亭工业园区厂址另行建设,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2  环境现状
⑴ 环境敏感性调查
重庆安美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缙云村1号,紧靠北温泉、缙云山、金果园和嘉陵江小山峡风景区。根据《国家风景名胜区规划》、《关于缙云山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划定的批复》(渝园林发〔2007〕181号),拟建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缙云山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范围。周边主要有金果园住宅区和零星散户等环境敏感点。
⑵ 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拟建项目区域SO2、NO2和PM10指标监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特征因子中苯的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允许浓度;甲苯的监测值满足苏联(CH-245-71)标准;非甲烷总烃的监测值满足湖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 13/ 1577—2012);本次环评监测时(2013年8月13日)监测点金果园住宅区正在进行天然气管道检修和刷漆,导致二甲苯超标(超标事件为2013年8月13日—14日)。随着工程完工和二甲苯的挥发,2013年8月15日08点数据恢复到标准值以下。
地表水:嘉陵江北温泉断面pH、DO、COD、BOD5、NH3-N、TP和石油类等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要求。但氨氮已接近标准值,主要是沿岸企业和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嘉陵江造成的。
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表明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  环境保护措施
一、污废水
本次技改后,澄江镇厂址产生的综合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排放嘉陵江。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如下:


二、废气
本次技改拟对保留于澄江镇厂址的生产线中的废气治理措施进行改造,以满足达标排放及现行环境管理要求。技改后,各类废气采取的治理措施如下:
序号        废气产生工段        改造后废气治理措施        备注
一        印制电路板生产
1        显影        直接经1套抽风系统抽至窗外排放        与技改前一致
2        丝印湿膜、涂阻焊剂和文字印刷前调油墨        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新增活性炭吸附装置和15m高排气筒1根
3        丝印湿膜和文字印刷、涂阻焊剂        通过作间通风换气系统无组织排放        与技改前一致
4        丝印湿膜和文字印刷后、涂阻焊剂后烘干        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新增15m高排气筒1根
5        电装车间波峰焊、手工焊        波峰焊机密闭收集与手工焊收集后经1根低矮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增加排气筒高度至15m
6        电装车间回流焊        密闭收集后经1根低矮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增加排气筒高度至15m
二        标牌生产
1        除油槽        通过作间通风换气系统无组织排放        与技改前一致
2        显影        直接经1套抽风系统抽至窗外排放        与技改前一致
3        喷砂、刷板        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治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新增15m高排气筒1根
4        抛光        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治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新增布袋除尘器和15m高排气筒1根
5        调漆        通过作间通风换气系统无组织排放        与技改前一致
6        喷漆        收集经水帘吸附+漆水分离剂+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技改后新增水帘吸附装置和15m高排气筒1根
7        喷漆后烘干        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新增15m高排气筒1根
8        雕刻、喷塑        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治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新增15m高排气筒1根
9        印刷前调油墨        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新增活性炭吸附装置和15m高排气筒1根
10        印刷        通过作间通风换气系统无组织排放        与技改前一致
11        印刷后烘干        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新增活性炭吸附装置和15m高排气筒1根
12        喷码        通过作间通风换气系统无组织排放        与技改前一致

