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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美林湾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3/10/25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3/10/25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广西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美林湾项目
建设单位: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分区的同乐大道以西、智兴路以北相交区域。
工程概况:规划总用地面积81848.34m2,项目分为两个地块,分别为0522940、0522939,中间由贵和路(以前称那连路)隔开。
总建筑面积409092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246619m2,商业建筑面积77239m2,地下室面积81692 m2,架空层1682 m2(纯居住楼一层),文化活动室600 m2,公厕160 m2,社区管理用房240 m2,物业管理用房860 m2
居住总户(套)数2522户。容4.00。建筑密度30.98%。绿地率34.2%。机动车地面停车位720个。机动车地下停车位1940个。
总平布置:0522939地块,规划6栋(楼号6#、7#、8#、9#、10#、11#)30层楼房,其中6#、7#、8#楼1~2层为商业,同时6#、7#、8#楼之间形成2层裙楼同为商业;9#、10#、11#楼为纯住宅楼,底层架空。2栋独体4层商业楼。
0522940地块,规划5栋(1#、2#、3#、4#、5#)30层楼房,其中1#、2#、3#、5#楼1~2层为商业,同时1#、2#、3#、5#楼之间形成2层裙楼同为商业;4#楼为纯住宅楼。同时建21层、5层商业综合楼各1栋,2栋独体4层商业楼。
同时配套公建设有物业管理用房(每个地块1处)、公厕(每个地块1处)、垃圾收集点(每个地块2处)、社区管理用房(每个地块1处)、文化活动室(每个地块1处)及地上、地下停车场。未设置学校、医院、幼儿园等。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59184.11 万元。
评价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资质证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920号)
(二)可能受影响的敏感保护目标
大气和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项目评价范围内有8处敏感保护目标,其中距离项目用地近为唐坡,位于项目用地北侧30m处,富康园小区北侧60m,富乐新城南侧70m,严坡北侧266m,那连村西北侧294m,其余敏感目标均位于项目用地300m范围外。
地表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凤凰江西支流、邕江。
地下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无。
生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区域人为开发严重,评价范围内无特殊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要点
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导致的扬尘,应采取多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项目运营远期,项目餐饮油烟和燃料废气经推荐专用烟道顶层排放后影响不大;地下车库排气口合理布置,机动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垃圾收集点采用有盖垃圾桶或建成封闭式结构,收集的垃圾当天全部转运完毕,禁止垃圾在收集点过夜,10m范围外恶臭的影响基本消除。
声环境:施工机械噪声对区域敏感点影响较大,应在与敏感点距离较近的施工现场场界处设活动式隔声吸声板围挡降噪,禁止夜间和中午施工作业,高噪声机械设备的施工集中安排在昼间等措施。项目营运,小区居民生活噪声、商业噪声通过合理管理,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有限;通过预测,小区内的设备噪声以及机动车噪声对小区影响均在标准范围内。
地表水环境:施工期生活污水采取分类处理,其中厕所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抽吸;洗涤、洗漱、餐饮等其他生活污水连同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对环境影响不大;营运期雨水经管网收集后排入凤凰江西支流,污水经管网后接入江南污水处理厂。
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地下室基坑开挖会改变局部地下径流方向,但不会改变区域地下水的总体流向。
在地下室、隔油沉淀池、化粪池等基础施工过程中,在施工单位做好边坡和基底工程防护、防渗工作情况下,工程施工期不会对区域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
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间,对用地内植被具有破坏性的影响,施工场地地面裸露、堆满砂石、水泥、弃土等,若不采取任何水保措施,将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工程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建筑材料防雨覆盖等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后,施工建设期将不会出现大的水土流失现象。
固体废物:施工期弃渣及时运至指定弃渣场并做好水土保持防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转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堆放,对环境影响小;营运期固体废物由南宁市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外部环境:根据分析,受广西华港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的影响,项目西侧7#、9#、10#、11#楼均在卫生防护距离、大气防护距离的范围内,影响严重,项目环境质量而言,上述楼栋营运期无法达标。
