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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超亿科技有限公司专用汽车建设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3/9/18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3/9/18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湖北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1拟建项目工程概况

1.1 建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湖北超亿科技有限公司专用汽车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超亿科技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地点: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大道15号

项目总投资:23428万元

    1.2建设项目生产规模及工程内容 

本项目拟建于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工业园现有厂区内,拟建项目用地面积96475.9m2。拟建项目在新建厂区内进行建设,新厂区由下料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电气控制车间、研发、动力站房以及全厂性设施组成。项目总建筑面积66337m2。

拟建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3000辆的专用车生产能力,包括双燃料密封自卸式环卫车、道路清扫车、电动道路清扫车、垃圾清运车、双燃料自装卸压缩式环卫车、城市物流车及电动城市物流车的生产。

    1.3建设项目主要生产工艺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包括下料焊装工序、涂装工序、总装工序及电控工序。

下料焊装工序主要承担年产3000辆各种专用车箱体的下料、焊接、打磨、检查等工作。

涂装工序承担年产3000台环卫车等专用车的上装部件以及副车架等结构件的除锈、打磨、喷漆、烘干、检查等涂装任务。

总装工序承担年产3000辆专用车的部件分装、车身内饰、整车装配、整车调试和检测等工作。

电控工序主要承担年产300套电动专用车整车控制系统、电机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的总成装配、分总成装配、在线检测和老化试验等生产任务。

    1.4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源

1、大气污染源

(1)涂装车间废气

拟建项目喷漆废气主要产生在油漆喷漆及烘干工序,其中主要污染物为甲苯、二甲苯和有机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在人工补漆时产生的废气,人工补漆的油漆、稀释剂用量约为油漆、稀释剂总用量的2%,按该油漆和稀释剂中甲苯、二甲苯全部挥发进行核算无组织排放量。

 (2)喷废气

拟建项目涂装件喷漆前先进行打磨处理清洁表面,拟建项目利用现有的喷室,涂装车间打磨室在打磨过程中产生粉尘。

 (3)焊装废气

焊装车间的焊装线由于部分工位存在强紫外线照射会产生少量CO、NOx、O3等有害气体,同时由于电弧的高温作用,焊丝、焊药(含MnSi)的熔化、热解过程回会生成氧化铁、氧化锰等金属氧化物粉尘。拟建项目焊接工序采用机械通风排除废气。

2、废水污染源强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喷漆废水、机械加工产生的少量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

喷漆废水排放量为1.5m3/d,主要污染物有COD、BOD5、SS、石油类等;机械加工含油废水排放量为0.8 m3/d,主要污染物有COD、BOD5、SS、石油类等。

办公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0.4m3/d,主要污染物有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类等。

3、噪声

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卷板机、剪板机、横切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另外还有喷设备、涂装车间的抽风机、空压站的空压机以及水泵等产生噪声。

4、固体废物

主要包括加工产生的废钢板等金属余料及报废件;焊接残渣;漆渣和废活性炭;各类废油,含油废抹布;各工序产生的废包装件、废纸板、废塑料等和员工生活垃圾等。

    2污染防治措施评价分析

    2.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焊装烟气治理措施

焊装线由于部分工位存在强紫外线照射会产生少量CO、NOx、O3等有害气体,同时由于电弧的高温作用,焊丝、焊药(含MnSi)的熔化、热解过程回会生成氧化铁、氧化锰等金属氧化物粉尘。焊接车间采取机械通风排除废气。

2、喷漆室废气治理措施

涂装车间油漆喷涂在水旋式喷漆室内进行,产生的漆雾由来自喷漆室上方的强风压入混有漆雾净化剂的净化水喷洒净化,净化后的漆雾经活性炭吸附后,经15米烟囱排放,二甲苯、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的去除率在80%以上。

正常工况下废气中甲苯、二甲苯及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以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3、烘干废气防治措施

烘干室在烘干过程中将会有机废气,有机物浓度较高,如果直接排放会造成环境污染。烘干工序采用天然气作为热源,烘干废气通过燃气直接燃烧后有效去除,然后使其达标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4、喷废气净化措施

喷房外排的废气经过滤芯式除尘器过滤后的空气在风机作用下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入大气。

5、废气污染防治建议措施

根据《汽车制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8075-2000)的要求,拟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400m,因此建议将拟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在400m,卫生防护范围内不得新建居住区等敏感目标。

    2.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喷漆废水及机械加工含油废水采用混凝气浮处理工艺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唐白河。

