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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圣马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池州市贵池区安子山铜多金属矿采选工程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3/10/25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3/10/25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安徽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和要求,特将安徽省圣马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池州市贵池区安子山铜多金属矿采选工程技改项目公众参与情况告知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⑴ 项目名称:安徽省圣马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池州市贵池区安子山铜多金属矿采选工程技改项目

⑵ 建设性质:技改(扩规,铜矿采选B0911);

⑶ 建设单位:安徽省圣马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⑷ 建设规模:技改前生产规模为10万t/a,技改后生产规模为16万t/a,采矿采用地下开采,选矿采用浮选工艺。

⑸ 服务年限:矿区范围内圈定铜矿333类矿石资源量348.45万t,铜平均品位0.60%,铜金属量20855.73t,钼矿333类矿石资源量84.39万t, 金属量874.53t,钼平均品位0.098%。。采选规模16万t/a,矿山服务年限21年。

⑹ 投资总额:9660万元。

⑺ 地理位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安子山铜多金属矿位于池州市南东约28公里,东北与青阳县相接。行政区划隶属于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太平村。地理坐标:东经117º41′30″,北纬30º29′15″。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要点

2.1 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控制措施

评价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井下爆破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氮氧化物、粉尘,矿山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地面大风、干燥气象条件下堆场扬尘,装卸、运输等生产作业过程产生粉尘、扬尘。

2.1.1 矿井废气

评价建议井下掘进与回采作业采用湿式凿岩作业,减少凿岩作业的产尘量,同时加强局部通风;铲装作业防尘措施主要是进行喷雾洒水,喷雾器水雾粒度宜为100~200μm,使爆堆矿岩保持一定的湿度,产生粉尘的其他各作业点进行定期洒水抑尘;优化爆破设计参数减少粉尘的产生。矿井主要入风井巷定期清洗岩壁,防止二次扬尘污染新风。矿井个别产尘点、进风和回风井巷按规定进行粉尘浓度监测,以便采取综合防尘措施。通过以上措施,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周界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相关限值要求。

2.1.2 选矿厂废气

选矿破碎、筛分是产生粉尘和废气的主要工序,在采取除尘措施后,排放的粉尘浓度能够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相关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1.3 堆场扬尘、粉尘治理

为防止矿石堆场、废石堆场的扬尘污染,评价建议对矿石、废石堆场定期进行洒水喷淋,保持矿石、废石表面含水率,可有效的减少堆起尘;同时尽量减少矿石的堆存时间,可有效的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类工程实践证明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抑制约70%的扬尘产生。

2.1.4 运输道路扬尘、粉尘污染防治

道路运输二次扬尘的产生情况与道路状况、砂土含水率、车速等因素有关,其防治措施主要有:

(1)加强矿区运输道路养护,确保路面平整,防止因汽车剧烈颠簸造成的产尘量;

(2)加强路面清扫工作,根据路面状况以及天气情况及时给路面洒水;

(3)限制车速,车速在15km/h以下,可有效抑制粉尘的产生。

(4)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无组织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显著减小。

综上,评价项目矿井废气、无组织扬尘、粉尘等废气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2 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控制措施

矿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井下涌水、废石堆场淋溶废水、选矿废水、生活污水。

2.2.1 井下涌水

经现状监测,井下涌水水质较好,满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同时经监测分析矿井涌水的排放不改变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评价建议井下涌水经集水池收集后通过建设规范化排污口排出。

2.2.2 堆场淋溶废水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评价项目矿区内主要铜矿物均以硫化物形式出现,评价项目开采过程中开采废石含有一定的含硫矿物,这些含硫废石在在空气、水及微生物的作用下,发生风化、溶浸、氧化和水解等系列的物理化学及生化等反应,易逐步形成含酸性废水,这些废水的排放易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根据探矿实际以及现阶段探矿矿石多元素分析,评价矿床硫含量较低,脉石为白云石类,属于碱性矿物。同时由于废石堆场酸性废水的形成具体的形成机理受废石的矿物类型、矿物结构构造、堆存方式、环境条件等影响因素较多,形成过程十分复杂,由此,对于评价项目开采废石淋溶废水的水质难以定性、定量预测。评价建议通过集水池对废石堆场淋溶水进行收集,并进行定期pH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是否建立酸性废水处理设施。