同时,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新建锅炉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建筑物3m以上。广西华港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烟囱高35m,拟建项目0522939地块全部位于烟囱200m距离范围内,总平0522939地块规划建设6#、7#、8#、9#、10#、11#都为30层,高度约90m。不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的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沙井片区规划调整,符合南宁市生态功能区划,项目实施后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社会经济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发展。
由于项目受到外环境广西化港农牧有限公司的影响,依据环办〔2008〕70号、南宁市人民专题纪要[2013]96号,评价认为,建设单位应该与江南区衔接,落实华港具体搬迁时间,保证广西华港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按时整体搬迁后,项目方可建成完工,投入运营。
项目在落实广西化港农牧有限公司搬迁后,还应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降低至程度,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2、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②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您认为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3、公众参与的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索要报告简本,或直接登陆南宁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nnhb.gov.cn/)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有关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4、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3号
联系人:苗工
联系电话:0771-2374151
(七)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电话/传真:0771-2311630/0771-2311629
电子邮件:49010547@qq.com
联系人:钟工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二路6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本次公示附件,如需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
附件
南宁市美林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美林湾项目
建设单位: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分区的同乐大道以西、智兴路以北相交区域。
工程概况:规划总用地面积81848.34m2,项目分为两个地块,分别为0522940、0522939,中间由贵和路(以前称那连路)隔开。
总建筑面积409092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246619m2,商业建筑面积77239m2,地下室面积81692 m2,架空层1682 m2(纯居住楼一层),文化活动室600 m2,公厕160 m2,社区管理用房240 m2,物业管理用房860 m2
居住总户(套)数2522户。容4.00。建筑密度30.98%。绿地率34.2%。机动车地面停车位720个。机动车地下停车位1940个。
总平布置:0522939地块,规划6栋(楼号6#、7#、8#、9#、10#、11#)30层楼房,其中6#、7#、8#楼1~2层为商业,同时6#、7#、8#楼之间形成2层裙楼同为商业;9#、10#、11#楼为纯住宅楼,底层架空。2栋独体4层商业楼。
0522940地块,规划5栋(1#、2#、3#、4#、5#)30层楼房,其中1#、2#、3#、5#楼1~2层为商业,同时1#、2#、3#、5#楼之间形成2层裙楼同为商业;4#楼为纯住宅楼。同时建21层、5层商业综合楼各1栋,2栋独体4层商业楼。
同时配套公建设有物业管理用房(每个地块1处)、公厕(每个地块1处)、垃圾收集点(每个地块2处)、社区管理用房(每个地块1处)、文化活动室(每个地块1处)及地上、地下停车场。未设置学校、医院、幼儿园等。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59184.11 万元。
建设工期:工程计划2013年12月底动工建设,2016年12月底完工,总工期36个月。
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评价范围内有8处敏感保护目标,其中距离项目用地近为唐坡,位于项目用地北侧30m处,富康园小区北侧60m,富乐新城南侧70m,严坡北侧266m,那连村西北侧294m,其余敏感目标均位于项目用地300m范围外。8处敏感保护目标居民均饮用市政自来水。
(2)大气环境现状
区域3个大气监测点PM10、SO224小时平均值和小时值以及NO2小时平均值和小时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区域7个测点监测因子氨、硫化氢以《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限值为评价标准,达标。恶臭的浓度在<10~26范围,区域恶臭排放污染源较为单一,主要来源广西华港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无组织排放。
(3)地表水环境现状
现状凤凰江主要来自凤凰江西支流补给。根据南宁市环保局《南宁市2012年环境状况公报》、《2013年4月环境质量信息》,项目涉及水体凤凰江西支流超标、邕江(中兴大桥江段)达标。
(4)地下水环境现状
项目场地地下水主要为松散岩类孔隙水,项目评价范围内目前无利用地下水的情况。根据《2012年南宁市环境质量概要》,2012年南宁市地下水质良好级占31.25%,分布面积约12.2km2;较差级占68.75%,分布面积约137.8km2。地下水的总污染指数为5.45,较上年度上升了1.94,总体污染程度有所加重。水质主要影响指标为铁和锰,主要由于南宁市盆地第四系土壤中的铁、锰含量偏高,在酸雨侵蚀下溶解入地下水,或部分生活污水渗漏入地下水中造成。
