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3.0WM及以机塔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次信息公告)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名称: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3.0WM及以机塔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大沽河工业聚集区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2亿,主要从事大型风塔的生产制造,生产能力为年产各类3.0WM及以机塔架180套。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 在各种有效的防尘措施落实到位和严格执行《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施工场地大气扬尘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施工单位必须将各防治措施切实落实到位,将其影响降至。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外运做农肥,施工期污水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存放,将可再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其他成分外运至城管相关部门指定的合法堆放场地,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2、营运期 (1)废气 ①焊接烟尘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主要采用二氧化碳保护焊,焊接过程会有少量有害气体和焊接烟尘产生。为避免焊接烟尘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企业拟在焊接作业区上方设集气罩,焊接烟尘收集经过滤棉净化处理后通过车间外1支15m高的排气筒于排放。 ②抛粉尘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抛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支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③喷漆、烘干废气(漆雾及有机废气) 项目喷漆过程产生的废气先经过滤棉去除漆雾,再经活性炭吸附有机物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有机物后仍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④喷漆件堆场废气 项目喷漆工件烘干后堆放过程中工件表面有部分有机废气挥发,该部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进入大气环境。 ⑤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喷漆烘干箱燃烧室内天然气燃烧后产生燃烧废气,产生的燃烧废气经管道通过风机引至厂房外15m高排气筒排放。 ⑥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经油烟吸收装置吸收净化,排放的废气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标准的要求。 (2)废水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不用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区域污水管网尚未配套,待污水管网配套后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进李哥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管网配套前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堆肥,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是空压机、卷板机、各类机床、烘干系统风机、抛机等,其噪声源强在90~110dB(A)之间。 (4)固废 ①危险固废 废机油、废漆桶、废漆渣、废活性炭及过滤棉按照《固体废物申报指南》和《国家危险固废名录》,其属于危险固废,外协至有资质的专业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②非危险固废 1)可利用固废 废边角料、焊接废料、废钢、粉尘由固定厂家回收。 2)不可用固废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环评报告书结论要点 1、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调查区域SO2、NO2、PM10监测统计结果符合(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表明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环境噪声基本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区。该地区地表水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该地区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 2、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废气 ①焊接烟尘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主要采用二氧化碳保护焊,焊接过程会有少量有害气体和焊接烟尘产生。为避免焊接烟尘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企业拟在焊接作业区上方设集气罩,焊接烟尘收集经过滤棉净化处理后通过车间外1支15m高的排气筒于排放,排放浓度符合《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 ②抛粉尘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抛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支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符合《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 ③喷漆、烘干废气(漆雾及有机废气) 项目喷漆过程产生的废气先经过滤棉去除漆雾,再经活性炭吸附有机物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有机物后仍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喷漆及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中漆雾、二甲苯及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 ④喷漆件堆场废气 项目喷漆工件烘干后堆放过程中工件表面有部分有机废气挥发,该部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进入大气环境。项目通过提高喷漆效率、采用苯系物有机组分含量低的漆料,减少喷漆件在堆放过程非甲烷总烃(含二甲苯)废气产生量,根据预测,项目堆场二甲苯厂界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⑤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喷漆烘干箱燃烧室内天然气燃烧后产生燃烧废气,产生的燃烧废气经管道通过风机引至厂房外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分析,燃烧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Ⅱ时段二类区标准和《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 ⑥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经油烟吸收装置吸收净化,排放的废气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标准的要求。 (2)废水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不用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区域污水管网尚未配套,待污水管网配套后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进李哥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管网配套前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堆肥,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是空压机、卷板机、各类机床、烘干系统风机、抛机等,其噪声源强在90~110dB(A)之间,各设备拟采取防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削减处理,并经自然衰减、绿化带吸声和围墙隔声后外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 (4)固废 ①危险固废 废机油、废漆桶、废漆渣、废活性炭及过滤棉按照《固体废物申报指南》和《国家危险固废名录》,其属于危险固废,外协至有资质的专业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②危险废物的处置 1)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存放。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危险废物的储存”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并制定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将生产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时收集、存放在库中的指定位置。 2)废漆桶、废机油、废漆渣、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回收、清洗、再生。回收要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③非危险固废 1)可利用固废 废边角料、焊接废料、废钢、粉尘由固定厂家回收。 2)不可用固废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由环卫部门清运。 以上几种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上述措施处理处置和利用后,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所采取的治理措施可行和有效。 3、项目可行性综合结论 该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选择及平面布置合理,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较好,只要切实落实设计和环评中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管理措施,可做到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外排污染物对环境影响不明显,能使该地区的环境质量基本维持现状,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持有异议,请在10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大沽河工业聚集区 联系人:韩经理 电话:0532-88206908 环评单位: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岛路2号丙,邮编:266071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32-66991272 Email:qd197431@163.com
本次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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