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环示[2014]37号
一、建设单位情况
主办单位:德清艾斯德赛纺织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欣 联系电话:1890582700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志远南路270号
二、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
地址:杭州萧山区拱秀路288号
联系人:虞月波 电话:8063975 邮编:313200
三、环评审批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德清县环保局
地址:德清县二楼
电话:8072471 邮编:313200
四、项目建设情况
德清艾斯德赛纺织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原厂址位于德清经济开发区长虹东街,其“年产5000吨丙纶丝带项目”由德清县环保局于2009年6月5日以“德环建审(2009)088号”文予以审批。
经过几年的发展,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决定重新调整产能、并淘汰部分落后生产工艺,重新选址于德清县武康镇志远南路270号,租用自然人柯新龙1149.75平方米工业厂房(整体出租),对项目实施搬迁。
五、建设项目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原厂区项目丙纶丝由企业自行纺丝制造而成,项目迁建后织带所需的丙纶丝企业不再自行生产,而改为外购。迁建后项目对丙纶织带的品种进行了细化。
丙纶带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外购丙纶丝,经织带机编织成丙纶带,即可包装入库。该产品产能约占总产能的70%,即700万米/a。
丙纶织带(背带)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外购丙纶丝,经织带机编织成丙纶带,再经缝纫机将海绵块缝纫进丙纶带,为使丙纶带更为平整,需对丙纶带进行整烫平整,由人工将丙纶带送入整烫机,整烫机的发热(电加热、温度约140℃)滚轴将丙纶带带出整烫机,整烫后即可包装入库。该产品产能约占总产能的30%,即300万米/a。
六、营运期污染物处理及其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经预测厂界外浓度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后纳管至德清县恒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项目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运营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均做到分类收集,妥善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七、环评总结论
德清艾斯德赛纺织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米丙纶织带项目”能符合用地、生态等的各项规划,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环境风险不大,能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企业必须依照本环评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认真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做到“三废”达标排放。
因此,德清艾斯德赛纺织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米丙纶织带项目”从环保角度上看是可行的。
八、利害关系人的权利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项目利害关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保保护工作。
九. 该项目信息查询方式
1、县行政服务环保窗口
2、建设单位:德清艾斯德赛纺织品有限公司
3、环评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
十. 公示时间
2014年 2月11日—2014年 2月19日(7个工作日)
十一. 意见反馈方式
德清县行政服务环保窗口 电话:8072471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