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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凤岭北路-高速环路立交工程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3/11/6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3/11/6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广西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南宁市凤岭北路-高速环路立交工程
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
工程内容:拟建立交工程设置三层“半定向、半苜蓿叶蝶型全互通立交”(凤岭北路位于上层,高速环路位于层,地面辅道位于下层),立交范围内凤岭北路设计范围:FLK4+808~ FLK5+900,长度为1092m,为城市快速路,设计车速80km/h,双向6车道;高环环路设计范围:GSK14+750~ GSK16+300,长度为1550 m,为城市快速路,设计车速100km/h,双向8车道。主线设置桥梁873.1m/3座,匝道桥梁1778.247m/12座,桥梁面积51473m2。立交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雨水及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
总投资:90724万元
建设单位: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资质证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920号)
(二)可能受影响的敏感保护目标
大气和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大气和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3处。
地表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三塘河及邕江。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要点
社会环境:项目须占地38.6hm2,拆迁少量牲畜棚建筑物,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补偿问题,避免带来较为尖锐的社会环境问题。
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建筑拆除、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导致的扬尘,应采取多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经预测,项目运营远期,沿线敏感点NO2、CO的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浓度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声环境:施工对声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运输车辆引起的噪声对沿途居民的生活、工作产生的影响,过往车辆在途经环境敏感点时应尽量避免鸣喇叭,同时施工管理部门应合理安排,尽量减少运送材料的车辆在休息时间经过环境敏感点。
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中粪便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或保洁公司定期上门运走处理,洗涤废水、洗漱用水等其他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严禁不处理任其漫流或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地下水环境:项目挖方路段不会挖至地下水稳定水位之下,填方路段也不涉及填堵落水洞等,路基挖填方不会影响区域地下水水位或水量;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挖深应不低于地下水位,在做好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
生态环境:施工开挖和临时占地将清除部分地表植被,项目的建设对野生动物原有的活动范围产生一定的干扰,但对野生动物的总体影响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不会对种群结构和物种的正常生存和繁衍构成不利影响。
固体废物:施工期弃渣及时运至指定弃渣场并做好水土保持防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转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堆放,对环境影响小;营运期固体废物全线有南宁市环卫部门和城市绿化部门进行收集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项目位于南宁市青秀区,由于南宁市已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在运输单位及相关部门加强管理,认真按相关规定进行危险品运输的情况下,本道路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及因此造成恶性污染事故与危害的几率很低。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项目营运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六)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2、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②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您认为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3、公众参与的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索要报告简本,或直接登陆南宁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nnhb.gov.cn/)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有关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4、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即2013年9月29日至2013年10月17日。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壮锦大道33号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771-4888625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二路6号
