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磨基山旅游综合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宜昌磨基山旅游综合体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隆图置业有限公司、湖北三峡古镇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五龙新区磨基山脚下沿江南路两侧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72133.33万元,项目共有四个地块,分别为A地块、B地块、C地块、D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36891.16m2(合355.34),总建筑面积459050m2。其中,A地块总用地面积93812.20m2,总建筑面积119470.26m2。建筑密度33.06%,绿地率25.03%,容1.0。B地块总用地面积39052.61m2,总建筑面积52794.91m2。建筑密度31.87%,绿地率27.68%,容1.0。C地块总用地面积87776.16m2,总建筑面积227010m2。建筑密度25%,绿地率42.54%,容2.0。D地块总用地面积16251.39m2,总建筑面积61150m2。建筑密度31.30%,绿地率30.34%,容3.0。
A地块主要布置70余栋3层商业楼,主要分为餐饮区、酒吧演艺区、会务、旅游商品销售区等。B地块主要布置40余栋3层商业楼,主要用作美食街、财富街、会所。C地块主要布置14栋高层住宅楼(12栋28层、2栋32层)、22栋低层住宅楼及相关配套设施(菜市场、卫生服务站、幼儿园)。D地块主要布置1栋25层办公楼、1栋18层办公楼、1栋3层商业楼。
本项目总户数1637户,停车位3642辆(其中:地上409辆,地下3233辆)。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详见表1。
表1 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影响
时段 |
污染源 |
产生位置 |
主要影响因素 |
影响对象 |
施工期 |
大气污染源 |
土方开挖 |
施工扬尘(TSP) |
周围大气环境 |
建筑垃圾的堆放与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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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的搬运及堆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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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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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污染源 |
施工生产废水 |
SS |
地表水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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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生活废水 |
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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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源 |
施工机械 |
施工噪声 |
拟建工区及周边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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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弃物 |
建筑垃圾 |
建筑渣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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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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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 |
废弃土石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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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期 |
大气污染源 |
地面及地下停车场尾气 |
CO、THC、NO2 |
区域大气环境 |
居民厨房燃烧废气及油烟 |
油烟、SO2、NO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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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餐饮燃烧废气及油烟 |
油烟、SO2、NO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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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集转运站 |
恶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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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污染源 |
居民生活污水 |
COD、BOD5、SS、氨氮 |
地表水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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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区油污废水 |
COD、BOD5、动植物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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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及公建设施生活污水 |
COD、BOD5、SS、氨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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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生活污水 |
COD、BOD5、SS、氨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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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停车场机动车噪声 |
噪声 |
小区及周围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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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设备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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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居民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小区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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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垃圾 |
商业固废及生活垃圾 |
商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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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服务站垃圾 |
医疗固废 |
小区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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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垃圾 |
生活垃圾 |
办公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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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区厨余垃圾 |
厨余垃圾 |
商业环境 |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求