(5)声环境现状
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东、南场界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西、北场界满足2类要求。选取唐坡、富康园小区也满足2类要求,富乐新城一排、二排满足4a、2类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6)生态环境现状
拟建场址现状主要为荒草地。常见植物种类芒、白茅、大狼把草、三叶鬼针草等。生态敏感型低,动物多为适生于人类活动影响的各种常见两栖、爬行类、鸟类等动物。
.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是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
项目建设产生施工废水约有24.55万m3。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及少许石油类,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及绿化,富余处理后进入智兴路雨水官网排入凤凰江西支流。
施工营地每天将产生28t生活污水(洗漱污水26.4t、厕所污水1.6t),生活污水中厕所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上门抽吸,其余洗涤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部分场地降尘。
(2)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地下室基坑开挖会改变局部地下径流方向,但不会改变区域地下水的总体流向。项目周边区域未对地下水进行开采利用,不会对饮用水系统造成影响。
在地下室、隔油沉淀池、化粪池等基础施工过程中,在施工单位做好边坡和基底工程防护、防渗工作情况下,工程施工期不会对区域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
(3)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空气污染源主要是扬尘和燃油废气。
扬尘主要来自土方工程,材料运输、装卸、堆放等施工环节。经采取场界设围墙挡尘、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搅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车轮出场地清洗车轮等防治措施后,扬尘的影响范围基本上可控制在50m以内,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施工期使用大型施工机械较少,且施工区所处地势开阔便于污染物稀释扩散,因此燃油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扬尘对唐坡、富康园、富乐新城影响较大且明显,其余敏感点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
以工程常用器械,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距离场界158m,夜间距场界250m外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在多机联合作业情况下,若不采取噪声防护措施,场界噪声一般不能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根据预测,唐坡、富康园、富乐新城、那连村、岭头坡敏感点受施工噪声影响均出现一定程度超标。
(5)固体废物影响
工程土石方平衡较好,未需设置取土场取土,也未需设置渣场弃渣,工程产生临时土石方1.39万m3(表土),设置临时堆土场2处(一个地块1处)堆放,工程尾期用于小区场地绿化。
(6)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间,对用地内植被具有破坏性的影响,施工场地地面裸露、堆满砂石、水泥、弃土等,若不采取任何水保措施,将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工程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建筑材料防雨覆盖等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后,施工建设期将不会出现大的水土流失现象。
项目建设使土地利用性质发生改变,由此造成生态系统的局部改变是不可逆转的。项目建成后将进行绿化和景观设计,景观效果及植被覆盖度都将比原来更好。
3.2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
营运期废水排放量约2540m3/d。项目处于南宁市江南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项目区污水走向为:小区污水经化粪池后,接入污水→智兴路、同乐大道(建成)→智兴路(建成)→仁兴路(建成)→智和路(建成)→沙井大道污水管(建成)→沙井污水泵站(列入3年行动计划,2013年建成)→五一西路污水管(列入3年行动计划,2013年建成)→江南污水处理厂。
雨水(小区雨水官网收集)→智兴路、同乐大道(建成)→智兴路(建成)→仁兴路(建成)→智和路(建成)→凤凰江西支流(建成)。
经过上述管网收集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地下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地表水体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为防止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道发生渗漏污染地下水环境,项目设置的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水检查井等设施池底、池壁应做防渗处理,污水管道应定期检修、维护。
(3)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餐饮油烟和燃料废气经推荐专用烟道顶层排放后影响不大。
备用发电机采用0#轻柴油(含硫量小于0.2%)作为燃料,污染物排放量不大,且使用率不高,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备用柴油发电机设置在地下室,并设置废气专用烟道引至4层商业建筑顶楼带排放。
通过对地下车库排气口合理布置,机动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本项目两个地块,每地块设置两2个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点采用有盖垃圾桶或建成封闭式结构,收集的垃圾当天全部转运完毕,禁止垃圾在收集点过夜,10m范围外恶臭的影响基本消除。