联系电话:0771-2311598
传  真:0771-2311598
联系人:覃工
电子邮件:490289877@qq.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本次公示附件,如需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
 
 
 
 
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南宁市凤岭北路-高速环路立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1工程概况
南宁市凤岭北路-高速环路立交工程位于南宁青秀区,拟建立交工程设置三层“半定向、半苜蓿叶蝶型全互通立交”(凤岭北路位于上层,高速环路位于层,地面辅道位于下层),立交范围内凤岭北路设计范围:FLK4+808~ FLK5+900,长度为1092m,为城市快速路,设计车速80km/h,双向6车道;高环环路设计范围:GSK14+750~ GSK16+300,长度为1550 m,为城市快速路,设计车速100km/h,双向8车道。主线设置桥梁873.1m/3座,匝道桥梁1778.247m/12座,桥梁面积51473m2。立交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项目占地面积38.6hm2,临时占地8.62hm2,拆迁建筑物3721m2(废弃的畜牧鹏),拆迁高压线(110KV)2300m。
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雨水及污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0724万元,其中直接环保投资889.84万元,施工期12个月。
1.2 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1.2.1生态环境
项目所处区域植被类型主要为以人工栽培植被及暖热性疏灌草丛植被为主,均为常见物种。评价区内为人类活动频繁地区,主要为与人类活动密切的啮齿类动物。
拟建项目与《南宁市生态功能区划》(2010)的要求是相符的。
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任何级别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无国家及自治区保护动植物物种存在,项目占地未涉及基本农田,未涉及天然林。
1.2.2空气环境
区域内空气污染源主要为汽车尾气及施工扬尘。通过对评价区内监测点环境空气现状连续7日监测可见,监测因子CO 、NO224小时平均值,CO 、NO21小时平均值及PM1024小时平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达标率均为100%,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1.2.4声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在桩号FLBLK15+620和FLBLK14+840处的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南宁环城高速公路临路基20m处昼间、夜间噪声能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临路基40m、60m、80m处昼夜间噪声超出2类标准,其中昼间超标0.7~7.5dB dB(A),夜间超标4.1~9.1dB dB(A);临路基120m处昼间噪声能达到2类标准,但夜间超标3.0~4.2dB dB(A),超标原因为环城高速公路交通噪声。湘桂铁路外轨线30m处能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算方法》(GB12525-90)(修改方案)中表1既有铁路边界铁路噪声限值(昼/夜70dB(A));60m处昼间满足70dB(A)噪声限值,但夜间超出55dB(A)的噪声限值,夜间超标1.6~2.1dB dB(A);90m处噪声昼间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但夜间出现超标,超标3.2~3.7dB,超标原因为湘桂铁路噪声。
1.2.5地表水环境
项目区域内雨水的受纳水体为三塘河,三塘河终排入邕江。
根据《2011南宁市2011年环境状况公报》:三塘河(那平江)属重度污染,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挥发酚和化学需氧量。可知,三塘河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根据南宁市环保局发布的《2013年6月南宁市环境质量信息》,6月份南宁市邕江(南宁市青秀山码头-青龙江口)段水质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
1.2.6地下水环境
拟建场地内地下水主要为第四系土层中的孔隙水潜水,基岩中裂隙水,地下水水位稳定埋深高程约为(66.19~77.19m)。水质类型主要为HCO3-.Cl--Ca2+.Na+型,该类型地下水主要接受降水补给,水量不丰富。
评价区居民用水来自城市供水,评价区未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也不存在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1.3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3.1 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⑴本工程与《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南宁市火车东站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协调;
⑵本项目共征地38.6hm2,主要为占用林地及旱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土地的占用将改变土地利用性质,但不会对沿线的土地资源利用带来影响;
⑶拟建项目共拆迁建筑物3721m2,主要涉及项目周边牲畜棚的拆迁,均为1层的简易房,牲畜棚目前基本上已经破旧废弃,牲畜棚零星分布于项目周边。
⑷项目材料运输车辆作为大型车辆,可对城市交通带来较大压力。
⑸项目区域附近有其他项目同时施工,施工机械及材料运输车辆多为大型作业设备,施工及行驶中易导致事故的发生,应特别注意附近来往人员的安全。
⑹道路评价范围内未经过重要矿床,也无探矿权及采矿权设置;道路建设不涉及对影响区内矿产资源利用的影响。
⑺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南宁市登记在册的文物保护单位,项目建设不会对该类资源造成影响。
⑻项目共拆迁低压电力线(110KV)230m,项目涉及对电力线的拆迁,短期内对周边居民用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⑼对施工车辆出入可能影响交通道路设置警示标志牌并设专人在现场负责施工车辆的通行调配。
