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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及二期工程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3/12/9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3/12/9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辽宁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南京市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及二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及二期工程;
项目性质:技改扩建;
建设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新合村一期工程预留地块;
投资总额:14916.23万元;
运行工况:污水处理系统连续运行,劳动定员45人,年工作365天;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产生的无组织排放臭气,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长江,会对长江水体产生一定影响;厂区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可能造成一定影响;项目产生污泥若未经合理处置,可能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南京市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及二期工程处理对象是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如下:粗格栅及进水泵房(一期已建)+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新建)+CAST反应池(一期已建)+MSBR反应池(新建)+中间提升泵房(新建)+曝气生物流化池(新建)+高效澄清池(新建)+纤维转盘滤池(新建)+紫外线消渠(一期已建)+出水泵房(一期已建),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经现有一期工程排水口排入长江。
2.项目建成运行后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恶臭物质,主要成份为硫化氢和氨。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污水系统中的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本项目除臭采用生物滤池加盖收集,臭气由风机引至除臭生物滤池处理后达标排放。
3.项目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防噪隔声措施;厂区内的构筑物应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远离厂外居民居住区的位置;加强绿化带布设,以达到消声、降噪的目的;
4. 项目产生污泥经过浓缩脱水处理后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
建设项目对废水、废气、噪声的处理措施作为三同时检查项目,必须在项目投产前建成。综上可知,本项目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污染控制措施,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南京市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及二期工程属于区域配套污水处理厂,是国家和江苏省鼓励发展的产业,项目的建设与国家和江苏省的产业政策相符。
2.南京市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及二期工程符合《南京市浦口区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及《南京市浦口区城市排水规划》(2005-2020)。
3.南京市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及二期工程建成后,该区域水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削减,总量平衡途径可以通过削减服务范围内区域污染物排放量获得。
4.南京市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及二期工程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如下:粗格栅及进水泵房(一期已建)+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新建)+CAST反应池(一期已建)+MSBR反应池(新建)+中间提升泵房(新建)+曝气生物流化池(新建)+高效澄清池(新建)+纤维转盘滤池(新建)+紫外线消渠(一期已建)+出水泵房(一期已建)。采用的处理系统充分考虑到了厂址周围的环境特点,在工艺装置布设上将保护周围环境,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和事故作为基本指导思想;在技术上较为先进,工艺环节联系紧密,并将污染物的排放量降低到较低的程度,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是一个较为完善的处理系统。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主要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污染物对大气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影响不大,不会对敏感点造成影响,也不会改变各敏感区的环境功能。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排放COD、氨氮等污染物影响范围较小,各代表测点的浓度增量与本底值叠加后,均满足水质标准要求。事故排放下COD、氨氮的浓度增量显著增加,但与本底值叠加后,仍能满足水质标准要求。
(3)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建设项目污泥拟采取卫生填埋,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噪声的贡献值较小,因此本项目噪声设备采取噪声治理措施后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值较小。
南京市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及二期工程经济上可行,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显著,其社会环境正效益远大于工程建设中的不利影响,是一项保护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的公用事业,是南京市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本项目工艺先进,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污染控制措施,污染物能排放达标;在采取污染控制措施后,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评价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实施后,水污染物排放量将得到大幅削减,区域水环境质量得到较大的改善,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公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进行查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建设所影响到的居民区、周围企业等。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目前本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是否满意,主要的环境问题;
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4.其它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金迪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影
联系电话:025-58259191
评价单位: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5-87783362;
邮箱:helloxw@126.com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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