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开展南宁市五象岭森林公园(一期)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南宁市五象岭森林公园(一期)建设项目。
2、项目概述:本项目位于南宁市五象岭公园范围内,项目北临五象大道,东临平乐大道,西临银海大道。项目建设规模187800m2,主要包括基础北大门(吉祥广场)停车场23024m2;主园路17公里,建设规模135000m2;步行园路6.8公里,建设规模15000 m2,完成给排水、电气电信、消防等基础工程及相应的配套服务设施。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866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宁市五象岭森林公园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71-581440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902号
地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 邮编:530022
联系人:覃工 电话:0771-228975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进行项目概况调查→对项目周边环境现状进行现场踏勘与环境监测→对项目环境影响和污染治理方案的论证分析→公众意见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作出结论→报告书专家评审→修改→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环评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基础资料,对项目施工期及建成投入运营期间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对周边环境潜在的可能对项目运营期间造成不利影响的因素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对项目在各工程阶段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综合评述,并从环保要求提出相关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的制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单位。
征求事项:
1、公众对此项目建设的主要态度;
2、公众认为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认为项目建设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4、公众对项目建设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改进意见;
5、公众对项目环保方面有何要求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在公告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南宁市五象岭森林公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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