2.2.3 选矿废水

项目选矿废水采取氧化和尾矿库沉降处理,除去SS和COD 后,回用至选矿工艺作为生产用水,进行循环使用,不外排。

2.2.4 生活污水

职工生活污水来自于采矿生产配套的生活设施。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COD、NH3-N等。评价建议采用旱厕处理,处理后用于矿区绿化、土地复垦及周围农林用水,无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3 噪声影响及污染控制措施

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矿山的主要噪声由通风机、提升机、空压机、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产生,以及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但由于评价项目开采方式为井下开采,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的噪声设备如凿岩机、采装机械、部分提升机、爆破等均在井下,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而地面上的空压机、提升机、、破碎机、振动筛、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可能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

2.3.1 工业场地噪声控制

评价建议设备选型时选用噪声小的设备,并采取消声措施,同时避免夜间装载运输。空压机、通风机设置消声器,同时对空压机置于空压机房内,通过采用上述措施,通过影响预测,本项目通过降噪措施后昼、夜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标准限值要求。评价项目的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3.2 交通噪声控制

针对交通噪声主要采取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降低车速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内。

2.4 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污染控制措施

为防止矿山开采造成对地下水的影响,结合评价项目方案设计,评价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在可能含水的地段掘进时必须坚持超前探水,随时掌握矿坑涌水变化状况,免出现大的突然涌水;

(2)建立矿区地下水长期动态观测网,对地下水进行长期动态观测,如发现因矿山开采影响居民饮用水井水位、水质,矿山应负责解决受影响居民饮用水问题,制定供水应急预案,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矿床开采技术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的工作程度、研究程度低,矿山在进行生产前,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补做必要的水文地质工作;

(4)在废石堆场淋溶废水的监测水质为酸性废水的条件下,评价建议拟建废石堆场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和厚度1.5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2.5 固废环境影响及污染控制措施

根据固废特性分析结果,评价项目开采废石属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评价项目废石堆场采取截排水设施以及导流设施,防止雨水进入堆场内。同时评价项目设置废石堆场集水设施。根据《综合治理方案》以及评价建议措施,评价项目废石堆场采取了一系列的生态影响防护措施,矿山服务期满,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占用土地为林地。同时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通过以上设计措施以及评价建议措施的实施,评价建议临时废石堆场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Ⅰ类场设计、管理要求。

为尽可能降低废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利用废石充填采空区,尽量做到废石不出坑,根据类似矿山生产实例生产过程中废石产生量可减少60%。对于出井废石评价建议临时贮存于废石堆场,前期开采废石充填老采空区外设计外售处置,开采中期回填采场废弃采空区,服务期满后堆场废石全部回填采空区。根据核算开采中后期井下废弃采空区完全可满足回填要求,将开采废石进行井下充填不但可降低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有利于减少矿山开发所引起的地质问题。

选矿产生的尾矿贮存于尾矿库,后期用于井下采空区充填。

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并定期由当地环卫管理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以上措施的实施,评价项目固体废物对于环境影响较小。

2.6 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措施

2.6.1 生态环境影响防护措施

由于矿区生产活动对周围生态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对此的防护措施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将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评价建议采用如下几点生态影响防护措施:

2.6.1.1建立监测系统

为尽可能准确掌握地下开采所引起的地表移动变形规律,了解在开采过程中与地下水的径流补给关系,建立监测系统,监测内容为:开采厚度、面积、推进速度与顶板周期来压与稳定性的关系;崩落带、导水裂缝及地表移动值、变形量、裂缝大小的规则;在地表设多条观测线,定期观测地表移动规律,研究矿体开采与地表移动的关系,防止采空区突然塌陷;全矿及井下涌水的定期动态观测,地表水及地下水长期动态观测、来源、水量及补给、排泄情况等,委托有水文地质勘测资质的地勘单位,做好应急处理突然涌水的可能性;废石堆场坡面变形动态监测,防治雨水下渗诱发滑坡、泥石流,可能塌陷的监测预报,针对现有尾矿库闭库后定期监测坝体水平、沉降位移。

