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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粤华韶关2×30万千瓦级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3/11/6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3/11/6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广东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一、项目基本情况

韶关市2005年退出煤炭行业后,煤矸石废弃堆积造成的影响成为了突出的社会问题。为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推动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拟以原曲仁矿务局矿区范围积存的可利用发电的煤矸石量,规划建设4台300MW级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实现煤矸石资源化利用。

本项目为发电机组一期工程,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深圳市粤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静态总投资323134万元。本期工程建设2×330MW亚临界循环流化床煤矸石发电机组,年发电量42.9亿千瓦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①大气环境影响

本工程采用1座210m高的单管烟囱,大气污染物SO2、NO2、烟尘、汞及其化合物的实际排放浓度都小于相应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1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经预测,本工程投运后,环境空气污染物的小时平均浓度、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均低于二级标准限值,本项目污染物对丹霞山风景保护区的浓度贡献均低于一级标准要求。

  ②水环境影响

经水资源论证结果表明,本项目取水口设置合理,项目取水水区域水量丰富,水质较好,典型枯水年取水水域的水资源量基本可以满足本项目建成后区间总用水需求。本项目取水区域水资源及其它用水户的影响甚微。

本项目接管废水量较小,项目水质简单,对浈江影响不大。

正常做好防渗措施前提条件下,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影响

电厂运行投产后,设备噪声源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大,经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后,昼、夜间各厂界昼间噪声叠加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④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不产生二次污染。

⑤生态环境影响 

厂址和灰场以荒草地、林地和水田为主,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域,无珍惜濒危动植物。工程对区域生态系统和植被的影响是可逆的,采取复垦、绿化等措施后工程造成的生态影响可以得到有效减缓。烟气污染物不会对当地动植物产生较大影响,对丹霞山保护区的影响贡献很小,不改变其一类区的大气环境功能。

  ⑥环境风险

本项目可能发生事故的设施或过程包括,油罐泄漏事故、燃油火灾事故等。通过分析,本项目柴油储罐火灾事故排放的CO和烟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较小,油罐泄漏不会泄漏到围堰外,不会污染周围环境。本项目各个设施或者生产过程中所存在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选用电袋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不低于99.87%,加上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除尘效率50%,保证除尘效率可达99.935%以上,烟囱出口烟尘排放浓度为26.24mg/Nm3(校核煤种),低于GB 13223-2011 表1标准最高允许烟尘排放浓度30mg/Nm3,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计脱硫效率不低于96%,不设烟气旁路,不加装GGH。烟气经过脱硫后,可以控制SO2实际排放浓度不超过GB13223-2011规定的SO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脱硝措施采取SNCR选择性还原装置,总脱除效率达到55%以上,外排NOx不超过90mg/m3左右,达到GB13223-2011的排放标准要求。烟气经过脱硝、除尘和脱硫后的烟气通过1座210m的单管烟囱高空排放。

  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采取清污分流方式,分别设置生活污水排水系统、工业废水排水系统及雨水排水系统。工业废水处理后回用,不排放;正常情况下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暴雨情况下排入铣鸡坑污水处理厂;冷却塔排水部分回用,其余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铣鸡坑污水处理厂雨水排入东莞(韶关)浈江产业转移工业园雨水管网系统。煤场雨水通过煤场两侧的雨水沟道汇集至煤场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煤场喷洒降尘等。

  ③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产生的粉煤灰、炉渣及脱硫石膏首先立足于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送到事故灰场堆放。近期灰场拟选在龙塘边厂址东北面约1.5km的茶山灰场,其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可满足本项目事故堆灰需要。

  ④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计上尽量使气、水、烟、风管道布置得当,减轻噪声;对于锅炉对空排气、安全阀排气等安装消声器,设备噪声大的部位采取隔声措施等。

  ⑤生态环境防治措施:相应采取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和景观生态保护对策及厂区,绿化系数15%。

  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采取防渗、设置围堰等风险防范措施和完善的应急预案可以将环境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环评建议厂区设置210m3的脱硫废水事故水池和450 m3的消防事故池。

  综上所述,国电粤华韶关2×30万千瓦级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城市规划和韶关市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规划,不违背丹霞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及管理条例。本工程在坚持“三同时”原则的基础上,切实落实环评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其对环境的影响可以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要求,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网站上获取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公众若需索取补充信息须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索取内容,期限为2013年11月5日~2013年11月19日。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影响有哪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包括有利的和不利的影响)?

  (2)您对本项目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是否满意?

  (3)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4)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5)从环保角度考虑,您对本工程建设和运行有何意见或建议?

  (6)从保护环境角度考虑,你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及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沟通及索取。

建设单位:国电粤华韶关煤矸石发电项目筹建处

单位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湾景中心

邮政编码:362700

联 系 人:龚工

联系电话:0751-8233008转609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邮政编码:210042

联 系 人:戴工

联系电话:025-85287260

公示时间:2013年11月5日

2013-11-5二次公示简本.doc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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