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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澳新通道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4/2/12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4/2/12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广东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粤澳新通道项目(广东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99号)有关规定,须向公众公开有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特发布如下公众参与信息。
一、项目概要
粤澳新通道项目(广东部分)位于珠海拱北口岸西南侧、广东珠海鸭涌河上,由粤澳两地合作建设,设计日通关客流量为20万人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位于鸭涌河上廊桥式的出入境专门通道、出入境联检大楼以及拱北口岸至珠澳合作产业园区南端的整条鸭涌河河域综合整治等三部分,整体工程基本上均位于鸭涌河的水面上,总建筑面积約20000m2,其中,鸭涌河廊道总长度约450m,为双层结构、总建筑面积约9000m2;联检大楼为4层结构、总建筑面积约11000m2。另外,鸭涌河整治工程包括:截污止排、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和景观设计等。
二、污染源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水: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施工场地机械设备清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设置简易处理设施,施工设备清洗废水循环使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接入拱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营运期的废水主要来自出入境人群产生的厕所冲洗废水及联检大楼工作人员办公废水等,将统一收集后排入珠海拱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河涌整治清淤疏浚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及施工机械废气、扬尘等,将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保证施工厂界达标排放;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施工机械噪声,通过文明施工及相应的隔声减噪措施,保证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运行期间,本项目仅供行人通行,不设车辆通道,为此,运行期间的主要噪声源来自出入境人群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拟采取相应的隔声措施保证其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4.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来自鸭涌河综合整治过程和过境通道施工过程产生的淤泥、施工垃圾等,将由施工单位外运做相应的处理处置;运行期间的固废主要来自出入境人群及工作人员产生的办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将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5.地下水:地下水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营地的化粪池、施工固废暂存场所及施工机械维修场地等,将根据各可能污染环节,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渗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环境。
三、环境影响评价
1.水环境:经论证分析,本项目施工人员和营运期办公人员的办公生活污水接入拱北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不会对区域水体造成影响。
2.大气影响: 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的废气基本上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带来较大影响,且施工过程属短期行为,随着施工期结束,其影响也随之消失。
3.噪声影响:经预测分析,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可保证其施工噪声满足场界排放标准要求;营运期社会生活噪声不会对区域声环境带来较为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营运期的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等可得到合理可行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影响:经论证分析,在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渗漏措施后,其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期结束,其对地下水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6.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河涌整治包括清淤、截污、生态修复等工程,经论证分析,虽河涌整治过程中会影响鸭涌河现有的生态环境,但鸭涌河经清淤、截污后水质得到改善,水体流动性强,且后期生态修复、景观设计等工程完成后,其生态环境的会逐渐得到恢复和改善,且会向更利的方向发展。
四、环评结论
经过分析论证,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及珠海市、澳门的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等。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综合防治对策及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所属区域公众对建设项目选址、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及索取环评报告简本的方式均采用网上查看及下载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在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gdaes.gov.cn/epIndexNewsAion.htm下载上述公示简本或向本环评单位索取查阅,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八、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南粤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德星
联系电话:0756-3233603,15363768081,传真: 0756-3233608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水湾路227号新华苑1号楼2楼
邮编:519020
九、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赵艳
联系电话:020- 83540797,传真:020- 83540797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1001室

公参简本下载:南粤项目公参简本.doc


广东南粤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3-8-26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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