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谊天原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码头新增苯、甲苯、丙烯管道及卸船设施项目(调整)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4年02月19日
相关链接:环境影响报告表
1、说明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上海华谊天原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委托,完成了对码头新增苯、甲苯、丙烯管道及卸船设施项目(调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上海华谊天原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和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
上海华谊天原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和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上海华谊天原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和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码头新增苯、甲苯、丙烯管道及卸船设施项目(调整)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码头新增苯、甲苯、丙烯管道及卸船设施项目(调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码头新增苯、甲苯、丙烯管道及卸船设施项目(调整)
(2)项目地点:上海化学工业区;
(3)项目所属行业:G5700管道运输业
(4)项目内容:
建设地点由码头2#泊位调整至8#泊位,建设内容为卸船装置3套及布设至后方优月仓储的管线5条(设计能力:苯为8万t/a,甲苯为2.5万t/a,丙烯为4.5万t/a)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合环境影响评价和风险评价的结果,项目调整后,相比原环评“三废”及噪声排放均未发生变化,正常工况下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相对较小,对地区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运营单位制定了合理的防范措施和详细的应急预案,风险事故环境影响可控,风险水平可以接受,风险评价结论与原环评一致,环境风险未增加。项目无需申请总量。因此项目变更后,在积极实施污染治理措施,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建设和运行在环保方面基本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见链接
(2)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名称:上海华谊天原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合展路155号 201507
联系人:于 力
联系电话:57252555*1020
传 真:57255111
电子邮箱:yul@hyty56.com
(2)评价机构
名称: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上海市钦州路508号 200233
联系人:王海怀
联系电话:64085119转2625
邮箱:wanghaihuai@saes.sh.cn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区域内的公众对于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6、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网站提交意见、向环评机构发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在反馈调查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