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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龙湖旅游综合服务区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3/12/10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3/12/10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广西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受广西天昌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了广西大龙湖旅游综合服务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的编制,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西大龙湖旅游综合服务区项目

  建设单位:广西天昌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西上林县大龙洞村外盘庄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64.05hm2,总建筑面积约10.2万m2。

  (二)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分为三大部分,一是以壮族铜鼓为主题的铜鼓观赏区,主要包括铜鼓剧场、演员服务等,总建筑面积19122m2;二是以水上为主的水上体验区,主要包括水上乐园以及其他游乐设施建筑等,总建筑面积11343 m2;三是以游客服务为主的游客服务,主要包括游客酒店、游客服务、员工公寓、员工宿舍、停车场等,总建筑面积72000 m2。同时配备有设备用房、污水处理设施、道路、电力、给排水、绿化等配套辅助工程。

  (三)项目污染源概况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停车场汽车尾气、餐饮油烟废气、酒店厨房燃料废气、垃圾恶臭和公厕恶臭等,主要污染物为CO、NO2、油烟等。

  2、废水

  主要是游客服务、酒店及员工公寓和宿舍等排放的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有COD、NH3-N、BOD5、动植物油、SS等。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终达标排放到古旺河。

  3、固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游客、员工的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化粪池的污泥等。

  4、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社会生活噪声、活动噪声、停车场机动车噪声、其他设备噪声等。

  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果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各测点各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大龙洞水库、古旺河4个监测断面以及大龙洞河断面的各项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达到该河段水环境功能要求。

  (三)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地下水各监测点位的各项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

  (四)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各厂界监测点的昼间、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由于人们长期的开发活动,原生植被较少,项目用地现状主要是旱地、坑塘河流水面和其他草地,生物多样性较低。项目所在地为人类活动较为频繁的区域,野生动物资源匮乏,常见只有蛇类、蛙类、鼠类及一些常见昆虫,如蝴蝶、蜘蛛、蚂、蜂、甲虫等,无国家野生保护动植物。

  三、环境影响分析简述

  (一)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成后停车场由于停车时间较短,同时停车范围大,周围绿化较好,其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和人群的影响不大。餐厅使用清洁能源作燃料,烟气经专用烟道从高空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率很低,一般发电时间较短,其废气排放量不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垃圾临时存放点收集的垃圾散发出一定的恶臭气味,对临时存放点附近的办公用房空气环境和卫生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应做到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每天同一收集清运后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影响评价结论

  营运期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送入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后排入古旺河,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投入营运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游客、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和处理;化粪池污泥每半年清掏一次,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四)噪声环境影响

  生活噪声通过楼板、墙体的阻隔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停车场设置绿化带,地面以空心砖种植草被等,停车场厂界噪声可控制在45dB(A)以下,对环境影响较小。备用发电机、水泵、空调等设备安装在设备房内,经墙体的遮挡阻隔及空间距离的自然衰减后影响范围很小,经过一定距离衰减后,到达项目场界时可以达到评价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

  四、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规划停车场内机动车车流方向和建筑物布局;加强停车场绿化;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餐厅厨房油烟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烟净化器,厨房油烟经净化处理后由专用排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应急发电机先应采用含硫率少的0#轻柴油作为燃料,柴油发电机烟气经内置独立的机械排风兼排烟系统外排。垃圾临时堆存点应建成封闭式,按照无臭垃圾收集站的设计、建设,采用密闭容器储存垃圾,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量等,保持项目区内公厕内清洁,做到地面无积水、无纸屑等。通过以上防治措施,可降低运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送入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后排入古旺河。

  (三)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投入营运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游客、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和处理;化粪池污泥每半年清掏一次,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通过以上处置方式处理后,固废影响不大。

  (四)噪声控制与防治措施

  铜鼓观赏区和水上乐园等设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活动噪声管理,控制使用高音及重低音喇叭数量的声压级。停车场内一律不准鸣喇叭,车辆限速行驶,场内设置绿化带,地面以空心砖种植草被等。高噪声设备进行消声隔振处理、安装橡胶垫、弹簧等减震措施,设备用房通过墙面、天棚设置吸音材料和采用隔音门,有效地控制设备噪声;通风系统和排风系统应尽量封闭或采用一些高效的消音设备等。通过这些措施可减轻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使其产生的噪声低于环境噪声限制标准的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该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项目建设带动周边区域发展,与南宁其他景区形成联动,发挥旅游支柱产业作用,对促进广西、南宁经济发展和产业调整具有重要的意义。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环境的负面影响,但只要严格实施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程度,同时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①对本项目的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一)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广西天昌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路16-8号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71-5519196

  (二)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902号

  地 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

  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0771-2289753

广西天昌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3年11月25日

附件: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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