1.3.2生态影响评价
⑴项目占地38.6hm2,占地类型以林地及旱地为主;项目临时占地8.62hm2,占地类型以旱地、林地、荒草地为主。项目评价范围区植被类型主要人工栽培植被及暖热性疏灌草丛植被,均为广泛分布种、适应能力强物种,可通过物种自我调节得到补偿,减少的个体数量对区域和整个物种分布区而言是可以忽略不计,也不会对种群结构和物种的正常生存和繁衍构成不利影响。评价区没有国家、地方保护物种以及地方特有种,未发现古树名木。
⑵ 道路建设中沿线受影响的野生动物主要为适生于人类活动干扰的常见物种,故项目的建设不会导致影响区内动物物种多样性的降低。
⑶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推荐设取土场1处、弃渣场1处、临时推土场2处。弃渣场设置基本合理。
⑷ 项目未对区域生态系统产生不利影响,其与生态功能区划对建设项目的性质要求是符合的。总体上看,本工程与《南宁市生态功能区划》(2010)的要求是相符的。
1.3.3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
1.3.3.1施工期
⑴ 施工期将产生5040m3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和氨氮等。若不加强管理或处理,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将造成地表水体水质严重恶化。
⑵ 施工期所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作业污水。废水含有大量的泥沙,排入周边的地表水体会使水体悬浮物增加,对附近地表水体水质会产生影响。
⑶路基开挖和填筑期将造成较大面积的地表裸露,雨季时雨水冲刷泥土,泥沙随水进入地表水体,将会导致路线所在区域的地表水体悬浮物浓度有较大幅度的升高,若遇连续暴雨天气,降雨量过大泥沙淤积过多还可能会堵塞排水沟渠。
1.3.3.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路面径流中的污染物会使初期雨水径流对局部水质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但根据有关类比监测资料,路面径流中的主要污染物集中在降水初期,降水15min内污染物随降水时间增加浓度增大,随后逐渐减小,路面径流雨水基本可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会对雨水受纳水体造成污染。
本项目污水管道建成后有利于收集周边区域的污水,减小污水排放对周边地表水地的污染,有利于对地表水体的保护。
本环评建议相关部门加快区域规划污水管网、规划污水提升泵站争取使本项目污水能够早日进入琅东污水处理厂处理。本评价要求污水工程需与道路工程、雨水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以减小污水排放对区域水环境的不利影响。
1.3.4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1.3.4.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水对水质可能有影响,但采取废水处理措施后影响很小;路基挖填方不会影响地下水环境,本项目的立交桥桥墩施工未影响到地下水。本项目施工期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1.3.4.2营运期
运期路面径流经由市政雨水管网排入地表水体,一般对地下水无影响。
道路形成不可渗漏路面可能在局部影响地下水,但道路路面占地面积不大,且降雨还可通过路侧岩土层下渗补给地下水,一般对地下水影响不大。
1.3.5环境空气影响预测
1.3.5.1施工期
(1) 施工区产生的TSP污染一般在距离施工现场50~150m范围内均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在200m~300m范围外可达二级标准。
(2) 在同样路面清洁情况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清洁度越差,则扬尘量越大。根据类比调查,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所影响的范围在100m以内。
(3) 在有2.5m的金属板围挡的情况下,施工道路沿线颗粒物浓度值在距施工红线83m范围内均超出《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4) 项目拆迁建筑物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的空气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1.3.5.2营运期
评价采用ADMS模式对道路两侧CO、NO2浓度进行计算。
项目运营远期,项目沿线网格点NO2、CO的24小时平均浓度值及1小时平均浓度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1.3.6声环境影响预测
1.3.6.1施工期
⑴ 施工机械如果是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使用,对环境的影响范围为昼间70m,夜间450m。
⑵ 施工对声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运输车辆引起的噪声对沿途居民的生活、工作产生的影响,过往车辆在途经环境敏感点时应尽量避免鸣喇叭,同时施工管理部门应合理安排,尽量减少运送材料的车辆在休息时间经过环境敏感点。
⑶ 拆迁建筑物对周边的声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1.3.6.2营运期
(1)项目运营将带来交通噪声影响,至运营远期,拟建道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2类标准(夜间)小达标距离分别为:
凤岭北路:4a类:红线两侧85.1m; 2类:红线两侧135.5m;
高速环路:4a类:红线两侧98.4m;3类:红线两侧190.5m;
立交桥东北侧:4a类:临匝道21.2m; 2类:临匝道43.9m;
立交桥东南侧:4a类:临匝道11.3m; 2类:临匝道35.7m;
立交桥西北侧:4a类:临匝道53.8m; 2类:临匝道77.9m;
立交桥西南侧:4a类:临匝道47.1m; 2类:临匝道72.6m;
(2)至营运远期,交叉区域夜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2类标准达标区域分别如下:
高速环路与南站二路交叉区域:
4a类标准昼间:距高速环路道路红线42m、距南站二路外轨线11m以外的区域;
4a类标准夜间:距高速环路道路红线90m、距南站二路外轨线55m以外的区域;
2类标准昼间:距高速环路道路红线140m、距南站二路外轨线96m以外的区域;
2类标准夜间:距高速环路道路红线193m、距南站二路外轨线105m以外的区域;
凤岭北路与高坡岭路交叉区域:
4a类标准昼间:距凤岭北路道路红线27m、距高坡岭路外轨线10m以外的区域;
4a类标准夜间:距凤岭北路道路红线100m、距高坡岭路外轨线78m以外的区域;
2类标准昼间:距凤岭北路道路红线70m、距高坡岭路外轨线30m以外的区域;
2类标准夜间:距凤岭北路道路红线150m、距高坡岭路外轨线100m以外的区域;