2.6.1.2 工程措施

(1)截排水工程

设计矿山近期生产过程中在废石堆场下游修建排水沟,将淋溶水引入到集水池,避免直接排放造成水体污染。在废石堆场排水沟下游分别修建一座集水池,将排水沟中污水引入集水池中。

(2)挡土工程

设计近期生产期间在废石堆场下游修建挡渣墙,防止废石下泄发生滑坡,侵占临近林地。依据《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2006),挡渣墙按3级要求设计。

(3)塌陷防护

在矿床开采过程中,除合理设计采场结构参数外,评价建议严格按照《安徽省铜铅锌矿采选行业准入条件》要求,利用废石回填等措施稳定井下采空区,同时井下开采采取合理有效的支护措施,岩石松软,节理、裂隙发育地段应加强防护;平时应注意疏排矿坑积水,以免积水浸泡而软化岩石,降低岩体强度及巷道和围岩的稳定性,防止垮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4)滑坡、泥石流防治

在斜井口附近的废石堆场边坡加强护坡加固、防止暴雨诱发边坡失稳、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6.1.3 防护围栏及警示标识

在地表移动线区域1m处设置防护围栏,并竖立警示牌,防止人员进入采空塌陷区。防护围栏采用铁丝网,围栏高1.8m、长1021m,警示牌每隔100m竖立一块。

2.6.2 生态恢复措施

2.6.2.1 工业场地及堆场生态恢复

矿山闭坑后,拆除矿山生产设备及厂房等设施,拆除废石堆场挡渣墙,清运场区垃圾和废石堆场废石,对废石堆场进行修坡平整,控制边坡角度在35°以内,对主斜井口、风井口进行封堵,采用顺地形地整平方式对工业场区、废石堆场、堆料场进行整理,要求顺地形从高至低用推土机推平、碾压,与原始地形自然连接,碾压密实度为0.9,整理成地面坡度小于5度,覆土复绿进行植被重建,恢复生态环境。种植本区优势树种,如:马尾松、杉树等。技术标准和施工要求按《造林技术规程》(GB/T1576-2006)执行。

2.6.2.2 矿区道路

矿山服务期满后,对于矿区道路不做治理,留作林场公路,道路两侧种植马尾松,植被间距为5m/株。

2.6.2.3 尾矿库闭库

由于库区及周围汇水面积比较大,评价建议根据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在库区库尾设置拦洪堤堰,库区两边设置溢洪道,用于将上游汇流来的洪水通过拦洪堤堰引入库区两边的溢洪道及排洪沟中。针对库区尾砂裸露、冲刷严重等现象,为防止尾矿库坝面水土流失,有效增加土壤入渗,减少地表径流,减轻土壤侵蚀,采取先覆土平整,而后根据植被成长的适宜性,按尾矿坝坝坡、坝面及沉积滩滩面等进行复垦,复垦,闭库治理后尾矿坝各种工况下稳定性系数均应满足《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规范要求。

2.6.3 小结

根据《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区范围内的规划土地类型为农用林地,评价项目矿区及周边地形起伏较大,依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宜建则建等综合治理”的原则,评价建议土地复垦严格按照《安徽省铜铅锌矿采选行业准入条件》“新建和生产矿山土地复垦率应达到100%(全面复垦)”要求进行。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评价项目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措施可满足《安徽省铜铅锌矿采选行业准入条件》以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5〕109号)相关要求,措施可行。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安徽省圣马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池州市贵池区安子山铜多金属矿采选工程技改项目,充分利用区域矿产资源,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符合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项目选址合理。

在项目建设及开采过程中必将增加“三废”的排放,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生态环境、地表水、空气环境和声环境等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在设计及本次评价中提出了具体的污染治理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政策及规章制度的前提下,逐一落实评价中设计及评价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同时加强企业环境管理,能限度的降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不改变现有区域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安徽省圣马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池州市贵池区安子山铜多金属矿采选工程技改项目是可行的。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评报告书简本其他信息,可以在报告书报批之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4.1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省圣马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 总

联系电话:13866142888

电子信箱:657696052@qq.com

4.2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师范大学

联系人: 朱老师

联系电话:025-83598493

电子信箱:gwzhu@pine.njnu.edu.cn

自本公告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域内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

(2)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3)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质疑;

(4)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相关信息或者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          安徽省圣马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3年10月24日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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