根据《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27-2005)独立式的公共厕所外墙与相邻建筑物距离一般不应小于5m,周围应设置不小于3m的绿化带,类比同类设施,合理管理可有效的降低恶臭对环境的影响。
(4)声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以及机动车噪声等。设备噪声源主要为设置在地下停车场的备用发电机、水泵、风机等。通过对设备噪声预测,项目运营期东侧、南侧厂界噪声预测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西侧、北侧厂界噪声预测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小区住宅楼环境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唐坡、富康园小区环境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因此,项目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小区居民生活噪声、商业噪声通过合理管理,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有限。
小区内机动车噪声对小区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弃物影响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以及商业餐饮垃圾。由于生活垃圾放置在密闭式垃圾箱内并及时清运,对环境影响较小。
.4 环保措施评价结论
4.1 施工期污染防治对策和保护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将生产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等,富余的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施工期粪便废水要求进行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上门抽吸处理,禁止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南宁市联防联控市区扬尘污染工作方案》要求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采取洒水、加盖蓬布和冲洗车辆等措施进行降尘、抑尘;使用安装有尾气处理器车辆和燃油施工设备;建筑装修采用环保装饰材料和建筑涂料。
(3)噪声防治措施:严格遵守《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08年修订)》中相关条例的要求,通过采取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置强噪声设备、设立临时声屏障和围挡措施、严禁夜间施工等措施可将施工期噪声影响降低到小程度。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施工场地时应低速、禁鸣,在南宁市中、高考期间严禁施工作业。
(4)地下水防治措施:施工前需在基坑周边布置降水井点,抽取承压水,并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对基底和边坡一定高度范围进行帷幕注浆堵水。
(5)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对场内临时堆渣采取防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建筑垃圾及时运至建设行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方处置。
(6)水土保持措施: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采取挡土墙、护坡、临时排水沟、装土编织袋拦挡等完善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分片进行,闲置裸露地及时绿化。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施工期造成的水土流失将得到有效的控制。
4.2 运营期污染防治对策和保护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区域污水管网按计划施工进度完成,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智兴路、仁兴路、智和路、沙井大道、五一路污水管,然后进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住户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后通过住宅统一设置的排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②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安排行车路线,地上停车位建设为生态停车场,停车场内以草皮、花卉和少量乔灌木组成。
③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经发电机配套的净化处理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4层商业建筑顶楼,与周边的住宅均有一定距离。
④本项目垃圾收集点应建设为密闭式,垃圾由环卫处每天定时清运,清运后对垃圾临时收集点进行冲洗和消。垃圾收集点周围应设置绿化带,种植多层次的绿化树木。
⑤商业餐饮油烟采用静电式高效除油烟器,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排放口与周围环境保护目标距离不宜小于20m。
(3)噪声防治措施
水泵、风机、备用发电机等设备噪声降噪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在地下室设备用房内,墙体做吸声处理;设备设减振垫;排气管采用消声器处理;设备定期维护、保养。
对于商业噪声应加强管理,避免在周边居民集中休息期间开展有较大噪声的声乐、室外活动等,采用低音喇叭。
项目运营期应加强管理,对进入地下车库的车辆严禁鸣笛,并限速行驶。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垃圾收集点应设计为封闭式,并制定垃圾装运计划,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设专人管理垃圾收集点,及时清扫并喷洒消除臭液,同时作好防风、防雨、防渗漏措施。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5 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评价结论