(3)根据预测,高速环路与柳南铁路及南钦铁路、南广铁路所夹区域噪声值在68.2~87.5 dB(A)范围内;高速环路与南站二路及南钦铁路、南广铁路所夹区域噪声值在57.6~83.4dB(A)范围内,均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2类夜间标准。
1.3.7固体废弃物影响预测
(1)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分为废弃土方和生活垃圾两种,拟运往环评推荐的弃渣场堆放。
(2)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乘客丢弃的物品等,其形式为沿道路呈线性分布。
1.3.8危险品运输事故风险
项目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拟建项目西北侧为火车东站用地,运输危险品的车辆通行本项目几率较小。
南宁市人民已颁布《南宁市人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专门成立了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如发生运输事故,相关人员只要拨打110、119、120、122报警电话的任何一个,均会接入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对事故进行有效处理。
1.4 环境保护措施
1.4.1 社会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1)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协助相关部门对该区域内城市道路交通系统进行统一分流规划,并对施工期间区域交通组织进行公示。
(2)施工区周边应设置相应的隔离措施,采用2.5m高的铁皮挡板进行封闭,避免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同时安排相关人员作为现场安全员,协调周边人车通行与施工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有其他项目同时施工,建设单位应做好施工中安全工作,在施工区域附近设置警示标志,安排专人疏导交通,避免事故的发生非常重要。
(4)加强对大型施工车辆,尤其是材料运输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议利用快环进行施工材料与机械运输,尽量避免穿越市区;同时材料、施工机械运输中应避免在日间交通高峰时段内进行。
(5)拆除后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至项目弃土场处置,不能随意堆放。
(6)做好征地工作,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尽量避免在中午(北京时间12:00至14:30)和夜间(北京时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进行拆除作业,避免因征地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7)发现有未探测到的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通知文物保护部门,待文物发掘和清理完毕后才能恢复施工。
(8)本项目建设涉及拆迁高压线(110KV)2300m,项目建设涉及迁移的高压线在迁移前应另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环境评价并报相关环保部门审批。
1.4.2 生态影响环保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大的开挖与回填路基作业,应避开暴雨期进行;挖、填方施工时,尽量做到先筑挡土墙,随挖、随运、随压。
(2)严格按照施工边界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弃渣和表土及时运至环评推荐的弃渣场和临时推土场;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土地进行清理和植被绿化恢复。
(3)路基施工中,应注意洒水降尘,尤其在旱季应增加洒水次数,拉土运渣车应加盖车蓬。沥青摊铺应缩短作业时间,并选择天气晴朗的时间进行。
(5)项目占地区及临时占地区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设置,并做好水土保持防护与绿化设计。
(6)施工结束后,对取土场进行绿化、对弃渣场进行绿化或复垦,绿化植被选择本地易生耐活树种。
(7)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建设,绿化植被选择本地易生耐活树种。
1.4.3 环境空气影响环保措施
1.4.3.1施工期
(1)依法提交排污申报,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3)市区挖泥和拆迁工地要实行湿式作业。施工单位配备一定数量的洒水台班,工程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
(4)项目所需沥青通过购买商品沥青获取。
(5)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的砂石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
1.4.3.2营运期
(1)利用植物净化功能,道路绿化优先选择具有吸尘、吸收CO、NO2效果好的树种;
(2)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保证汽车在良好的路况下行使,减少扬尘和汽车尾气污染;
(3)交通运管、交警等城市各部门配合,加强车辆监控,减少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上路行驶,降低路侧大气环境污染。
1.4.4 声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1.4.4.1施工期
(1)尽力避免在午间及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若因生产工艺要求及其他特殊情况须在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事前取得南宁市建委的午间、夜间施工意见书,由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可在午间、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证明,并公告附近的居民,尽量取得当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应对固定的施工机械减振、隔声板进行降噪。安排工人轮流作机械,减少工作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可采取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保护措施,使工人进行自身保护。