(一)施工期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减缓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1)合理布局施工现场;
先建好边界隔声围墙,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尽量将高噪声设备远离施工边界和居民区;应先建设项目边界附近的楼房,后建场地中部楼房,利用完工的建筑作为声障,达到自我降噪,减轻噪声对周边敏感区的影响。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带破碎锤的挖掘机、钻孔式注桩机、砂轮机、切割机、电锯、电转等高噪声设备应安排在白天施工,禁止午休及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避免对附近居民区居民夜间休息造成干扰;在中、高考和考试期间禁止进行噪声超标和扰民的施工作业。提高工作效率,使土建工程在短期内完成。
工艺要求的夜间施工必须报请宜昌市环保局审批。
对受施工干扰的居民和单位应在作业前予以通知,求得大家的理解,施工期间应设热线投拆电话,接受噪声扰民投拆,并对投拆情况进行积极治理,对于受影响居民必要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3)降低设备噪声;
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采用高频振捣器等。固定机械设备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采取机械挖桩替化打桩机,避免打桩机高噪声污染。
施工现场应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在施工现场进行混凝土搅拌生产。根据建设部等六部、局下发的《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规定,2009年7月1日之后,施工现场不得进行砂浆搅拌工艺;钢筋、模板均在场外加工,以减轻噪声对施工现场周围的影响。
在不影响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应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施工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设备性能减退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
(4)采用降噪作业方式;
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对高噪声的电机安装隔声罩,对空压机的进气口安装消声器,砂轮机、切割机及电锯等设备尽量布置在室内。
不要采取噪声较大的钢模板作业方式;在作中尽量避免敲打砼导管;搬卸金属物品应轻放,施工工具不要乱扔、远扔;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等。
(5)局部隔声降噪措施;
如达不到要求的距离,则需采用局部隔声降噪措施,将噪声强度大的机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并进行一定的隔离和防护消声处理。必要时,可以在局部地方建临时性声屏障,声屏障可以设在面向环境敏感点的施工场地边界上,如果产生噪声的动力机械设备相对固定,也可以针对高噪声源修建临时隔声间或安装隔声罩,或在施工机械设备的四周设置移动式临时隔声墙,保证施工场界和敏感点的噪声达标。
(6)加强施工车辆管理
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另外,还要加强项目区内的交通管理,尽量避免在周围居民休息期间作业。
(7)根据《宜昌市城镇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实施细则》(宜昌市人民令第101号中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15日内向所在地环保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应采取封闭式施工,在工地周围应设置遮挡围墙或遮板,并严禁在挡墙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
(2)地表干燥时,应对施工场地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行车路面定期进行洒水清扫,施工场地每天洒水抑尘4~5次。同时对运输车辆采取限速和设置清洗轮胎带泥的水池的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加强粉状建材转运与使用的管理,运输散装建材应采用专用车辆,并加以覆盖,对车辆运输中丢撒的弃土要及时清扫,减少粉尘污染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3)暂时不能运出施工工地的土方,应采取集中堆放、压实、覆盖以及适时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措施,减少泥土裸露时间和裸露面积,防止泥土扬尘污染。对于闲置3~6个月以上的施工空地,进行硬化、覆盖或临时简单绿化等处理。
(4)施工工地的主要运输通道以及工地出入口外侧10m范围内道路路面采取混凝土、沥青等硬化处理。出现破损及时清理和修补,保持场区工程道路平坦。
(5)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如水泥、沙等),须放置于不透风的储藏屋、储存库内或采取覆盖措施。
(6)楼层、脚手架、高处平台在清理建筑残渣或废料时,应采用洒水的措施,禁止采用简单的翻板、拍打、空压机吹尘等手段。
(7)施工工地不得使用有明显无组织排放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施工机械在挖土、运土、堆土作业时必须符合扬尘控制的要求。
(8)拆除建筑物或平整场地等施工作业时,应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的作业方式。
(9)运送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货车应规划好合理的运输路线,尽可能避免穿过城区及居民较多的地区,减轻汽车尾气及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10)在装修中,尽可能使用符合标准的建筑材料,保证建材、有机溶剂、添加辅助剂、涂料等为无无害或少少害。采用对环境污染小的环保涂料,避免使用含苯、甲苯、二甲苯和甲醛等对人体和植物有害作用的涂料,以减轻装修期环境污染。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应先铺设好场区污水管,并与江南路市政污水管相通,施工现场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避免对周边土壤、地下水及长江水环境造成污染。
(2)施工废水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尽可能回用,泥浆、含石油类的污水及洗车废水必须经过隔油池、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杜绝随意排放。
(3)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定期检修,避免油料泄漏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
(4)地基开挖时基坑中的泥水须经两次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宿舍附近设生活垃圾收集房,生活垃圾采取袋装化收集,夏天要做好灭虫除臭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每天清运,运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2)建筑垃圾经尽可能回收利用,凝固的砂浆、混凝土块(如桩头、拆除构件的混凝土)、碎砖块等经破碎后可作为天然粗骨料的代用材料制作混凝土,用于场地内地基加固、道路垫层、室内地坪垫层等。不能回用的建筑垃圾应设堆场临时存放,做好防雨防尘工作,干燥季节及时洒水,大风季节及雨季设帆布覆盖,按照城管部门要求及时运送至指定的地点销纳处理。
(3)合理设计施工方案,减少工程土石方开挖量,场地内应设堆场临时存放土石方,表层土壤与石方、渣土应分类收集存放;土石方应合理调配,尽可能回填,表层土壤近回田,废弃渣土、石块应按照城管部门要求及时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意堆弃。
(4)合理规划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运输路线,严禁超载以防止渣土散落产生的扬尘污染,施工区内设置水槽清洗轮胎带泥,限度降低扬尘污染。
(二)运营期
1、废水污染治理措施
(1)生活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住宅楼、商业楼、办公楼、物业管理、幼儿园等,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732.88m3/d,其中含油的餐饮废水为1021.43m3/d。建议建设单位根据地形建设21座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②污水管、污水处理装置应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污水处理装置竣工时应经过环保部门验收标后方可投入运行。
③污水管道及各污水处理构筑物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④本项目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终进入点军区污水处理厂。
(2)雨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必须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由雨水管收集后近排入城市雨水管网。
②加强小区周边边坡防护及加固,避免出现土石垮塌,加强, 坡面生态恢复及场地绿化,建少水土流失。
(3)中水处理站
