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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百集团襄阳中兴商业有限公司中百集团购物建设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3/9/18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3/9/18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湖北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1、建设项目概况

中百集团购物建设项目位于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邓城大道32号,邓城大道以北,该项目用地为商业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38703m2,总建筑面积约142303.7 m2,总投资约5亿元。该项目拟建设一座高层商业综合体,包括有6层裙房商业购物、25层酒店用房、26层酒店式办公用房及地下超市,以及停车场(地上、地下)等配套公建设施,容3.89,绿为20%。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1年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不属于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土资源部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等关于限用土地的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及禁止用地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3、选址与城市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襄阳市高新区邓城大道32号,邓城大道以北。根据《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用地规划和襄阳市城乡规划局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要求,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本项目为商业综合楼建设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用地性质,选址合理。

4、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环境空气:根据本项目所在区域连续7天监测统计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指标PM10、TSP、SO2、NO2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对照2012年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地表水环境:根据项目区域地表水体汉江襄阳段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终受纳汉江襄阳段水质的各项监测指标现状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水质要求,水质良好。

声环境:根据环境现状噪声监测结果可知,在噪声环境现状监测期间,项目南侧边界噪声监测点昼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的要求;其余边界及环境敏感居民点昼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南侧邓城大道夜间噪声监测值基本超标,昼间高峰时段超标,超标主要是因为监测点位于交通道路附近,车流量较大,交通噪声较大导致。

生态环境:项目场地内现为荒草空地,无特别保护的动物、植物资源,生态系统结构简单。

5、环境影响预测评价与污染物达标排放

(1)   施工期:

废气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实行封闭式施工,使用围护材料以防止扬尘,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护网或防尘布;运输车辆加盖蓬布;设置洗车平台,配备水泵;作业面和临时土堆应适当地洒水,配备水泵以及集水池。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施工粉尘对场界外影响,其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得到一定程度的减弱,施工结束后影响也将消失。

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如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将对城市排水管网系统造成堵塞,对受纳水体造成污染影响,按照本评价提出的措施,针对性的采用修筑临时隔油池、沉淀池及化粪池的方法进行治理,可避免施工废水对城市排水管网系统造成堵塞,并减轻对受纳水体的影响。

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土建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施工单位需合理布置噪声源设备,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作。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商品混凝土和成品窗;大型建筑构件,应在施工现场外预制,然后运到施工现场再行安装。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控制或禁止鸣喇叭,减少交通噪声不得对周围居民产生扰民现象,并使施工各阶段的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弃土弃渣等各类建筑垃圾按照襄阳市市有关规定将其运输到指定城市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妥善处置。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由城管部门每日清运,无害化处理,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2)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酒店办公及酒店厨房油烟、地下超市熟食加工油烟、锅炉燃气废气、溴化锂直燃机燃气废气、汽车尾气等。

酒店办公厨房油烟:厨房烹饪产生油烟经各办公间抽油烟机抽排进入竖井式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

酒店厨房油烟:酒店厨房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要求(处理效率不低于85%,允许排放浓度2.0 mg/m3)后,经楼内预留竖井式排烟道引至商业裙楼楼顶排放,排烟口设置位置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相关要求。

地下超市熟食加工油烟:地下超市熟食加工作间,烹饪时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要求(处理效率不低于85%,允许排放浓度2.0 mg/m3)后,经楼内预留竖井式排烟道引至商业裙楼楼顶排放,排烟口设置位置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相关要求。

锅炉燃气废气:项目运营期锅炉运行过程中会产生燃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

SO2、NOx、烟尘,燃气废气由机械排风系统经锅炉机房排烟通道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第Ⅱ时段相关标准要求。通过估算模式对锅炉正常工况废气排放进行预测,所排放的SO2、NOx及烟尘经大气扩散后在下风向的预测浓度均很小,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很小。

 

溴化锂直燃机燃气废气:溴化锂直燃机燃气废气主要为SO2、NOx、烟尘,燃气废气经预留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浓度及速率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经估算模式对溴化锂直燃机正常工况废气排放进行预测,所排放的SO2、NOx及烟尘经大气扩散后在下风向的预测浓度均很小,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很小。

汽车尾气:本项目地下车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通过通风系统将废气抽至楼层顶端高空排放,排气井附壁到屋顶。汽车尾气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均较小,经空气对流稀释、扩散后,尾气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无明显不利影响。同时,项目所在区域绿地植物,对污染物也有一定的吸收、净化作用,可进一步降低汽车尾气排放浓度。

综上,本项目废气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废水

本项目废水年排放量约241355.93 m3/a,主要为办公人员、员工及顾客生活污水,酒店厨房及地下超市熟食加工区废水,室内清洁废水、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等。项目酒店厨房及地下超市熟食加工区废水、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汇合,排入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综合废水排放浓度为COD270mg/L、 SS180mg/L、NH3-N30mg/L、动植物油20mg/L、石油类0.1 mg/L,排放量为COD 65.17t/a、SS 43.44t/a、NH3-N 7.24t/a、动植物油4.83t/a、石油类0.02t/a,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978-1996)表4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的排放限值的要求(氨氮排放)。经处理后的废水经场区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鱼梁洲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空调室外制冷机组、锅炉机组、冷却塔、备用发电机、溴化锂直燃机组、机械排风(烟)机、空调末端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商业噪声以及交通噪声。经采取相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在正常情况下项目各边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4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声环境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及员工、顾客产生生活垃圾、商铺垃圾、酒店餐厨垃圾、地下超市熟食加工烹饪废油及隔油池隔离出的废油渣。

项目生活垃圾实行垃圾桶装化、分类收集处理,由物业负责人员定期收集和清运至垃圾收集点,然后交由市政城管部门转运和卫生填埋处理;餐厨垃圾、烹饪废油以及隔油池隔离出的废油渣,委托具有餐厨垃圾处置能力、营业执照含相应经营范围的单位收集处理。项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6、公众参与调查

本次环评主要针对以下事项征求公众意见: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情况;②公众认为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如何;③公众认为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④公众认为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⑤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后,公众是否赞成本项目的建设;⑥如果公众不同意本项目的建设的理由。

7、环评总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城市规划。项目在建设期及正常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经采取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固体废物能够合理处置不外排。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达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并重的原则。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实施本评价所提出的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污染指标达标排放,在此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的是可行的。

8、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具体形式

征求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征求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区域内的公众是本次调查的,同时,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都可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在襄阳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xfhbj.gov.cn/)发布报告书简本供公众阅览,征求相关意见。

9、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和起止时间

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中百集团襄阳中兴商业有限公司

2、联系人:  李廷

3、联系电话:13657221789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湖北天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联系人:李晓玲

3、联系电话:027-87159577

Email:tthbgc@126.com

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中百集团襄阳中兴商业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3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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