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贵州科技创新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中国科学院贵州科技创新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完成,现将有关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贵州科技创新园项目
二、项目概况:贵州省科学技术厅拟在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内建设中国科学院贵州科技创新园项目,项目用地面积12.5万m2,总建筑面积204327m2,建设内容包括中科院贵州科技创新园办公大楼、先进材料育成、矿产资源高效清洁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现代中药和民药研究、喀斯特山地生物资源持续利用技术研究、科技创新大厦、省属科研楼以及科技展示服务等。总投资6.6亿元。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活污水、弃土石方、建筑垃圾以及生活垃圾等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2、营运期产生的食堂油烟、汽车尾气、实验室废气、垃圾收集站臭气、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影响。
3、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⑴ 施工机械选用低声级设备,并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进行施工,同时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⑵ 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措施,避免物料露天堆放,减小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⑶ 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⑷ 施工过程中产生多余弃土石方运至当地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送贵阳市比例坝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
⑸ 工程建设过程中尽可能利用原有地势,减少挖填方量;工程建设完成后及时绿化。
2、营运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食堂产生的油烟经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排放标准后引至楼顶1.5m处排放。本项目的地下车库汽车废气利用排风系统从专用排气口排出。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强制通风引至楼顶1.5m处排放。垃圾收集站应建成封闭设施,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增加垃圾收集站周围绿化带。
(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实验室酸碱废水经中和处理以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终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有机溶液和含重金属废液属于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送贵州省危险废物处置处置。
(3)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送贵阳市比例坝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送贵州省危险废物处置处置。
(4)噪声减缓措施:合理布置进出场道路,采用人车分流,并设置绿化带,减少车辆对办公环境的影响。在管理方面严禁在停车场内鸣笛。对产生噪声的给水泵房、电梯机房等机电设备,在满足工艺需要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合理布局并采取隔音、吸声等防噪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建设单位要在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小程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实现社会效益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中国科学院贵州科技创新园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影响区及对项目建设关注的所有居民和单位团体。
2、主要事项
⑴ 项目建设对当地的影响;
⑵ 项目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施工噪声影响工作和生活、施工扬尘污染大气环境等);
⑶ 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⑷ 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⑸ 对项目的建设所持态度;
⑹ 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地 址:贵阳市科学路16号
联系人:黄 鹤 联系电话:0851-7992875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贵州大学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兼传真):0851-4732571,
地址:贵阳市贵州大学花溪新校区 邮编:550025 邮箱:fcb722@163.com
九、保留时间:10天。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