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江西省国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瓦尼迈阿密(江西)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水性聚丙烯酸乳液、年产500吨片状纳米微晶硅酸盐、年产5000吨水性消泡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瓦尼迈阿密(江西)化工有限公司选址于永修县星火工业园区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6.407′,北纬29°6.053′)。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3518 m2,总建筑面积为5116 m2,主要建筑内容为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备用生产车间、仓库、储罐区、变配电间、事故应急池、循环水池、污水处理池、锅炉房、门卫房、办公楼及倒班楼等,其中备用生产车间为预留车间。
新建年产水性聚丙烯酸乳液30000吨、年产500吨片状纳米微晶硅酸盐和年产5000吨水性消泡剂。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06人,本项目工作制度为300天/年,三班制,8小时/班。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导热油炉废气和工艺废气,导热油炉产生的废气通过30米高烟囱高空排放,产生的废气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燃油锅炉Ⅱ时段二类区标准要求;水性聚丙烯酸乳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通过二级冷凝+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2、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水、纯水制备水、压滤废水、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水,项目外排污水总量5232t/a。项目设备清洗水回用于水性聚丙烯酸乳液生产中;纯水制备尾水主要含有少量的盐分,以清净水排入雨水管网;压滤废水主要含有少量的盐分,排入项目设备冷却循环水池内用于设备冷却,不外排;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BOD5、NH3-N、SS。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道进入星火有机硅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终排入杨柳津河,预计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3、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压滤机、粉碎机、泵等设备运行时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80-95dB(A),建设单位通过相应的隔声降噪、吸声消声、加强管理等处理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原料包装桶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原材料包装袋、废活性炭和滤渣属于危险废物,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通过上述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再利用或处理处置,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求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导热油炉产生的废气通过30米高烟囱高空排放,产生的废气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燃油锅炉Ⅱ时段二类区标准要求;水性聚丙烯酸乳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通过二级冷凝+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本项目将对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采取有效措施,减小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生产车间务必加强车间通风,加强对生产员工的保护措施。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水、纯水制备水、压滤废水、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水,项目外排污水总量5232t/a。项目设备清洗水回用于水性聚丙烯酸乳液生产中;纯水制备尾水主要含有少量的盐分,以清净水排入雨水管网;压滤废水主要含有少量的盐分,排入项目设备冷却循环水池内用于设备冷却,不外排;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BOD5、NH3-N、SS。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道进入星火有机硅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终排入杨柳津河,
3、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压滤机、粉碎机、泵等设备运行时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80-95dB(A),建设单位通过相应的隔声降噪、吸声消声、加强管理等处理措施,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原料包装桶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原材料包装袋、废活性炭和滤渣属于危险废物,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通过上述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再利用或处理处置,不外排,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当地城市发展及总体规划。项目拟建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工程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项目区域现有的环境区域功能。因此,本评价认为,在本报告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及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情况下,项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在本公示10天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凡是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评价单位: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单位地址:九江市浔阳东路133号
联系人:汪忠 联系电话:15270268869
电子信箱:15070249792@qq.com
建设单位:瓦尼迈阿密(江西)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永修县星火工业园区内
联系人:淦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在九江市环保局网站上http://www.jjepb.cn/进行公告,并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征求公众意见。征求主要事项包括:
⑴是否了解本项目?⑵该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提高本地区的经济发展?⑶您认为项目建成后何种影响较大?⑷建议采取何种措施减轻影响?⑸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⑹其它要求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以便跟进,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来访,登陆九江市环保局,表达您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至2013年9月25日。
瓦尼迈阿密(江西)化工有限公司
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