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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精神病医院异地新建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3/12/16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3/12/16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安徽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已经通过网站公示等形式对黄山市精神病院异地搬迁项目进行了次公众意见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目前,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为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黄山市精神病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 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拟建项目概要
黄山市精神病医院位于屯溪区戴震路72号,占地面积5849.2 m2,建筑面积5278m2,目前仅有病床150张,已不能满足病人的诊需要,为改善医环境和缓解病床紧张的局面,该医院取得黄山市屯溪区黎阳镇隔山大道划拨用地45,拟在地块内新建医技门诊行政综合楼、开放式病房楼、封闭式病房楼、食堂以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景观绿地等,总建筑面积20591m2。建成后将原 医院整体搬迁至新院址,床位由150张增加至300张。项目总投资6300万元,拟于2014年年底投入运营。
(二)项目建设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1废气
施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和运输扬尘,其次为运输车辆尾气。 主要影响项目东侧市儿童福利院、特殊教育学校等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再采用水喷淋、覆盖、严禁超载、及时清运、车辆清洗、加强交通管理等措施后,可大大降低施工期扬尘和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在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措施情况下,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且为局部性、短期性影响。
1.2废水
施工期间废水主要来自于建筑拆除喷淋、施工拌料、清洗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废水。采用沉淀池沉淀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后回用,对率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1.3噪声
施工期(特别是结构施工阶段)机械、运输噪声,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局部性和暂时性的不利影响。主要影响项目东侧市儿童福利院、特殊教育学校等敏感点声环境。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夜间必须施工需申请同意后才能施工、选择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高噪音设备位置、文明施工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在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措施情况下,可尽量减少施工期噪声对东侧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1.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开挖弃土全部内部回填,对建筑施工垃圾和装修垃圾中可回收的废钢筋、水泥袋等建材包装物等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外运填埋。施工人员办公生活垃圾中的废纸、废矿泉水瓶等外售废品站处理,其他不可回收的外运黄山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施工期固体 废物可全部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1.5 生态环境
本项目拟建地块植被较少,所在区域无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施工期不破坏 地块南侧山坡内的马尾松等植被,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开挖地面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雨季作业,及时清理表土,建设挡土墙、排水沟等生态保护措施,并及时绿化。在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措施情况下,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2、运营期环境影响结论
2.1废气
项目运营期无较大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停车场废气、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污水处理站地埋、封闭设置,并通过加强处理站的运行作管理、污泥及时清运、加强污水处理站周围绿化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产生和散发。停车场建议采用加强车辆管理强制通风措施,在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措施情况下,运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2废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系统。检验科化学性废水及血液等根据性质单独收集,作为危险废物处理,不排入院区污水处理系统。医疗废水处理系统采用“化粪池、格栅、混凝沉淀、ClO2消”处理工艺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处理标准后排入龙山渠,并自建排污管道,将排入龙山渠的医院污水排入率水屯溪二水厂水源一级保护区下游河段,不影响率水饮用水源水质,对率水饮用水源以外河段水质影响也较小。
2.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备用柴油发电机、消防水泵、停车场车辆噪声。柴油发电机、消防水泵基础之间均设置橡胶隔振垫进行隔振,消防水泵采用柔性接口,设备均置于室内。车辆噪声从加强管理着手,停车场的位置设置指示牌加以引导,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起动甚至鸣笛,夜间救护车驶入时,禁止开启紧急警报声。采取上述措施后各噪声源对声环境影响轻微,场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4固体废物
医院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性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包括检验科化学性废液及血液)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医疗废物处理遵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运输、处置上作出的各项规定,作好医疗废物暂存室、运输过程的安全防范工作,委托黄山市福昌医疗危险废物处置处理有限公司处理,防止医疗废物进入环境影响周围环境,危害人体健康。水处理站化粪池、格栅、沉淀池等污泥经过消后委托黄山市医疗废物处置焚烧处理。项目固体废物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用地符合黄山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明显的社会效益,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项目建成投产后,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满足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满足区域环境治理与环境功能的要求。本报告书认为:在充分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的前提下,歙县中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及期限
若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项目投产后的环境保护工作有补充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黄山市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戴震路72号
联系人:宁先生
联系电话:0559- 2576078 传真:0559-2575384
电子邮箱:hseyyb@sina.com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黄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121号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花山路3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59- 2320231 传真:0559- 2320230
3、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黄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3年12月13日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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