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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3/11/6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3/11/6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安徽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黄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进行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区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委托环评单位后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区县项目);

建设单位:黄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拟建项目位于黄山市所辖的徽州区、黄山区、歙县、休宁、祁门、黟县,总投资为612310.40万元,由6项子项工程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范围见表1。

表1  拟建项目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属地区

建设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

1

新安江流域黄山区重要支流综合整治项目

黄山区

①浮溪河、阮溪河、龙门河3条河流合计治理长度16.427km。②太平湖湖滨带生态修复,全长约5.0km

1、河道整治工程;2、龙门乡沿河流域村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3、汤口镇芳村、岗村村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4、水保工程

2

徽州区新安江流域丰乐河(文峰桥~外环北路桥)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徽州区

①丰乐河(文峰桥~外环北路桥)长1.44km;②关停污染企业23家,搬迁35家。

1、河道整治工程;2、河道蓄水工程;3、桥梁工程;4、防汛道路工程;5、排水工程;

6、绿化工程;7、关停搬迁污染企业

3

歙县城区河道综合整治项目

歙县

河道总长21.196km,河道岸线总长42.392km。其中:①扬之河练江牧场~布射扬之汇口处河道长约5.522km;②经济开发区二期北界限江村处~布射扬之汇口处河道长约4.039km;③从黄村桥~富资练江汇口处河道长约2.413km;④郑村桥~丰乐练江汇口处河道长约5.247km;⑤练江自布射扬之汇口~渔梁坝处河道长约3.975km

1、河道治理工程;2、滨河防汛道路、桥梁工程;3、给水工程;4、排水工程;5、绿化工程:总的绿化面积为30.0ha;6、照明工程;7、污染企业关停并转工程

4

新安江源头休宁县横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休宁

①横江黟县县界~休宁河口段长约18.6k;                                                           ②横江万安坝~合黄高速桥段长约5.57km

1、河道整治工程;2、堤防护岸工程;3、水土保持工程;4、防汛道路及桥梁工程;5堤岸景观绿化;6、污染治理工程

5

新安江流域重要支流横江源头(黟县渔亭段)生态保护与开发利用项目

黟县

①横江(向阳路—界段)河道长度约18.08km;②搬迁污染企业17家。

1、河道整理工程;2、村庄环境整治;3、城镇污染源整体搬迁及集中整治工程;4企业搬迁集中安置区工程;5、沿河道路改建工程

6

新安江流域重要河流祁门阊江综合治理项目

祁门

①阊江治理河道长7.8km(其中火柴厂段1.0km、阊江金东河三里街段0.8km、阊江灯塔村陈河段6.0km);②管网83.47km(其中:火车站~华杨工业园区铺设污水管道总长34.36km、新城区铺设给水管网22.81km、金东河及榨坞河区共铺设雨水管道总长26.3km)。

1、河道整治工程;2、堤防护岸工程;3、防汛道路6.5km;4、城区治涝工程;5、绿化工程;6、污水管网工程;7、给水工程;8、雨水工程;9、环卫工程。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拟建项目施工期、运行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见表2

表2  拟建项目施工期、运行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时期

环境要素

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包括等生产污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砂石料污水、混凝土拌和、养护污水、施工机械、车辆冲洗污水、基坑污水、弃土场污水,各类废水不经处理随意排放,将对区域内的地表水体产生一定影响。

大气

施工过程产生粉尘主要来自土方开挖、填筑和运输,建筑物拆除,水泥及土石料装卸,混凝土拌和等活动;扬尘主要来自各种材料机械车辆的运输。各类施工机械燃油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河道清淤的污泥散发的臭气,各类废气的产生对周围的环境空气产生一定的影响

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固废

工程弃方(含疏浚底泥),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对项目区的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生态环境

施工期的生态影响表现在占地和临时占地的影响;机械作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碾压破坏了地表植被,扬尘飘落在植物的叶面上影响植物的光合作用与呼吸作用;施工过程中由于开挖排水沟和灌溉渠道、砼筑堤防、护坡浆砌、疏挖污泥、堨坝修复等工程,可能会诱发水土流失;施工期作业对野生动物、水生生物产生一定的影响;

营运期

项目建成后,对沿线的污水进行了截留,集中进入污水处处理厂处理,减少了水污染物的排放,对河流水环境起改善的作用

大气

随着道路工程的建成,交通量的增加,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排放的汽车尾气,对周围空气环境产生影响;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厂运行期产生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随着道路工程的建成,交通量的增加,机动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

固废

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厂运行期产生一定的污泥

生态环境

拟建项目实施后对河道两岸污水实施截流,杜绝污水入河,提高了了河道水体环境质量,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建项目采取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见表3

