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的文件精神,始兴县金霖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22000吨废塑料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必须向附近的或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公众公开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信息,以便建设项目可能对周围居民生活和环境产生的影响以及建设单位所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今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年加工22000吨废塑料项目
项目概况: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厂址于始兴县东莞石龙(始兴)产业转移园区内的塑料再生基地内。将建设钢结构厂房3栋,其中1层生产车间1栋,建筑基底面积1296m2,建筑面积2592 m2,兼作破碎、造粒车间;1层原料仓库1栋,建筑基底面积1308m2,建筑面积2616 m2,兼作原料仓和原料分选区;1层成品仓库1栋,建筑基底面积1296m2,建筑面积2592 m2。环保工程包括造粒机废气收集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等。由于倩琦公司、金霖公司等2家废塑料加工企业地块相连,为提高资源使用效率、节省投资,厂区办公、倒班休息间等由2家企业共建共用;同时供水、供电、消防水池、事故应急池、固体废弃物暂存仓等也共建共用。生产工艺主要以PE(含PO)、PS、PVC、ABS、PC、PP、PA、PET等边角料及废旧塑料等为原料,通过分拣、破碎、造粒等工序,年生产21846吨再生塑料粒。生产线实行1天3班24小时连续生产,年生产300天。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 |
始兴县金霖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地址 |
东莞石龙(始兴)产业转移园管理会办公楼 |
联系人 |
陈文杰 |
电话 |
0751-3327268 |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韶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承担,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 |
韶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
地址 |
韶关市新华北路36号 |
联系人 |
李伟煜 |
电话 |
0751-8632303 |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公众将贯穿其中。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在项目附近的纱帽岗村委、乌石村委、丰田村委、顿岗小学贤丰分教点、贤丰村委、总村村委、瑶村村委等地张贴公告,并在韶关市环保网公告栏(http://www.sgepb.gov.cn)等进行公告。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建设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其它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信息公开后10日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建设单位:始兴县金霖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韶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