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石磊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4万吨硫酸建设项目
次环境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 [28号])的规定,现将江西石磊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4万吨硫酸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情况进行次网上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24万吨硫酸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项目位于江西省氟盐化工产业基地内,地处赣州市会昌筠门岭镇白埠村,占地面积约82(
项目投资:1500万元
项目范围:24万吨硫酸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石磊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赣州市会昌筠门岭镇白埠村
邮编:342600
联系人:黄李平 联系电话:0797-5620711
三、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赣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贺兰山路8号
邮编:341000
联系人:王频
联系电话:0797-8685073
传真:0797-8685074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及风险环境影响评价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2)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公告发布单位:江西石磊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赣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0一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