表3  拟建项目采取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时期

分类

采取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水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选址、选线须避开村民饮用水水源地和水源保护区;缩短施工时间,减少对水体的扰动;施工场地周边布设排水沟渠,场地内布置沉淀池;施工营地的设置,应充分考虑结合周边村庄民房的租赁,利用居民区现有生活污水收集方式进行处理;底泥干化场四周设截洪沟和排水边沟截除场区周围汇水,干化场设置独立的雨水导排系统,实现雨污分流,可以减少底泥余水的产生

大气防治措施

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对施工便道和进出堆场的道路经常洒水,以减少扬尘;搅拌站、混凝土搅拌站、应尽量设置在公路占地范围内,应设置距离居民区下风向300m以外,采用全封闭式搅拌设备。干化场选址时应考虑避开周围村庄密集区,从而避免恶臭气体挥发的不利影响。河道清淤工程宜选择在枯水期进行,减轻底泥臭气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同时分段施工,疏挖出的底泥及时输送至底泥堆场,并及时进行生态恢复等处理。随着各作业区的施工结束和堆场污泥固化与植被恢复,恶臭气味将会消失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制订科学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并公布施工期限,与沿线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社区关系。合理安排施工区与办公区、居民区的位置,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应尽可能远离办公生活区和居民区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建设区产生弃土(渣),部分用于各建设区的土方回填,剩余部分运往弃渣场统一堆放及取土场回填工作。工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合理堆放,周围做好围挡,防止水土流失,待工程结束后,用于绿化覆土;疏浚工程产生的底泥禁止随意堆放,底泥堆放场的选址应避开居民居住区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局等其他敏感区域。底泥堆放场主要由围埝、导流渠、泄水口及后续沉淀池等设施组成,为防止污泥渗透液造成二次污染,内侧铺设土工膜防渗。泥浆经排泥管输送到设有围埝的干化场内,脱水后底泥滞留在干化场内,余水自然流入收集池,经絮凝沉淀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排放区域地表水体。干化后的底泥先考虑综合利用,用于各功能区的绿化用土,多余的干化底泥送至弃渣场填埋。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做好占地补偿工作,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和施工范围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树立施工人员自觉保护生态和保护植被的意识。施工区的临时堆料场、施工车辆、施工营地等应集中安置,尽量避免压占农田,压毁农作物。施工期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用于后期绿化;对工程区分布的文物、古树,施工前应设置醒目的保护标示牌,提醒施工人员注意保护,同时在其四周设置围栏加以保护。严禁捕猎野生动物,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按照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施工期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营运期

水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河道两岸的排污口管理,对已有的排污口进行拆除,并将废水排区域截留沟;新建、改扩建项目排放废水无法进入截留沟的,排放废水的必须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排污口的设置应当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同意。河流两岸居民、企事业单位禁止向河内倾倒油类、酸碱、有废液,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禁止向河内倾倒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建筑渣土和其他固体废物。加强河流两岸的环境保护宣传,提高沿岸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大气防治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强车管执法力度,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通行;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的运营状态。

2、严格落实运营期各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的卫生防护距离设置要求,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兴建集中住宅区、学校以及医院等民用建筑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作好路面的维修保养,对受损路面应及时修复。敏感路段安装测速装置,严格限制行车速度。加强对机动车鸣笛的管理,禁止在环境保护目标较多的路段鸣笛,在敏感路段处设置禁鸣标志。敏感路段限制重型车辆通行。道路两侧加强绿化。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经干化脱水后,回用于于城市绿化及景观建设,实现资源化利用。

当污泥综合利用渠道不畅的情况下,污泥应集中收集运送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填埋处理,禁止随意排放。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黄山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对提高流域的防洪标准,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加强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形象,促进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项目在方案拟定时充分考虑了经济、环保和技术可行的原则,做到了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在项目的设计期、施工期和营运期,分别根据本评价所提供的建议和要求,针对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景观等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将可有效控制本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综合考虑,本工程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人士。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您是否知道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区县项目)?

2.您认为本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如何?

3.您认为目前居住地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对项目实施期间担忧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对项目完成后担忧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6.如果涉及征地拆迁,您愿意采用何种方式补偿?

7.您认为该工程的建设对本地区有何影响?

8.您对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区县项目)持何种态度?

9.您对本项目建设还有何建议或要求?

六、公众意见反馈渠道

对本项目建设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发到以下地址:

1、建设单位:黄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鲍主任

联系电话:0559-2359117

联系地址:黄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9号

邮政编码:245000

2、评价机构: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林工程师

联系电话:0551-62836511

信函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蒙城北路111号

邮政编码:230001

本公示的起讫时间为自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黄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371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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