规划区需设置单独的污水处理设施,在规划区内共设置4座地埋式中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施总体处理规模为400m3/d,经过生物二级处理,达一级A标的排放标准,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的规定。中水回用主要用于规划区绿化、道路场地的市政浇洒用水及规划区景观水体的补充,中水回用后的多余水近排放景观水体。
2、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1)汽车尾气
①项目停车场包括地上和地下两部分。地上停车场车位为敞开结构,属于无组织排放,由于进出汽车启动时间较短,废气扩散较迅速,对环境影响小。
②地下车库车位为封闭结构,应设机械排风系统,对车库内的空气进行有效的换气,换气频率不低于6次/h。为了避免车库毗邻居民和来往行人不受车库废气的影响,建议地下车库排气口应尽可能设置在绿化带中,排气口外观应与周围景观结合设置,在周边种植一些吸收有有害气体较强的树木,如洋槐、榆树、垂柳等。
③由于汽车发动时尾气排放量较大,在上下班汽车出入车库数量较多时,应有专人管理、疏导车辆。禁止汽车长时间发动停留,减少车辆在进出车库时多次起动,此措施同时可减少停车场噪声产生。
④区内尽量控制大型机车以及尾气排放污染物较严重的汽车入内。地下车库废气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并采取治理措施,并且在合理设置车库排气口的位置后,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2)厨房油烟
①住宅楼里设置集中烟道,统一收集住户的厨房废气引至楼顶后高空排放。
②宣传鼓励住户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③厨房能源必须使用天然气,禁止使用煤炭。
④对用为餐饮的商业用房统一设置排烟设施,排烟设施的建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及餐饮业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餐馆在建设前须经当地环保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
(3)室内空气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2年1月1日颁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因此要求本项目应使用条例这10项标准的建材和室内装饰材料。
在室内装修过程中尽量不要使用含有汞类、醛类、卤化物溶剂或者芳香族化合物等一些对人体影响很大、会造体健康损害的污染物,氡、苯以及甲醛均为致癌物质,对人体影响大,不使用铅、铬、镉等金属及其化合物的颜料和添加剂。装修材料的选择必须满足国家有关的性安全标准。同时,设计应增加在室内种植花草等观赏植物,利用植物的吸收降低装修等过程产生的有有害气体。不得使用含氡的建材。
应加强楼内通风,避免微生物滋生,疾病的传播。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建筑楼内部自然通风效果。
(4)垃圾臭气
本项目设置垃圾收集转运站,存在垃圾站臭气污染。
建议对垃圾收集转运站合理设计和选址、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尤其夏天温度较高,更应该及时清运,防止生活垃圾腐烂产生的臭气对小区环境的污染。减少垃圾收集站臭气排放,将臭气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3、噪声治理措施
(1)控制汽车噪声
建设单位应合理设置进出通道,降低车辆拥挤程度;保证道路平整,避免车辆在行驶中产生意外噪声;物业公司应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小区内车辆应限速行驶(<20km/h),夜间禁止鸣笛等。
(2)减少公共设施噪声影响,措施包括:
①选择先进高效的低噪声设备。
②加压水泵、消防泵、抽排风机等布置在地下室机房内,机房使用隔声门,泵和风机进行基础减震,风机进出口管道加装消音器等。
③动力设备应合理布局,远离居民住宅。
(3)加强物业管理,限制公共服务设施的商业性噪声源,尤其是加强对商业和会所的管理。商铺临居民楼侧不得开窗,运营时室外不得使用高音响设备。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1)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生活垃圾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对住宅区及商铺的生活垃圾每日定时收集、清运,采取日清日洁、密闭运输等方式。避免随意丢弃和在装载、搬移或运输途中出现渗漏、溢出、抛洒造成的二次污染。
(2)每栋住宅楼下设置“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两种垃圾收集桶,物业公司应经常举办宣传活动,鼓励居民对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分类收集,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化包装。商铺固废中的废纸板及包装材料等由各商家自行收集整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公司。
(3)商业定点设置垃圾桶,对市场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及时送城市垃圾场填埋处理。
(4)分类后的生活垃圾每日定时运送至垃圾桶,垃圾运输应设置合理的运输路线,采取防护措施减少运输途中导致的垃圾散落。垃圾桶应做到防渗、防雨、防晒。
(5)委托点环卫部门每日将生活垃圾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卫生填埋,夏天应做好灭虫菌工作,收集站内部设置防腐蚀污水收集管,少量垃圾渗滤液经防腐蚀管道收集后排入小区污水系统,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
(6)在小区内设置废旧电池回收箱,回收箱应设置在醒目位置,建议设在门卫或物业管理用房。
表2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实施阶段 |
污染源 |
污染防治措施 |
说明 |
排污去向 |
施 工 期 |
粉尘 |
加强管理 |
物料、弃土等均应加强运送、存储及使用过程的管理 |
无组织排放 |
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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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场地内应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 |
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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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水、道路硬化 |
对易产生二次扬尘的作业面洒水清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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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 |
不低于2000目/100c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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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管理 |
不得在夜间施工,中高考期间中午及夜间禁止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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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机械位置合理布置、合理安排工期及机械使用时间 |
避免噪声机械集中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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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 |
修建临时厕所和化粪池 |
临时生活污水处置 |
污水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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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淀池 |
用于处理施工工地废水、基坑废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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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垃圾 |
定点存放,及时清运 |
减少存放时间 |
垃圾处理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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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土建筑垃圾 |
场内回填利用,集中收集,送往指定地点 |
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避免运输过程中散落 |
交资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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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必须使用商品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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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 运 期 |