    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工程噪声与振动主要产生于各类风机、空气压缩机、制冷压缩机、水泵等设施。工艺设备自带消声、减振设施。

    2.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金属废料、包装废料、焊接残渣、污泥、喷砂粉尘、滤芯及生活垃圾等。可回收固体废物先行分类,然后由专门的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送城市垃圾站处理。因此一般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拟建工程废漆渣、各种废油、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3 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3.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正常排放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正常排放时,拟建项目废气达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落地浓度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以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 T 18883-2002),对厂界外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2、非正常排放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非正常排放时,拟建项目废气不能达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落地浓度有少量增加,但增加量很少,未改变区域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对厂界外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为避免拟建项目喷涂废气超标排放,企业应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尾气达标排放,水淋系统动力设备及风机均设两套,一用一备。

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确定

拟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0m,故对于此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卫生防护距离的确定

根据《汽车制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8075-2000)的要求,拟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400m,因此建议将拟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在400m。

拟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详见附图3,目前拟建项目厂界周围400米范围内无居住区等敏感点,因此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需要搬迁的居民。

    3.2地表水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废水量小,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唐白河,对唐白河水环境的影响不大,唐白河仍可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3.3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现状监测资料,叠加后厂界噪声昼夜间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3.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一般固体废物

主要有金属废料、包装废料、焊接残渣、喷粉尘、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边角余料等可进行集中回收利用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工程运行期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含有有害污染物,可按一般废物临时贮存的要求储存集中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危险废物

主要有油漆废渣、废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废漆渣及喷漆废水、废油、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手套均外委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负责回收处理。因此,工程投产期间危险废物处理有保障,所有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5环境风险分析

拟建项目险识别范围:

项目生产装置:乙炔切割、涂装车间等。物质风险识别范围:油漆、乙炔及项目运行过程排放的“三废”污染物等。风险类型为火灾、2种类型。

本项目拟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工艺设计、选型时,在满足工艺、质量和经济合理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采用无危险性、无危害性或危险性、危害性较小的化学品。

要求供货方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要求供货方在厂区提供服务时,遵守工厂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合理设计涂装烘干废气燃烧处理系统,规范作流程,确保烘干废气燃烧时,通入了过量空气,混合溶剂稀释到下限浓度的1/4-1/5。

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并有标识,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

油漆储存应急措施:装卸过程中发现有泄漏现象时,要及时更换盛装容器,将泄漏的物品用不燃物质或沙围堵起来,集中收集,如发现库内有泄漏容器时,立即更换泄漏容器,对泄漏出的物品围堵收集。

    4 项目选址环境可行性分析

    4.1规划符合性分析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襄阳市东北部,是199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高新区,下设高新技术园、汽车工业园、深圳工业园三个园区。

拟建项目位于开发区的深圳工业园区内,该工业园区发展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

拟建项目为专用车生产项目,包括双燃料密封自卸式环卫车、道路清扫车、电动道路清扫车、垃圾清运车、双燃料自装卸压缩式环卫车、城市物流车及电动城市物流车的生产,为装备制造及新能源产业,任命符合深圳工业园区的入园要求。

    4.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颁布并于2004年5月21日开始执行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第十三条明确支持汽车生产企业以资产重组方式发展大型汽车企业集团,鼓励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方式结成企业联盟,形成大型汽车企业集团、企业联盟、专用汽车生产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2)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

在200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又以发改工业[2006]288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对汽车产业调整再次提出要求:专用汽车生产企业应注重研发生产国内空白的先进适用的专用汽车产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提高产品的功能性。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拟建项目为专用汽车,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允许类。因此拟建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要求。

(4) 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拟建项目未列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之中,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3总图布置合理性

本项目在新建厂区内进行,项目用地面积96475.9m2。生产厂房集中规划在厂区的中部,生产及生活辅助建筑规划在地块的四周,既有利于生产工艺的流程,使物流路程短,又有利于生产及生活辅助设施更好的服务于生产。

    5 评价结论

湖北超亿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专用汽车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项目符合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该项目的建设对促进区域经济和企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随着本项目的建设将为社会新增一批劳动业岗位,并优先使用当地闲置劳动力,缓解本地区的劳动业压力,为社会的安定做出一定的贡献。拟建项目在加强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工程贯彻了“总量控制、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的环保方针,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从环保角度衡量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预约访谈或其它方式,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湖北超亿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大道15号

 

联 系 人:杨工   电话:13581426935

 

二、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38号    邮编:430072

 

联 系 人:程文涛    电话:13554415936

 

                                     

 湖北超亿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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