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裕丰泰海棉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6000个海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次公示
目前,《汕头市裕丰泰海棉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6000个海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的规定,在送环保部门审批前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汕头市裕丰泰海棉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6000个海棉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后沟工业区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000 m2,总建筑面积为4000m2,主要从事文胸海棉发泡生产,年产海棉36000个。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配料、发泡过程产生的TVOC、氨、臭气,储罐的呼吸废气;员工生活污水;生产设备、风机等噪声;生活垃圾、海棉边角料、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原料空桶。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对配料、发泡工序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收集率应达到90%以上,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对有机物的去除率可达80%以上。本项目而言,建议建设单位自动发泡工序与手动发泡工序的废气分别经引风机(共设2个排气口,每条排气筒设计风量各8000m3/h)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储罐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的量极小,可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措施降低影响。
鉴于项目生活污水量不大,本环评建议使用环境保护部使用的WSZ系列的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为6m3/d,污水处理装置采用二级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工艺,集去除BOD5、COD、氨氮于一身,工艺比较成熟,产品得到环境保护部的认定证书,可以根据不同流量的污水进行选择,是处理少量生活污水的较好选择,出水水质可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时段一级标准。
本项目从设备选型上选用性能可靠的低噪声设备或振动小的设备,通过噪声源控制、噪声传播途径控制,降低了噪声分贝值,对厂界周边环境影响很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避雨堆放,定期交环卫部门进行安全填埋。海棉边角料属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定期收集后外售给沙发厂作生产填料使用。项目污水处理站主要处理生活污水,产生的污泥属于工业废物,可交由环卫部门安全卫生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并妥善处置。原料空桶由供应商回收。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单位在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的情况下,可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等。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或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的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方式:
(1)直接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并传真到(020)86882122。
(2)来电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13年12月24日。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头市裕丰泰海棉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7619621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后沟工业区
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工
E-mail:1160936724@qq.com
联系电话:020-86882122
传真:020-86882122
联系方式:广州市越秀区回龙路增沙街20号(510115)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获取。
汕头市裕丰泰海棉制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