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儿童医院的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儿童医院。
2、项目概述:本项目位于南宁市快环厢竹大道59号,现有广西妇产医院大院内。项目东临厢竹大道,东南面为南宁市疾病防控,西南面为厢悦园小区和南宁市三十九中学,西面为在建的广西日报社印务员工住房,北面为广西妇产医院门诊和住院楼。项目占地面积为60286.36 m2,总建筑面积为138873.29 m2,总投资估算36000万元。项目设计规模为床位500床,其中儿童床位300床,母婴妇产床位200床,建设内容包括一栋13层医技楼和一栋17层住院楼,以及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和地下停车场等配套工程。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院
地 址:南宁市新阳路225号
联系人:苏雪梅 电话:0771-286058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902号
地 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 邮编:530022
联系人:魏工 电话:0771-228975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进行项目概况调查→对项目周边环境现状进行现场踏勘与环境监测→对项目环境影响和污染治理方案的论证分析→公众意见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作出结论→报告书专家评审→修改→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环评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基础资料,对项目施工期及建成投入运营期间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对周边环境潜在的可能对项目运营期间造成不利影响的因素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对项目在各工程阶段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综合评述,并从环保要求提出相关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的制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单位。
征求事项:
1、公众对此项目建设的主要态度;
2、公众认为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认为项目建设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4、公众对项目建设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改进意见;
5、公众对项目环保方面有何要求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在公告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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