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华新水泥(房县)有限公司一条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生产过程中有大量的中、低温废气余热未能被充分利用,造成大量的能源浪费。该公司拟投资3464万元建设4.5MW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经基本测算,建设配套的低温余热发电系统,年发电量可达到3024万kwh,可节省电费开支达1690万元。
二、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水系统排水、余热锅炉废水、除盐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等。项目废水水质简单,循环水系统排水经厂区工业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做水泥线冷却塔补充水;余热锅炉废水、除盐水系统排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直接排入上达河;生活污水经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排入上达河;
(2)废气:本项目为余热发电项目,不添加任何燃料,原材料用量、生产工艺不变,从物料平衡的角度分析,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未增加。同时,余热利用后,窑头、窑尾的废气排放温度比原先降低,减轻了热污染影响;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汽轮机、发电机等设备,声级值在85-95dB(A)左右,其产生的噪声经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到达厂界外侧1米处的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气经余热锅炉换热后沉降下来的炉灰、新增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炉灰全部回用于水泥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建设项目在确保各项污染控制设施日后的正常运行后,营运期所产生的各类环境污染物对项目四周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新水泥(房县)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启春(电话:15871107599)
五、审批机关、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审批机关:十堰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719-8116852
环评单位: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戴工 18971929288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公众认为拟建项目在运营中将产生哪些环境影响;
(3)如何妥善解决拟建项目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5)公众对项目实施的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来电、来函或预约上门交谈。
八、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