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高桥至秭归县水田坝公路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次网上公示
为让广大的公众具有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我公司对兴山县高桥至秭归县水田坝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公示。
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兴山县高桥至秭归县水田坝公路改建工程
项目建设地:兴山县高桥乡、秭归县水田坝乡
项目总投资:30434.36万元
项目概况:
兴山县高桥至秭归县水田坝公路改建工程是宜昌市交通“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之一,为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推动优势资源的开发利用,改善居民的出现条件,促进区域社会发展,秭归县公路管理局投资决定对兴山县高桥乡至秭归县水田坝乡通道进行升级。
本项目推荐方案为K线方案,路线起点位于兴山县高桥乡G209第1697公里处,以平面交叉的方式与G209相接,沿现状老路向南在任家屋场折向东北继续沿河至周家山在K9+190处设3孔
主要控制点为:起点、宜巴高速、王家湾电站老桥、袁水河大桥、水田坝镇区、终点卡子湾大桥桥头等。
二、污染物产生及主要采取的防治措施
(1)环境噪声:施工期项目主要噪声污染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营运期主要受交通噪声影响。对沿线受影响的居民拟采取设置减速带、绿化带、高噪音设备避开敏感点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影响;项目营运后,对沿线超标的敏感点采取隔声窗等措施,保证沿线居民生活质量。
(2)水环境:主要受施工废水、机械设备冲淋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以及桥梁桩基础对水环境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主要为施工设备统一清洗,与施工废水进入到隔油池、沉沙池和清水池,清水回用于混凝土搅拌过程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租用当地居民房屋,利用原有生活污水处理方式处理后综合利用,不会进入地表水体;桥梁基础施工阶段围堰设置及围堰拆除阶段造成的局部水域SS浓度升高无法避免,但是围堰内施工阶段产生的废水排放可得到有效控制,在围堰内存在废水时,通过水泵抽取至生产区沉淀池处理,禁止直接排入水体。
(3)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扬尘、沥青烟气污染、焊接烟尘以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等,营运期主要为车辆尾气。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污染,散装物料应采取加盖篷布等遮挡措施;合理安排沥青摊铺时间,尽量控制在9:00~17:00进行;焊接烟尘和施工机械燃油废气产生总量较小,通过沿线植被进行净化。营运期应加强管理,禁止尾气和噪声超标严重的车辆上路行驶。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是宜昌路网骨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宜昌市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建设项目,是连接兴山县高桥乡至秭归县水田坝乡交通要道,是兴山与秭归间的另一快速通道。该路的修建将直接服务于沿线各乡镇的旅游及自然资源的更好开发,加快沿线区域经济的发展以及交通运输的便捷,促进沿线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但在施工期会对周围环境造成短期不利影响;在营运期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局部地区环境空气中NO2浓度及噪声增加。在采取各种污染减缓措施后,可有效减轻施工期及营运期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项目经济损益具有正面效应,群众的赞成和支持率较高。因此,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治理措施和建议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讲,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公众对建设项目附近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其它意见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秭归县公路管理局、兴山县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姓名:李军、刘朝龙
联系电话:13872558578、18008606123
(2)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季庆
联系电话:13507205275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3年6月9日至2013年6月19日。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