5.1交通道路影响结论及保护措施
根据预测,项目地块北侧贤明路、南侧智兴路、两地块之间贵和路南段的交通噪声对小区影响均在标准范围内,东侧同乐大道临路一排夜间超标5.3dB(A)外,其余均达标。
同乐大道临路一侧规划为21层、5层商业综合体,其功能主要为综合性写字楼,夜间均没有人办公及住宿,夜间出现超标整体影响不大。
5.2广西华港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影响结论及保护措施
根据5.3.2章节分析,受广西华港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的影响,项目西侧7#、9#、10#、11#楼均在卫生防护距离、大气防护距离的范围内,影响严重,项目环境质量而言,上述楼栋营运期无法达标。
同时,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新建锅炉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建筑物3m以上。广西华港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烟囱高35m,拟建项目0522939地块全部位于烟囱200m距离范围内,总平0522939地块规划建设6#、7#、8#、9#、10#、11#都为30层,高度约90m。不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的要求。
依据环办〔2008〕70号《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在工业开发区、工业企业影响范围内及可能危害群众健康的区域内不得审批新、扩建居民住宅项目”。
根据南宁市人民专题纪要[2013]96号《富士康南宁科技园项目现场协调会议纪要》中“五、关于华港饲料公司(华港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搬迁问题。根据江南区工业园区规划和优化环境的要求,华港饲料公司(华港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要尽快搬迁。具体由江南区负责加强与华港饲料公司对接协调,详细了解华港饲料公司搬迁诉求、加快实施华港饲料公司搬迁”。
评价认为,建设单位应该与江南区衔接,落实华港具体搬迁时间,保证广西华港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按时整体搬迁后,项目方可建成完工,投入运营。
.6 项目选址及总平布置合理性分析
(1)本项目属于开发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项目占地地块类型与《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南宁市沙井片区分区规划》相符。
(3)项目选址在《南宁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南府办[2007]303号),项目所在区域属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在《南宁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占地区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符合拟建项目类型开发要求。
(4)本项目选址位于南宁市沙井片区,区域地理位置优越,所在区域相关配套公用设施完善,有利于项目的建设和建成后居住环境的形成。
(5)环境质量可达性分析
拟建项目地面水环境、声环境在相应措施下,能够达到相应质量标准;大气环境受环境(广西化港农牧有限公司)的影响,无法达标。
.7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项目建设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对环境而言,有利有弊,本项目的环境效益远远大于环境损失,故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是可行的,环保投资具有成效。
8 评价总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沙井片区规划调整,符合南宁市生态功能区划,项目实施后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社会经济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发展。
由于项目受到外环境广西化港农牧有限公司的影响,项目用地部分区域卫生防护距离、大气防护距离的范围内,营运期环境质量无法达标。同时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要求,广西华港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烟囱高35m,拟建项目0522939地块全部位于烟囱200m距离范围内,该地块规划商住楼高度约90m,不符合GB13271-2001的要求。依据环办〔2008〕70号、南宁市人民专题纪要[2013]96号,评价认为,建设单位应该与江南区衔接,落实华港具体搬迁时间,保证广西华港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按时整体搬迁后,项目方可建成完工,投入运营。
项目在落实广西化港农牧有限公司搬迁后,还应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降低至程度,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9 要求和建议
(1)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应有专人负责施工污染控制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2)室内装修的装饰材料、涂料应使用无无害绿色环保材料,尽量减轻建材中有有害物质的影响,确保室内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要求。
(3)项目建设,应落实绿化工程,尽快恢复植被;慎重引入外来物种,注重乔木、灌木及草坪绿地相结合。
(4)施工期尽量避免夜间进行高噪作业;运营期进出项目的机动车辆应限速行驶。
(5)当前,国家大力提倡建设节约型社会,项目建设过程应注重各项环保、节水、节能措施的引入,运营期应使用太阳能等新型环保的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照明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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