三、噪声
本次技改后,淘汰了部分生产设备,无新增生产设备,仅新增少量用于废气收集治理的风机。项目新增生产设备选型上立足节能、环保,优先选用国际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于空压机、风机等采用基础减震、安装隔声门、设置消声器、安装柔性接头等方式进行降噪处理;对于工艺生产设备主要采用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方式进行降噪处理,以降低噪声源强。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技改后,厂产生的PCB基板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金属废料、废PET和PC等薄膜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外卖给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纯水制备产生的失效石英砂、失效活性炭和失效过滤器定期由纯水制备厂家回收进行再生利用;布袋除尘器回收的除尘灰外卖给其它企业进行回收利用;废定影液、定影清洗废液、含酒精的废棉纱、漆渣、废油漆和稀释剂桶、含香蕉水的废棉纱、废气治理系统中活性炭吸附装置定期更换的失效活性炭和废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其中活性炭吸附装置定期更换的失效活性炭定期由厂家回收进行再生利用,其余危险废物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重庆天志环保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技改后,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场地均直接依托厂区现有。现有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地能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要求;技改前,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场地设设置有危废暂存场志,但各类危险废物未分类分区堆放,四周未设置围堰。本次技改拟对该危险废物堆场进行改造,具体内容包括:堆场地面进行防渗、防漏、防腐处理;堆场四周增设围堰;各类危险废物按照性质分类分区进行暂存。技改完成后,该危险废物暂存场地能够满足《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4  项目环境可行性
⑴ 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技改后,本项目主要产品为标牌和印制电路板的生产,主要工艺包括机加工、喷涂及印刷等,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
⑵ 规划的符合性和选址合法性
拟建项目无新增用地,是在现有的北碚区澄江镇厂址内进行技术改造,该厂址位于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缙云村1号,始建于七十年代初期,建设至今项目用地性质未发生变化。
根据《国家风景名胜区规划》、《关于缙云山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划定的批复》(渝园林发〔2007〕181号),拟建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缙云山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范围。
综上,拟建项目符合区域规划。
⑶ 清洁生产水平
根据分析,本次技改完成后,北碚区澄江镇厂址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均较为成熟,选用的原辅材料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具有国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⑷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本次技改对北碚区澄江镇厂址原有的部分重污染生产工段实施了淘汰,技改完成后,厂区废水和废气中的特征污染因子种类较技改前有所减少,废水中大部分污染物较技改前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削减。
本次技改对保留于澄江镇厂址的生产线进行了扩能,同时对现有厂区部分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了环保改造。厂区大部分原本无组织散排的废气,经改造后均实现了集中收集治理,尾气经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因此技改完成后,虽然厂区废气量及其中主要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较技改前有少量增加,但实际上无组织散排的废气污染物大大减少,对周围环境呈现一定正效益。
经计算,本次技改后,北碚区澄江镇厂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值如下:COD1.38t/a、NH3-6t/a。
由于北碚区澄江镇厂址始建于70年代,考虑历史原因,技改后厂区排放的COD需要根据《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0]247号)以及《重庆市环保局关于切实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工作的通知》(渝环发[2010]101号),通过总量产权交易获得;排放的NH3-N指标需要在区域内进行调剂。
⑸ 环境影响预测
①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预测结果表明,本次技改后,北碚区澄江镇厂址在正常工况下排放的VOCs、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苯、甲苯和二甲苯的落地浓度均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浓度限值,且对各环境敏感点的不利影响浓度均小于标准值,环境能够接受;非正常工况下影响浓度较高,仍要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和应急措施,避免非正常排放的发生。
② 水环境影响预测
预测结果表明,本次技改后,北碚区澄江镇厂址在正常工况下排放的COD、SS和石油类对嘉陵江的影响值小于标准值,能够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能够接受。为了减轻对地表水的影响,评价要求建设单位要加强废水处理站的日常维护管理,尽量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
③ 声环境影响预测
预测结果表明,本次技改后,东、南、西、北四个厂界的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且对周围各敏感点影响小,环境能够接受。
④ 固体废物
本次技改后,澄江镇厂址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全部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暂存、管理,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全部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通过上述方法处理处置后,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直接排入环境中,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5  总体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的要求,符合区域规划。通过本次技术改造,淘汰了涉及重金属排放和部分重污染工序,保留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均较为成熟,选用的原辅材料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具有国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本次技改同时对厂区的部分环保治理设施按照达标排放要求和现行的环境管理要求进行了改造,只要严格实施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改造后污染物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对区域环境呈现一定正效益。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评价认为该项目在选址地建设是可行的。
6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2013年8月28日至2013年9月10日期间,如果您需要对重庆安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进行更为详细的了解,请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7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⑴ 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注明原因)?       
○满意    ○不满意    具体方面:
⑵ 您是否了解本项目?
○了解    ○听说过    ○不了解       
⑶ 您是否同意拟建项目的规划和选址?
○同意            ○不同意    ○无所谓       
⑷ 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
○正影响    ○负影响    ○无影响
⑸ 本项目建设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废气    ○噪声    ○废水    ○固废
⑹ 您认为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大    ○小    ○一般    ○无
⑺ 您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同意    ○反对    ○无所谓       
⑻ 其它意见和建议:
8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网上留言、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9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⑴  建设单位:重庆安美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缙云村1号
联系人:  陈建设
联系电话:13983201864

⑵  环评单位: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
    联系地址:重庆市石桥铺渝州路十七号
联系人:  徐宏亮
联系电话:023-61513297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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