(3)用地红线边缘设置2.5m高铁皮拦挡,作为临时降尘、隔声栏使用,同时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优化施工工艺,尽量缩短该处施工时间,以降低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1.4.4.2营运期
(1)项目位于南宁市青秀区火车东站周边地区东北侧,根据《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及《南宁市火车东站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建立交桥在凤岭北路北侧规划为防护绿地,在凤岭北路南侧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依据《南宁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拟建道路两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及2类标准,为避免交通噪声产生不利影响,按照项目营运远期拟建道路红线两侧及交叉区域四周交通噪声预测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夜间达标距离,对路侧建筑规划提出如下要求:
拟建凤岭北路红线两侧135.5m范围内;拟建高速环路红线两侧190.5m范围内;拟建立交桥东北侧外侧临匝道43.9m范围内,拟建立交桥东北侧外侧临匝道85m范围内,拟建立交桥东北侧外侧临匝道35.7m范围内,拟建立交桥东北侧外侧临匝道72.6m范围内,高速环路与南站二路交叉区域距高速环路道路红线193m内、距南站二路道路红线105m内;凤岭北路与高坡岭路交叉区域距凤岭北路路道路红线150m内、距高坡岭路道路红线100m内,高速环路与柳南铁路及南钦铁路、南广铁路所夹区域范围内,高速环路与南站二路及南钦铁路、南广铁路所夹区域范围内
(2)结合本项目特点,宜合理利用地物地貌、在绿化带种植高大乔木等作为隔声屏障,其建设应结合噪声衰减要求、周围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景观要求、水土保持规划等进行。
(3)相关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地面交通噪声的监测,对环境噪声超标的地面交通设施提出噪声削减意见或要求,监督有关部门实施。
1.4.5 地表水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1.4.5.1 施工期
(1)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排水沟和沉砂池,对雨水进行沉淀后再排入附近沟渠;施工生产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再排入周边的沟渠中。施工营地和堆料场禁止设置在地表水体附近。
(2)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中粪便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或保洁公司定期上门运走处理,洗涤废水、洗漱用水等其他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严禁不处理任其漫流或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禁止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3)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避开在雨季进行土石方开挖,裸露土地应及时采取覆土和绿化的工程措施。
1.4.5.2 营运期
(1)定期检查清理道路的雨水、污水排水系统,保证畅通,保持良好的状态。
(2)营运期应做好公路车辆的规范管理,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车辆上路,防止散失的货物受纳水体造成污染。
1.4.6 地下水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营地应设置化粪池对施工期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挖深应不低于地下水位,并做好防渗措施。
 
12.4.7 固体废弃物影响环保措施
(1)本项目施工弃土运至弃渣场堆放。对运输弃土的车辆要求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加盖等措施,避免对运输线路城市道路的环境产生污染。
(2)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并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定期交由南宁市城市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1.4.8 危险品运输事故风险环保措施
南宁市人民已颁布《南宁市人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专门成立了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如发生运输事故,相关人员只要拨打110、119、120、122报警电话的任何一个,均会接入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对事故进行有效处理。
1.5 环保一次性投资估算及经济损益分析
经统计,拟建项目环保一次性投资费用初步估算为889.84万元,推荐方案估算总投资90724万元,则环保一次性投资占整个项目投资的比例为0.98%。
1.6总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和《南宁市火车东站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其建设对区域的建设发展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项目的建设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项目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
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于施工期,建设单位应按照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队伍的环境保护教育,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工程承包商在签定承接合同中应有明确条款,对施工期采取的防治措施落实予以承诺,尽可能减少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后社会效益明显,在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建设和运营不对沿线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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