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裕丰泰海绵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6000个海绵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汕头市裕丰泰海绵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6000个海绵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后沟工业区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000 m2,总建筑面积为4000m2,主要从事文胸海绵发泡生产,年产海绵36000个。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头市裕丰泰海绵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7619621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后沟工业区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工
电话:020-86882122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村沙芒路北七巷2号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②建设单位进行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④环评机构进行次公众公告;⑤公众意见调查(将在本网站次公告期间开展);⑥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文件;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评文件做出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①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②进行环境现状监测;③对工程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并征求公众意见;④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选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或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的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方式:(1)直接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并传真到(020)86882122;(2)来电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发布单位:汕头市裕丰泰海绵制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日期: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