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亭林镇亭林大型居住社区基地(一期)北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次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16日
相关链接:环评报告书简本 环评次公示
1、说明
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受上海石化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委托开展金山区亭林镇亭林大型居住社区基地(一期)北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次信息发布。
上海石化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和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评价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金山区亭林镇亭林大型居住社区基地(一期)北部
(2)项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南至林珍路,北至南枫公路,东至亭耀路和西至车亭公路地块。
(3)项目所属行业:业(GBT4754-2011)
(4)项目内容:总用地面积12.81万m2,总建筑面积26.23万m2。主要内容为住宅,同时配套建设其它公共设施。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当地相关规划,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后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厂界外和敏感目标现有的环境质量等级,周围污染源对本项目的影响也很有限,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控制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外部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
(2)报告书简本查阅期限
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4、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上海石化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2)建设单位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隆安路290号
(3)建设单位联系人:梁先生
(4)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21- 57935066
电子邮件:1252883075@qq.com
5、评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2)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805号
(3)评价机构地址:上海市黄陂北路9号16楼
(4)评价机构联系人:吴工
(5)评价机构联系电话:63903366-2515,
电子邮箱:89666438@qq.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关于金山区亭林镇亭林大型居住社区基地(一期)北部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①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③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等。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公众可以以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2)反馈时限:自发布日起十个工作日。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日起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