生活污水 |
1、化粪池预处理+点军区污水处理厂 2、化粪池预处理+地埋式中水处理站 |
化粪池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设计和建设 |
污水处理厂 |
油污废水 |
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厂 |
污水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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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 |
袋装,集中收集、定期清运 |
减少臭气产生 |
垃圾处理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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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固废 |
分类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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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资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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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余垃圾 |
统一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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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资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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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垃圾 |
分类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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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回收资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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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电池 |
在小区内醒目位置设置专门的废旧电池回收箱,并交指定有回收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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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禁止鸣喇叭,限速行驶 |
小区内行驶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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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泵等设置于地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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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双层玻璃、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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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建设中应考虑采用隔声降噪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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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尾气 |
经机械排风系统抽至室外排放 |
不允许大型车辆进入,减少车辆怠速时间 |
有组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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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油烟 |
设计和建设专用烟道与引风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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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油烟 |
拟建项目拟预留餐饮油烟专用排烟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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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商铺不得从事污染严重的行业 |
若需办,须另行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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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排水系统必须实施雨污分流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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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减轻光污染及高楼风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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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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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总结论:本项目选址位于宜昌市点军区五龙新区磨基山脚下沿江南路两侧,用地性质为居住、旅馆、商务用地,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项目建成后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项目拟采取的废气、噪声防治措施基本可行,拟建的污水处理装置能满足小区所排污水处理的需要,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
综上所述,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项目按拟定设计规模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留学人员(龙岗)创业园一园北区一楼
联系人:季庆
电话:13507205275
Email:312898416@qq.com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隆图置业有限公司、湖北三峡古镇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99号
联 系 人:江洪
联系电话:15997683456
七、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①您是否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②您认为本项目所在地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③您认为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
④如果您是本项目建成后的住户,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点军区自然和社会环境将带来哪些不利影响;
⑤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区域环境的影响,从总体来说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⑥您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工程建设;
⑦您对本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有何具体的建议和要求。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建设项目所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