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汽车零部件制造
拟建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新疆路60号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318.13万元,占地面积36442.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1831平方米,项目将原厂区的生产线及办公楼搬迁至新厂区,继续从事汽车零部件制造工作。项目营运期主要产品为汽车飞轮壳、飞轮、主轴承盖和齿轮室。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风(十堰)发动机部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兴(联系电话:15971878209)
三、审批机关、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审批机关:十堰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719-8116852
环评单位:十堰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电话:0719-8114343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拟建工程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公众认为拟建工程建成后将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
(3)公众对拟建工程选扯的意见;
(4)如何妥善解决拟建工程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5)公众对工程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来电、来函或预约上门交谈。
六、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